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 2021-05-11 10:14
- 来源:广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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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府办发〔2021〕12号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2021—2023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临港经开区管委会:
《广安市广安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已经六届区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广安市广安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川办发〔2020〕86号)和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我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短板强弱项,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落实区委五届十七次、十八次、十九次全会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推进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要求,加快解决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收集处理能力、监督管理水平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健全环境基础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到2023年,新建污水处理设施2座、提档升级8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千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新增雨污水管网205公里,全区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率达95%以上,处理达标率达100%,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出水水质全部达到一级A标。新改建城区雨污水管网35公里,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95%以上。渠江等国省控制面水质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显著提高,全区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健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深度融合。到2023年底,力争主城区基本建成分类处理系统;城区生活垃圾实现全部无害化处理,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信息化监管水平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城镇排水管网改造修复进度。按照《广安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市政雨污管网改造更新进度,在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区排水管网改造修复工作,新改建城区主干道管网10公里、城区次干道管网25公里,进一步提高城区生活污水收集效能。
(二)加快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照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按照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站和配套管网建设。在2023年底前,新建建制镇雨污水管网205公里,实现全区建制镇污水收集率达95%以上,新建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2座,提档升级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站)8座,全区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处理厂(站)出水水质均达到一级A标。
(三)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严格按照《广安市广安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各建制镇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日常运行管理;区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运行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出水水质进行监测,依法查处超标排污行为,并将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列入年度总量减排任务;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运行费用;纪委监委、审计、水务等部门负责做好资金使用监管、工程审计、入河排污监督等工作。
(四)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根据人口密集程度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服务半径、覆盖范围,按照区域共建、共享原则,科学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全面推进压缩中转站新(改)建项目建设。到2023年底,新建乡镇片区压缩垃圾中转站3座,提档升级石笋、悦来、恒升3座压缩中转站,不断增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五)加快厨余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加快补齐全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健全完善厨余垃圾收运系统,结合厨余垃圾产生量及其分布情况,合理配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引导集贸市场、超市、食堂、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有条件的居住区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就地处理。综合利用厨余垃圾开展生物处置和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按照“适度超前、循序渐进”原则,以“全过程分类”为目标,在龙安、大龙、大安、石笋等乡镇垃圾分类示点建设基础上,加快建立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配套完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合理布局废物回收网点和交易市场,逐步推进全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有机融合,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和运输环节“二次污染”。到2023年底,全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力争达30%以上。
(七)持续推进存量垃圾治理。充分利用焚烧处理等技术手段逐步消纳悦来镇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积极运用污水处理设施,协同处置中转站垃圾渗滤液。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结合“农村清洁行动”,加强垃圾规范化收运处置,避免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八)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信息系统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加快推进全区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网络建设,做好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监测,积极推动区本级监管平台与省、市级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联系副主任和区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做好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作为当地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前期论证、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相关工作;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统筹政策支持。发改、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省级部门,将拟实施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争取国家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要积极推广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营运,破解资金瓶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列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加以落实。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通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通道。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切实减少环境影响。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污水偷排、污泥乱倒、垃圾乱放、渗滤液直排、设施闲置等问题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提高科学监管水平。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城市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定期巡查、公共监督、进展通报、情况反馈、挂牌督办、考核问责等工作制度,对工作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广安市广安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实施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