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广安市邮政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广安市邮政管理局网站(http://scga.spb.gov.cn/)开设政务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政务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全文:输入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并搜索,与关键字和索取号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三)目录编排体系
广安市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所需信息全文搜索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广安市邮政管理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本机关当面申请;在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目前,广安市邮政管理局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互联网申请和信函、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传真、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因此互联网申请仅作为便民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26-2333532)。如互联网申请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您通过信函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广安市邮政管理局信息公开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安市邮政管理局
办公地址:广安市劳动街45号
办公时间:08:30-12:00;15:00-18:30
联系电话:0826-2333532
传真号码:0826-2333532
邮政编码:638000
联系邮箱:gasyzglj@63.com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四)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的规定,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三、监督举报
申请人认为广安市邮政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广安市邮政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广安市邮政管理局网站(http://scga.spb.gov.cn/)开设政务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政务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全文:输入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并搜索,与关键字和索取号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三)目录编排体系
广安市邮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所需信息全文搜索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广安市邮政管理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本机关当面申请;在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目前,广安市邮政管理局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互联网申请和信函、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传真、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因此互联网申请仅作为便民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26-2333532)。如互联网申请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您通过信函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广安市邮政管理局信息公开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广安市邮政管理局
办公地址:广安市劳动街45号
办公时间:08:30-12:00;15:00-18:30
联系电话:0826-2333532
传真号码:0826-2333532
邮政编码:638000
联系邮箱:gasyzglj@63.com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四)收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的规定,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三、监督举报
申请人认为广安市邮政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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