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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5-08-04
  • 发布日期 2025-08-04
  •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04 12:21 来源: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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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6—2329606

联系地址: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安拱桥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华蓥市禄市镇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广安供电公司

四川省中科鸿创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拱桥220kV变电站,主变户外布置;220kV、110kV配电装置HGIS户外布置,220kV、110kV出线采用架空出线,10kV出线均采用电缆出线。建设规模为:①主变容量:本期2×240MVA,终期3×240MVA;②220kV出线间隔:本期6回、终期8回;110kV出线间隔:本期13回、终期14回;④10kV出线:本期20终期30回;⑤10kV无功补偿电容器组:本期2×4×10008kvar、终期3×4×10008kvar;10kV消弧线圈:本期1500kVA,3000kVA;⑥建设二次设备室、10kV配电装置室值班室、消防水泵房、消防小室及沙池事故油池(90m3)、化粪池(9m3进站道路等配套设施。

新建黄岩—铜堡π接拱桥22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约2×1.2+2×1.8km,全线均为架空走线其中黄岩—铜堡π接拱桥220kV线路(黄岩侧)约2×1.2km,黄岩—铜堡π接拱桥220kV线路(铜堡侧)1.8km线路新建双回杆塔12基。

拆除220kV黄铜一、二线新建NA1#塔及既有28#塔间导线、地线等约1.6km,并拆除既有220kV黄铜一、二线24#~27#杆塔铁塔和塔基共4基。

一、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

(1)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工频电磁场影响。

(2)变电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应做到表面光滑。

(3)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可以减少电磁环境影响。

2、输电线路

(1)输电电路架设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低于9m。

(2)线路的排列方式为垂直逆相序排列。

(3)线路选择时尽量避开敏感点,在与其他电力线、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

(4)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1)主变压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

(2)输电线路满足架设高度不低于9m,线下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3)在输电线路噪声敏感目标处尽量提高导线架设高度,使敏感目标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拱桥220kV变电站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前期用吸污车送至新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距约5km;待变电站北侧新桥化工园区污水管网建成后,变电站生活污水可进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新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将变电站内生产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及简单防渗区三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

重点防渗区:事故油池、排油管下方区域、事故油坑;

一般防渗区:10kV配电装置室、二次设备室、化粪池;

简单防渗区:除事故油池、排油管下方区域、事故油坑、化粪池和10kV配电装置室、二次设备室之外的区域。

  • 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①事故油池、事故油坑池体底部及池壁防渗混凝土抹平,并铺设2mmHDPE膜;②排油管下方区域采用内壁涂抹环氧树脂的镀锌钢管,且预埋套管处使用沥青密封材料。排油管下方区域采用防渗混凝土抹平。
  • 一般防渗区10kV配电装置室、二次设备室、化粪池采用防渗混凝土抹平。
  • 简单防渗区采用混凝土硬化地面。

五、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垃圾

拱桥220kV变电站按无人值班站进行设计,建成后仅设置1名门卫常驻站内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门卫自行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2)事故废油

主变压器下设有事故油坑,站内设有事故油池(具有油水分离功能)。当出现事故时主变压器事故油进入事故油坑后通过事故油管引入事故油池,变压器油大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作为危废管理,不能利用的部分不在变电站内暂存,产生后随即委托相关单位清运,最终交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变电站内暂存

(3)废蓄电池

蓄电池将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约5~8年更换1次。建设单位在日常检修中不定期检测蓄电池电压,若性能满足要求则继续使用,对性能不达标的蓄电池,则进行更换,更换下来的蓄电池由检修公司进行进一步的检测和鉴定,若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更换下的废蓄电池按危险废物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禁止在转移过程中擅自拆解、破碎、丢弃废旧蓄电池。最终交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产生后随即清运,不在变电站内暂存。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来源主要为变电站在事故情况下将有可能产生事故油(属危险废物),变电站内主变压器基础下,设计了事故油坑,油坑通过排油管与事故油池连接,在发生主变压器油泄漏时,泄漏绝缘油流入主变下的油坑,并通过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容积不小于90m3)。事故废油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事故油池的设计应根据《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设置,做到事故油池应远离火源布置,具有防风、防雨、防渗处理(防渗等级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等功能,密闭时应设置呼吸孔,安装防护罩,防止杂质落入;事故油运输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容器进行转运,防止倾倒、溢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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