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对四川省(广安)公共服务平台广告物料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四川省(广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广告物料制作项目,主要包括标识、标牌、墙体广告、门头制作等(详情见附件)。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供货能力;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对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含专利、商标权),产品投放使用后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比选申请人对因此所产生的处罚及侵权赔偿等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五)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信用报告)。
三、报名资料
(一)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的无需提供);
(四)报价表、业绩证明及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四、比选方式
由发标方根据投标人的资质、报价、业绩、人员及设备配备、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1家中标单位。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结果公告均在广安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该项目比选的机构,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比选资料(封面需注明投标资料)密封后邮寄到广安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注:比选文件数量为正本1份,副本1份。
(二)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比选资料未密封的,比选单位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南路208号,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01室。
(联系人:胡金山联系电话:0826-2669198)
附件:1.四川省(广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广告物料制作清单
2.四川省(广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广告物料制作项目评分细则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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