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2026-06-10
  • 发布日期 2026-06-10
  • 文号 广经信函〔2026〕26号
  • 有效性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44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6-06-10 10:58 来源: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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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线缆布局、净化低空作业环境,助力智能农业发展的建议》(第10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专项整治,清理线缆乱象”的建议。我局协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各县(市、区)及电力、通信等相关单位,重点围绕粮油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农业园区周边区域,开展农村线缆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各类线缆的产权归属和运行状态(在运或退运),建立“一镇一档、一村一账”整治台账。共梳理私拉乱接、低挂垂落、废弃残留等问题近20个,逐一整改销号。针对农田区域线缆高度不足的问题,已对部分线路实施抬升改造,降低无人机碰线风险。同时,对已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责成相关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纳入规划管控,源头规范建设”的建议我局协同市农业农村局已将农村线缆规范布局纳入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数字乡村建设等规划的统一管控,严格执行“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制度。持续整治“违规搭挂”问题,依据《四川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成效评估指标(试行)》,将“违规搭挂”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内容。2025年,累计排查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三线”问题22个,全部按照“多杆合一、管线共建”原则完成整治。加强新建工程源头管控,在新建乡镇集中居住区、农业园区等项目时,明确要求建设单位统筹规划通信管道,建筑物内通信管线纳入主体工程设计,严禁私拉乱接。对新建或改造的高标准农田、数字乡村项目,在设计阶段即预留线缆通道,避免后期无序加挂。

三、关于“明确管护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我局协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明确了各类线缆产权单位的管护主体责任,并建立日常巡查、定期检修、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电力、通信、广电等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共用杆路的安全隐患,协调委托一家施工单位牵头维护整治,相关企业共担费用,2025年共维护弱电线路116条。推动基层共治,推动各乡镇将线缆秩序纳入网格化管理和村规民约,鼓励群众发现线缆垂落、杆线倾斜等问题及时上报,村社、乡镇第一时间响应,通知产权单位限时处置。提升处置能力,建立“发现—上报—派单—处置—反馈”闭环流程,对影响无人机作业的紧急隐患,要求24小时内到场处理。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建立农村线缆规范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推进,分类分批排查整治,协同推进线缆整治与智慧农业发展,为无人机等智能化农业装备提供安全可靠的低空作业环境,助力广安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低空经济发展。

感谢您对我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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