广安市广安区商务局关于遴选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和回收企业的通知

  • 2024-10-10 11:51
  • 来源:广安区商务局
  •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商流资〔2024〕17号)要求,按照广安市商务局《关于征选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和回收企业的通知》(广市商发〔2024〕65号)安排,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选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和回收企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选对象

    (一)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

    (二)旧车除蓄电池外的车架、电机等其他部件回收主体。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销售主体

    1.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2.具有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旧车及其蓄电池暂存区域,有实体门店;

    3.具有规范清晰完整的以旧换新工作台账,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审计;

    4.承诺不实施和不参与骗补、套补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报告;

    5.有稳定可靠的货源保障、严格的进货质量管理体系和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6.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并配套实施促销优惠措施;

    7.与回收主体签订回收协议并能规范、全面完成旧车及其蓄电池收回、暂存和移交工作,能为个人消费者开具实名发票。

    (二)回收主体

    1.与销售主体签订回收协议;

    2.已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废旧金属回收主体。

    三、申报资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户信用报告(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index.html)或商户无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的截图(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取,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4.承诺书;

    5.回收主体提供公安机关废旧金属回收有关备案资料;

    6.废旧电池临时存放场地照片。

    四、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月16日上午12点前。

    五、报名方式请有申报意向的市场主体按以上要求,将电子版资料和加盖公章的原件,一式两份报送至广安市广安区商务局市运股508室审核(联系电话:0826—8962878)。

    六、参与要求

    (一)参与市场主体应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做好营销宣传,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二)如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处理。

    附件:

    1.申请表附件.docx 

    2.承诺书 附件.docx 

    3.销售主体参与以旧换新补贴活动适用车辆报备表 附件.docx 

    广安市广安区商务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