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对象
1.学籍在我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学籍在市外、户籍在我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有意愿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非在校考生(简称社会考生)。
(二)报名办法
1.学籍在我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考区报名;学籍和户籍在我市不同考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本人在学籍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中选择一处报名参考,不得在两地重复报名。
2.学籍在市外、户籍在我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参考。
3.学籍在我市、户籍在市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选择在我市参加中考,也可选择回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当地市(州)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统一中考。若未参加我市中考,我市任何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4.社会考生到县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报名缴费。
(三)报名缴费时间
2026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四)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
(1)学籍在我市的应届考生,由各考区指导初中学校负责报考资格审查,核查身份证、学籍信息等。
(2)经考生本人申请(原则上应同时得到监护人书面认可),跨考区就读、回户籍所在考区报考的应届考生,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核查户籍、身份证、回原籍报考申请书(须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确认就读情况属实)、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须加盖县级以上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或招委公章)、学籍信息等。
(3)学籍在市外、户籍在我市的应届考生,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核查户籍、学籍、身份证、就读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回原籍参加中考证明、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须注明科目考试总分、考生本人得分并加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招委公章)等信息。
(4)社会考生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核查户籍、身份证、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学籍信息等。
(5)考生学籍系统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的,须先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更正相关信息,并对报名信息作相应修改。
2.信息上传。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各考区安排初中学校于3月16日前上传相关信息至广安市中考招生综合管理平台。
3.报名缴费。各考区、各初中学校督促、指导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安市中考招生综合管理平台,核对毕业学校、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报考信息确认后,考生及其监护人立即在线缴费。缴费成功的考生确认为报名成功,未缴费的考生无法进行下一阶段志愿填报及学业水平考试。
4.报名确认。网上报名缴费完成后,由学校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交由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原则上应同时交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经考生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表由初中学校保存半年以上,以备查对。
二、志愿填报
(一)招生计划。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优先保障办学质量高、办学行为规范的学校,各校班额不得超过55人。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另文发布。
(二)招生范围。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广安友谊中学(含八中友谊学校)、广安中学、广安二中、邻水中学、武胜中学,川渝合作教育改革发展协同试验区“同城融圈”试点学校武胜龙女湖中学,所有民办普通高中、所有中职学校及经批准的学校项目班、艺体特长生和综合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生。代市中学、花桥中学、石笋中学、恒升中学、广安三中面向广安区、前锋区、广安经开区、市直属学校招生。华蓥、岳池、武胜、邻水考区内的公办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办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考区招生。
(三)志愿类别
1.普高类
(1)提前批志愿
①“项目班”志愿。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经同意后试点实施科技、人文、艺体等特色项目班。渝广教育协同发展试验班在重庆八中广安友谊学校继续试点。严禁学校以项目班试点名义违规降分招录考生、变相组织文化测试或面试。
②“强基计划”志愿。在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含重庆八中友谊学校)试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简称“强基计划”),面向全市招收基础学科成绩突出的考生,依据中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到“强基计划”试点学校,设6个平行志愿。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填报试点学校志愿的,可纳入“强基计划”志愿录取:a.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成绩≥405分;b.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任一学科获得满分。
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块生”志愿。按照50%的比例,将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切块分配到各考区或初中学校,定向招收符合条件的考生(简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块生”)。其中,广安友谊中学“切块”比例为学校总计划数的50%,面向全市分配;广安中学、广安二中总计划数的50%均衡分配到广安考区(含广安区、市直属)初中学校;代市中学总计划数的50%分配到前锋考区(含前锋区、广安经开区)初中学校;其他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按照总计划数5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所在县(市、区)初中学校。非报名点学校毕业的考生不得填报相应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块生”计划志愿。
④“体育特长生”志愿。全市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按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2%单列,统筹下达至经申报同意招收体育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设2个平行志愿。“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申报及学生志愿填报条件程序见附件1。招生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另文公布。
