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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0-07-17
  • 发布日期 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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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农村保鲜仓储设施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7 09:47 来源: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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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发展改革局,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经发局,四川广安爱众股份公司: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农村保鲜仓储设施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3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四川广安爱众股份公司、岳池爱众电力公司参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农村保鲜仓储设施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

川发改价格[2020]367号_关于农村保鲜仓储设施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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