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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4-03-04
  • 发布日期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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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4 16:50 来源: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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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提高生态环境法治、规范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组织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权威读物,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必修课。开展会前学法12次,组织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环境信访办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题培训6次,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全面规范生态环境行政行为。一是印发《广安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科室,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二是生态环境系统全覆盖推广运用“法治账图”工作,制作《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法治账图》,建立单位、部门和岗位三级法治台账135册,绘制岗位法治导图85张,全面实现依法履职可视化、图形化。三是持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未发现与上位规定不符的情况,按要求完成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上传、公开。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统筹非道路移动机械、臭氧污染防治、打击环评弄虚作假、保障成都大运会空气质量等专项行动,全年全市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80件,处罚金额660余万元,实施配套办法5件。组织开展砖瓦、汽修等行业警示教育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28件。二是切实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深入实施《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执法技能专项培训,定期开展执法大练兵,坚持案卷评查,并同步召开案件剖析会,2023年集中评查案件20份,在线自评案件41份,1份案卷入选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十大”优秀案卷。三是推进渝广一体化建设。将川渝跨区域联合执法纳入年度执法重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流域共保、跨区域建设项目、毗邻地区风险排查等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四是有序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2023年,全市梳理排查和接收移交案件线索100余条,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32件。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优化执法方式。规范非现场执法,坚持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充分运用无人机、走航车、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二是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编制并实施广安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从轻、减轻、不予、免于处罚和从重处罚裁量“五张清单”,全年全市共依法免于处罚案件16件,免罚金额257.31万元;依法从轻处罚案件7件,从轻金额31.4万元;同意分期或缓交罚款案件14件,延缓(分期)金额245万元,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三是建立污染物总量动态调节机制,优先保障重大项目总量替代指标,推行环评容缺受理、容缺审批、简化评价、总量预算等举措,加快推进重大产业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基础设施项目落地建设。全年全市审批项目环评161个,涉及总投资180.12亿元。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化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制度改革。建立信访工作“2-5-1-2”机制,2023年办结信访件113件,按期办结率100%,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2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组织专班对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全面排查、摸底。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现场执法和日常检查等环节“送法上门”,为重点企业发放明白纸、普法手册13000余份。持续深化以案释法活动,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召开行业警示教育会,结合相关违法典型案例给与警示震慑,鼓励督促企业守法经营。扎实推进“4个1”送法入企执法帮扶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砖瓦、VOCs等行业普法课堂4次,参训企业代表200余人次。依托“六五”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市民树立环保守法意识。全年开展法治宣传60余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

(七)自觉接受行政权力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6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管理情况等,配合完成《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未出现不依法举证、不提交书面答复、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衔接联动。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千余条,高质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8件。持续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环保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与共享。全年共推送280余条信息至“信用中国”网站,切实发挥联合奖惩作用。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干部职工法学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专业法学习和基础法学习结合不够深入。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现代化建设需要持续推进,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科技化执法能力、信息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召开党组会听取普法工作等情况汇报。按规定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公示,带头落实述法要求。二是注重学习提高,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将法治学习内容融入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并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有关内容进行学习研讨。三是坚决落实重大决策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主持召开案审会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5件。坚持重要事项法律顾问全面审核,2023年法律顾问审核重大文件、合同24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知行合一、做到自觉践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不断优化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助力法治政府达标创建。主动实施行政处罚“三书”同步告知制度,积极帮助失信企业及时完成信用修复。持续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推动重大项目加速落地。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依法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科技支撑,加强非现场执法发现问题与现场执法取证办案有效衔接。强化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积极推进与有关部门行政执法衔接,高效开展川渝联动执法。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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