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安铭鸿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含油污泥及燃料油储存油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2352066
地 址: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安铭鸿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含油污泥及燃料油储存油泥综合利用项目 | 广安市武胜县街子工业园区 | 广安铭鸿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环川盛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利用原有油基岩屑热相分离生产工艺、陶粒生产线及主体设备不变,新增含油污泥、燃料油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油泥和其尾渣制粉煤灰、火山灰质、轻集料(陶粒、陶砂)等产品,增加粉尘收集处理设备、储存罐、输送设备等。燃料油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油泥仅来源于本厂,不对外经营。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一)废气。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后可得到有效控制。 (二)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至街子产业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酸化水解+混凝气浮+催化氧化+UASB+A2/O+砂滤+折点加氯”;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街子产业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排入嘉陵江。 (三)噪声。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控制高噪声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除此之外,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禁止在午休(12:00~14:00)、夜间(22:00~06:00)期间进行高噪声作业,禁止在中、高考期间施工,如因工艺需要在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前报经主管政府部门批准,同时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制度,在工程开工15日前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管理审批表》,向当地相关部门申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总平面,高噪施工设备尽量远离居民等敏感点。合理安排车辆运输路线,加强现场运输车辆出入的管理,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对钢管、钢模板的装卸,采用人工递送的办法,减少金属件的碰击声;模板拆除时轻拆轻放,以减少碰撞。施工中应禁止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施工单位须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施工期噪声治理措施,确保不扰民。 (四)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全部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运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油基岩屑仓库废气经仓库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纤维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热相分离车间废气,车间密闭微负压,稀料原料池周边设置侧吸罩,回收油装载、罐区损耗废气密闭管道,危废间废气车间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纤维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原料拆袋、上料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锅炉、燃烧系统采用低氮燃烧;污水处理站废气,密闭微负压收集;干渣搅拌加湿粉尘密闭管道收集皮带输送粉尘集气罩收集,混料搅拌粉尘密闭管道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热相分离装置废气(不凝气体)、回转窑尾气,回转窑内负压收集、不凝气通过管道直接送入窑头焚烧,尾气通过旋风除尘器+二燃室+急冷+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SCR脱硝处理后排放。筛分废气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针对振动较大的机器设备采用单独基础,设置橡胶减振接头及减震垫等减振措施;对于有管路相连的设备,如水泵,需对管路进行可靠的隔声包扎,以降低噪声源强;对风机安装消声器,以有效降低噪声值;其他机械设备在设备安装时安装减震垫等有效的基础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位置。根据项目平面布局可知,建议建设单位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车间中部。以有效利用距离衰减降低对周边声学环境的影响。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在设备的滚轴处加润滑油,从而减少摩擦噪声产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故障或损坏的设备及时维护。项目除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外,主要采取的降噪措施是针对设备采取消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再通过利用距离衰减和厂区外绿化带阻隔,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油基岩屑废原料包装、废活性炭、实验废液、纤维过滤棉、含有棉纱及手套、废润滑油、罐底残渣、油泥、污泥、原料拆袋、上料废气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资质单位处置。原料拆袋、上料废气布袋除尘器收尘灰自行综合利用。 (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控制、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本项目源头控制措施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控制,同时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分区防治措施将全厂按各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及简单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防渗要求。 (六)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本项目现状监测结果,建设用地环境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农用地环境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筛选值标准要求。评价要求分区防渗,防止土壤环境污染。加强绿化措施,以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开展土壤跟踪监测。生产中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项目内设置事故应急水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将消防废水转移至事故应急水池暂存,故障、事故解除后妥善处理,禁止将未经有效处理的废污水外排;生产中加强废水收集、输送管道巡检,发现破损后采取堵截措施,将泄漏的废污水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并妥善处理,修复受到污染的土壤。加强绿化,通过植物吸收作用降低大气沉降对土壤的环境影响。加强硬化,项目全厂除绿化带均为硬化地面。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将油基岩屑、含油污泥和回收油分别存放于热相分离车间、油基岩屑仓库和回收油罐区,氨水罐在陶粒生产车间旁。为保证安全,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热相分离车间、油基岩屑仓库、陶粒生产车间和回收油罐区已按相关要求设计建设,储存方法和管理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规范条例执行。同时建立事故废水不外排的三级防控措施。企业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落实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输的分析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应急预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涉及运输的相关内容还应符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针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事故易发环节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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