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许可条件,广安区交通运输局对张兵提出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审查(详见附表),该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条款之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8日止。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安区交通运输局反映(个人署真实姓名,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公示结束后,将按照许可程序办理许可手续。
联系电话: 0826-2242808
联系人:王芳、李承洲
广安市广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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