⑤“艺术特长生”志愿。全市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按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2%单列,统筹下达至经申报同意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设2个平行志愿。“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申报及学生志愿填报条件程序见附件2。招生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另文公布。
(2)普高统招志愿。设普高第一批、普高第二批(含综合高级中学)2个批次,每个批次设7个平行志愿。
2.中职类(含广安技师学院)
(1)“职普融通”志愿。在学校申报、县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审核的基础上,统筹下达“职普融通”改革试点学校招生计划,设5个平行志愿。“职普融通”录取考生在“职普融通”试点中职学校就读一年后,通过全市统一考试,遴选20%的考生转入对应普通高中就读。试点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另文发布。
(2)“三年中职”志愿。设3个顺序志愿,招生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另文公布。
3.五年制志愿。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志愿填报和录取等事宜遵照省上文件和通知执行。
(四)批次安排
1.普通高中提前批:“项目班”“强基计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块生”“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志愿纳入提前批,录取时按上述顺序依次录取。
2.普通高中第一批:广安友谊中学(含八中友谊学校)、广安中学、广安二中、武胜中学、邻水中学;花桥中学、代市中学、华蓥中学、岳池中学、岳池一中、罗渡中学、烈面中学、邻水二中、广安三中;武胜龙女湖中学;广安友实学校、广安加德学校、广安市现代实验中学、岳池县师达实验学校、广安启睿第一实验学校、邻水正大实验学校、广安光正实验学校、广安经开区师达第九实验中学。批次内实行平行志愿模式(各考区考生可填报的第一批志愿学校对应表见附件3)。
3.普通高中第二批:第一批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级中学普高类),批次内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为坚持“质量导向、规范办学、提质发展”原则,拟从2027年起,依据学生学业水平、高考特控上线率、本科上线率、民办学校年检得分排名等进行招生学校批次调整。
4.中职学校批:分“职普融通”“三年制中职”2个批次,录取时按上述顺序依次录取。“职普融通”试点学校(含综合高级中学中职类),批次内实行平行志愿模式。“三年制中职学校”(含广安技师学院),批次内实行顺序志愿模式。
(五)志愿填报时间。志愿填报系统于4月29日9时至5月8日18时在广安市中考招生综合管理平台上开放,考生在此时间段内通过登录平台自主填报志愿。
(六)工作要求。各学校应提醒考生自主重置志愿填报系统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新设置的密码,因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各地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和初中学校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务必将市教育体育局、市招考委办公室统一制发的《招生考试指南》发放给每位考生,将招生学校名称、代码、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等信息向考生、家长和社会公布,供考生选报志愿时参考;同时,务必将《广安市2026年中考考生及家长告知书》(见附件4)一式两份发放给每名考生,由考生及家长签字后学校留存一份,以备查验。学校应告知考生及家长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志愿填报,并组织考生认真学习《招生考试指南》中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完成志愿填报后,学校应书面打印《志愿表》,交由考生及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代签。志愿一经确定,不得更改。签字确认后的《志愿表》由初中学校保存半年以上,以备查对。
三、考试组织
(一)考试科目及方式。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实行纸笔闭卷考试。英语实行纸笔闭卷考试加听力测试。初三物理、化学,初二生物实行纸笔闭卷考试加实验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实行现场测试运动能力。
(二)计分科目及分值。语文、数学、英语每科150分,道德与法治40分,历史60分,地理40分,物理90分(含实验10分),化学60分(含实验10分),生物40分(含实验10分),体育与健康70分,总分850分。
(三)考试组织工作
1.各学科笔试及英语听力考试,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分考区实施。考点原则上按“适当集中,就近参考,便捷安全”原则由县域统筹设置。
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广安市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广市教体办〔2026〕6号)执行,由市技装所统筹指导,各考区分别组织实施。
3.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广安市2026年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广市教体办〔2026〕6号)执行,由市教育体育局青体科统筹指导,各考区分别组织实施。
(四)考试时间安排
1.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在中考报名后开始,5月1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安排。
2.计分科目笔试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9:00—11:00 | 14:30—16:30 | |
6月12日 | 语文 | 数学 |
6月13日 | 道德与法治、历史 | 物理、化学 |
6月14日 | 英语 | 生物、地理(八年级) |
(五)八年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安排
1.现八年级学生应参加今年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参照现九年级报名程序在广安市中考招生综合管理平台完成报名,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计入2027年中考总分。
2.已参加我市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依据原考试成绩折合计入中考总分。已参加市外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报名时提交县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折合计入中考总分;报名时未提供县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的,参加我市今年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计入2026年中考总分。已参加我市或市外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后,又因学籍异动等原因在本届八年级就读的学生,是否参加本次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由本人决定,若参加本次考试,则其2027年生物、地理成绩以本次考试为准,折合计入其2027年中考总分。
四、阅卷安排及成绩管理
1.闭卷考试科目网络阅卷在6月21日前完成,各学科阅卷、统分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市教科所具体牵头,各县(市、区)分别负责相应学科,具体阅卷工作另文安排。
2.中考成绩不对社会公布。
五、综合素质评价
由初中学校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及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对考生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定性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与录取挂钩,C等及以下考生原则上不能被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重点以上中职学校录取。
六、照顾性政策
(一)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
