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54004370/2023-000034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日期 2023-01-29 17:40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9 17:40 来源: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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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公园街168号;邮编:638500;电话:0826—2333134;电子邮箱:gaswsjkwyh@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2〕38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2〕15号)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时主动公开信息,丰富拓展公开渠道,全面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紧紧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工作动态等事项,全年通过广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6条,其中政策文件20条、文件解读1条、工作动态29条、公示公告133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27条、招考录用22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栏目集中向社会公开。2022年,全面清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其他政策文件20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市政府办工作要求,及时修订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设置,增设依申请公开栏目。严格执行发布信息“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促进信息发布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加强对“健康广安”微信公众号的管理维护,及时处置网络安全漏洞,全年未发生恶意篡改等安全事件,择优选取专栏信息,同步推送“健康广安”微信公众号,确保信息内容一致。

(五)监督保障情况。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及时调整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委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属性把握不够准确,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亟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深入,部分公开信息内容不够深入,宣传效果欠佳。三是影响力不够广泛,“健康广安”微信公众号还需加强宣传,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有力提高公众号传播量和点赞量,提升影响力。

下一步,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强化业务学习,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和政策文件的交流学习,提升业务工作能力。二是持续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三是持续推进“健康广安”微信公众号建设,丰富宣传形式、内容,及时发布政务动态、健康提示等信息,形成宣传和互动良好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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