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2024年高考和中考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家长和学生利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现特对我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三、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经营者在高考和中考期间,要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不得提高价格打折让利、虚假优惠折价、虚构原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有价格附加条件的必须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必须如实明确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等)。不允许任何经营者趁高考和中考期间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四、各客运公司、车站要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认真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在醒目位置标明自愿购买保险,严禁强制搭售保险,严禁趁高考和中考之机搭车乱收费。
五、宾馆、餐饮业、洗车场、家政服务、美容美发场所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在高考和中考期间应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明码标价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六、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提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按照提醒告诫要求,认真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政府热线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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