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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 2016-11-17 17:36
  •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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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广安区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升、贫困群体精准脱贫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扶贫办人事司《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8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精准扶贫总体要求,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建设为抓手,重点依托政府、企业、社会三方面力量,整合多方资源,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促进农村发展与精准扶贫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引领电子商务在农村更大范围推广和应用,破解农村流通“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推动完善农产品“上行”网络销售渠道,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开创电商精准扶贫新局面。

二、实施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政策支持、注重培育与引进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程建设。

企业为主,引导发展。注重发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发展符合广安农村实际的电子商务产业。强化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引导、配套完善、法规建设、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提升品质,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在传统产业和社会各领域的应用,努力扩大农村电子商务产业规模,鼓励和支持新兴技术应用,重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模式创新,着力提升广安农村电子商务整体发展水平。

站点带动,集聚发展。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示范站点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着力打造具有鲜明特点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群。

优化服务,保障发展。健全电子商务配套规章制度,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体系,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为我区农村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提供保障。

三、工作目标

按照“1441”发展战略(围绕“电子商务发展”这个重点,构建“区、乡、村、业主”四个体系,整合“政策、网络、物流、产业”四种资源,实现“万家店、亿元钱”这一目标),加快推进全区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应用。到2018年底,基本形成电子商务交通、通信、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完备,农特产品、乡村旅游电商品牌突出,电商企业、电商产业园区、现代物流园区等市场主体健全,电子商务应用全面,人才培育机制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格局,切实将广安区建成“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

四、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广安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商务局。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相关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五、建设内容

2016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区)项目分四大板块进行建设。

(一)区、乡、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建设1个2800余平方米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含电商培训区、电商孵化区、休闲沙龙区、农产品网销运营区、农特产品交易展示区、产品摄影区等功能模块),作为区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本土企业、创业者提供商务办公、产品展示包装、推广营销、电商人才培训、技术交流、创业融资等集成性服务。

2.乡镇电商服务站建设。整合“万村千乡”服务店、农资经营门店、创业者经营场所等资源,建设22个乡镇电商服务站,集中为乡镇及周边区域提供代买代卖、充值缴费等综合电商服务。

3.村级电商服务点建设。利用村级办公阵地、村级便民服务点、金融便民取款点、邮政便民服务站等资源,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点200个,其中贫困村电商服务点113个(已建14个),社区电商服务点14个。完善水电气缴费、商品代购、宽带话费充值、火车票飞机票代购、酒店预订等便民服务;收集、发布农产品预售信息,逐步推进农产品订单种植,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吸引返乡大学生、务工人员回流创业。

(二)区、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1.区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在规划的物流产业园区内,建设2000平方米的区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整合“四通一达”、“京东”、“邮政”等快递物流企业集中入驻、规范经营。支持快递物流企业购置中小型货车、冷链运输车、摩托车等运输设备,对支持车辆统一标识,利用车体广告扩大农村电商宣传面。租用或整合现有冷链仓储设施,提升完善电商冷链物流储运能力。将支持的运输车辆、整合的冷链仓储设施作为整合资金纳入项目建设。

2.乡镇电商物流配送站建设。升级改造4个乡镇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整合快递乡镇经营点、代理点等资源,建设22个物流配送站,负责所在乡镇及所辖行政村的电商物流配送。条件合适的乡镇可将物流配送站与电商服务站合并建设。

3.村级电商物流配送终端建设。将村级物流配送终端融入村级电商服务点建设,为村民收、寄货品及农特产品,实现所有已建服务站点区域物流配送服务全覆盖。

(三)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建立农村电商培训机制,组建或聘请专业培训团队,制定相应培训计划,合理规划培训场次、人数,对培训的效果进行反馈与改进。针对党政机关、农村居民等群体提供普及性电商基础知识培训,对本土企业、创业网商开展电商创业及就业技能培训,总培训达1万人次。同时,利用互联网为广安区创业群体提供免费的在线电商基础知识普及培训。

(四)农产品电商配套体系建设

1.电商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建设广安区电商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收集、发布、统计、分析电商交易信息和物流收发信息,展示本地电商企业,实现全区电商大数据抓取。

2.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建立广安区农产品溯源系统,健全“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基础数据库,记录农产品种植、加工、包装、检测、运输、销售等关键环节信息,设置系统预警,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

3.农产品电商供应链体系建设。从龙安柚、布衣农业等农业产业中择优打造2个特色电商示范基地,引导30个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企业、合作社发展电商,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标准化规程;为部分转型企业配备农产品检测专业设备。

4.农产品电商营销体系建设。在淘宝、苏宁、京东等大型平台分别至少建设1个“广安特色馆”,培育个人创业网商不低于100名。选择5-8个农特产品开展线上宣传推广,进行专业的包装及品牌打造,树立邓小平故里优质农产品“华蓥山”专用品牌形象,带动其它农副产品线上销售。重点包装推广特色农产品、乡村旅游资源等。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7月—2016年12月底)

对全区产业特色、电商基础、物流现状、旅游现状、乡镇村经济发展和有机农产品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汇总,掌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资料,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8月底前,制定总方案,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分配方案。12月底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实施企业,实施企业制定完善各子项目工作措施,确定项目任务实施和监督单位,召开全区“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宣传和动员会议,制定项目任务考核机制。

(二)实施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底)

指导各部门、乡镇、村(社区)开展项目推广宣传,对广安特色农产品进行包装设计、宣传规划,构建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三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营销服务体系,全面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任务。2017年3月底前,完成电商产业园装修、打造、引进企业入驻;6月底前,完成电商培训基地、孵化中心和培训中心建设,实施单位确定运营团队;12月底前,完成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物流体系、农特产品溯源体系、营销服务体系、基层服务站点建设、电商人才培训等项目。

(三)验收阶段(2018年1月—2018年3月)

开展全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申报验收。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区创建经验,形成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长效机制。

七、保障措施及职责分工

(一)场地保障。利用官盛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区标准化厂房12号楼(国有资产)建设电商产业园,以租金折算地方财政投入。

(二)制度保障。结合广安区电商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广安区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建立农特产品生产、种植标准和分级规范,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细则和相关工作机制,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职责分工。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配合,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区商务局负责统筹督促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制定项目建设相关管理制度,草拟电商扶持政策。区农业局、区质监局配合项目实施企业做好协调工作,推荐确定项目实施基地、协会,制定标准化生产规范,指导企业包装、检测、推广农特产品。区旅游局负责筛选、包装、推广旅游产品和旅游景点。区经信局负责督促网络运营商加快行政村网络建设,实现农村网络全覆盖。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团区委负责衔接具备电商知识及教学经验的培训机构或团队,向党政机关、农村居民等群体普及电商基础知识,对本土企业、创业网商进行电商创业及就业技能培训;负责大力培育电商创业青年,提供创业政策支持。区交通运输局、区运管所、区供销社、区邮政局负责盘活国有资产,引导社会资本,采取自营或承包形式,开展物流进乡镇、村级站点、农户物流运输活动。区扶贫移民局、各乡镇负责配合实施企业筛选农村电商和物流服务站点,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的宣传报道和氛围营造。其它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单位的职责,尽职履责,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四)督查督办。将各相关部门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区督查办每季度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制发《督查通报》,定期考核评价各相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项目的验收标准、时间进度、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1广安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一览表.docx

      2广安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制度.docx

      3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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