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要求,同时参考四川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及成都等地中考加分政策,2027年中考取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2.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简称“三侨生”)照顾政策,加5分。
3.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在报考学校录取线下降低10%的分值录取;选读中职学校的,根据就读意愿安排就读。
4.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按照《广安市教育局广安市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广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干〔2013〕7号)要求执行。
5.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按照《广安市部分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广拥办〔2025〕4号)要求执行。
6.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办法,按照《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广公发〔2018〕86号)要求执行。
7.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优待办法,按照《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分工方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0〕53号)要求执行。
8.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表扬)的医务人员和支援湖北医疗队成员子女优待办法,按照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引导医务人员在抗疫一线担当作为八条措施〉的通知》(广组通〔2020〕13号)要求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降分录取)条件,除第1项外,不累加享受照顾政策。符合加分(或降分录取)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县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书面申请,随申请提交能证明本人符合加分(或降分录取)条件的证明材料(查看原件,复印件存档)。县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所提交证明材料能直接认定的,直接审核认定,无法直接认定的,商同级公安、民政、人民武装、侨务等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县(市、区)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分别在考生就读学校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市、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填写《广安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或降分录取)汇总表》(附件5),于5月11日前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市教育体育局按规定审核后,落实照顾政策。
(二)参加省“十五运会”的本届初中毕业生。市教育体育局青体科负责指导各省运会比赛项目布点学校,在中考前从本届初中毕业生中特招代表广安市参加省“十五运会”的运动员。参加特招的运动员按照各运动项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广安市参加省运会运动员升学申报表》(见附件6),经逐级审核后录取到相关学校。运动员的审核招录、政策解释由市教育体育局青体科负责,特招运动员名单应于5月11日前反馈市教育体育局普高职成科和市教育考试院招生科。
七、录取
(一)录取实施。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教育考试院承担录取任务。
(二)录取规则
1.总体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以中考总分为依据进行录取。实行分批次分类别录取,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三年中职”学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录取模式。位次排列原则:先按总分进行排序,再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科目顺序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已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2.提前批录取规则。①项目班、艺术、体育特长生类按照相应招生方案规则录取;②强基计划按照相应条件录取;③享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块生”政策的考生,在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25分以内根据所分配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块生”计划数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均转为相应学校统招计划。
3.其余批次录取规则。普高第一批、第二批均按照中考总分从高到低在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依据所填报志愿录取,“职普融通”批次、三年中职批次均按照中考总分从高到低依据所填报志愿录取。
4.补录规则。普通高中(含综合高级中学普高类)、中职学校“职普融通”录取报到后未完成的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统一组织征集志愿,市教育考试院在征集志愿结束后,组织集中补录,具体安排以公告为准。所有批次录取结束后,中职学校可自行组织补录参加中考而未被任何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未参加广安市2026中考且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员(包括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
八、报到和学籍注册
录取结束后,由各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学生报到,提前批和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7月3日前完成报到,普通高中(含综合高级中学普高类)第二批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7月5日前完成报到,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在7月10日前完成报到。无故不按规定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进行录取。市外学校违规录取的,按教育厅有关规定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转接。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含综合高级中学普高类)分别于9月5日、9月8日、9月11日前分批到市教育体育局普高职成科注册学籍;中职学校于9月15日前完成学籍审核注册工作。
联系人:
市教育体育局普高职成科
0826-2398882
市教育体育局青体科
0826-2330135
市教育体育局德艺卫科
0826-2333343
市教科所
0826-2333409
市教育考试院
0826-2348123
0826-2337750
市技装所
0826-2346766
附件:1.2026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学校申报及学生志愿填报条件程序.doc
2.2026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申报及学生志愿填报条件程序.doc
5.广安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或降分录取)汇总表.doc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广安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13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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