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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2024-01-31
  • 发布日期 2024-01-31
  •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广安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涉电信网络诈骗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的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4-01-31 16:40 来源:广安市公安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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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量基准》什么时候实施?

答:《裁量基准》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二、《裁量基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重庆市渝北区、四川省广安市各级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适用本裁量基准。

三、违法行为适用《裁量基准》时,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答:在违法行为适用《裁量基准》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性质、情节、对象、后果、数额、次数、行为人主观恶性大小,以及法定裁量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

四、违法行为适用的裁量基准与刑事案件追诉标准接近的,应该怎么办?

答:违法行为适用的裁量基准与刑事案件追诉标准接近的,应当首先查证该行为是否涉嫌犯罪。该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防止以罚代刑,降格处罚。

五、在适用《裁量基准》时,如何确定依法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幅度?

答:在适用《裁量基准》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和本裁量基准规定的情节“较轻”“一般”“严重”的具体适用情形,确定依法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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