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广安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2025年广安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安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7日
2025年广安市民政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2025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部署,以民政厅“1041”工作思路为牵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广安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民政工作“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的独特作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安新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贯彻落实思路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巡视整改。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扛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凝聚管党治党合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扎实推进民政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从严监督管理,鼓励担当作为。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从严控制文件会议数量,统筹督查检查考核,推进基层减负增效。
(三)注重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计划,配合制定2025年度培训计划。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有计划有步骤做好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配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等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民政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民政行业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
二、加快老年关爱型城市建设,推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
(四)统筹推进老龄工作。制定2025年广安市老龄委工作要点,召开市老龄委2025年全体会议。结合广安实际谋划银发经济产业,统筹推动银发经济发展取得成效。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聚焦乡村振兴、青少年关心关爱主题,开展新时代“天府银龄行动”。参加四川省第三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开展2025年“敬老月”活动。参加全国“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实施市县老年大学能力提升行动。
(五)改革发展养老服务。系统推进老年关爱型城市建设,发布《广安市建设老年关爱型城市年度报告》(2024),开展《广安市养老服务条例》预研。参加第六届中国(四川)国际养老服务业暨养老产业博览会,打造“颐养天年·温暖家园”品牌。落实深化养老服务改革、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措施。实施高龄津贴“免申即发”行动。做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提升行动收官工作,做好构建县、乡、村三级街接、居家社区机构融合贯通的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巡访+互助”关爱制度。实施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服务支持计划,推进老年助餐、家庭适老化改造、经济困难家庭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等工作。推动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落地。实施养老机构分类改革,因地制宜推动县(市、区)公办养老机构收归县直管工作和社会化运营改革。开展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工作。深化渝广养老服务合作,积极参加蜀养人才培英工程,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推进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和养老护理职称体系建设。深化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深化养老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养老服务高标准领航行动、“养老服务+行业”促进行动。完善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政策措施,培育养老服务骨干企业和产业集聚区。
三、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兜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六)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完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适度提高低保标准,整理汇编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一张清单”。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将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推进救助经办服务系统、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系统整合运用。实施社会救助解忧暖心工程,支持鼓励条件成熟的县(市、区)探索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纠治“漏保”、资金发放管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救助帮扶不到位等问题。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持续推进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年度重点任务。指导各地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扎实抓好“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临时遇困人员。
四、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持续增进特殊困难群体福祉
(七)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能力评估标准》。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加强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指导市儿童福利院实施老旧设施维修维护及消防、康复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深化“类家庭”养育工作,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提供委托照护、康复服务、日间照料、社会融入、监护支持等服务。指导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积极开展儿童关爱服务活动。落实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指导邻水县实施“为你而来相伴成长”儿童关爱保护项目,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严格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开展收养登记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教育培训。强化儿童福利领域安全管理。
(八)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工作部署。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探索两项补贴“免申即享”制度。大力争取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项目。深入推进“精康融合行动”,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全过程监督,持续规范运营精康社区服务机构(站),引导本地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精康社区服务,打造社区精康服务服务品牌。推进康复辅具产业有序发展。
五、创新社会事务工作,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九)深化殡葬服务改革。深入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殡葬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活动查处打击工作,全力纠治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加强对民政殡葬领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殡葬服务管理。加大老旧殡仪馆维修、改建力度,推动火化炉升级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和服务保障能力。坚持公益属性,规范殡葬服务项目,加强服务收费管理,让群众可感可及。规范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快推进未建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动已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广安区公益性骨灰堂尽快投入使用。推行绿色人文安葬模式,探索安葬用地可循环利用路径。加强民间殡葬人员教育引导,推进移风易俗。开展数字殡葬建设试点,完善殡葬监管体系。
(十)优化婚姻管理服务。持续推进婚俗改革,巩固广安区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实验成果,推动华蓥市完成第三批省级婚俗改革试点任务,指导前锋区、邻水县申报2025年度省级“文明婚俗”提升行动项目。强化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管理,开展年度婚登业务培训。探索打造公园式主题婚姻登记场景,开展特色婚登服务。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大幅提升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签发率及全市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水平。常态化开展新婚辅导、心理疏导、离婚辅导,不断发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十一)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充分挖掘“小平故里”特色地名文化,持续擦亮伟人故里金字招牌。不断健全地名保护名录,完善市县两级地名保护名录体系建设,推动我市一批地名纳入省级地名保护名录。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采集一批贴近乡村生活实际的地名入库上图,规范设置乡村地名标识标牌。利用民政主阵地开展地名文化“五进”活动,推动地名文化走进婚登机关、养老场所、未保中心等福利机构。常态化开展中国·国家地名数据库更新维护工作。
六、规范行政区划和社会组织管理,助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十二)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稳妥审慎做好行政区划调整设置工作。推动邻水县完成乡镇政府驻地整改事宜。探索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提升行政区划公共服务质量。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持续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高质量完成第五轮边界联检任务,并按时间节点报送成果资料。
(十三)持续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认真落实社会组织党建职责,强化社会组织审批登记审查,全面推行落实事先告知提示,推动社会组织负责人“有变必备”“换届必备”。开展全市整治社会组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协调工作机制,完善“三函五书”综合监管制度,灵活运用谈话提醒、责令整改、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监督措施,促进社会组织规范高效运行。有序推进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年报,按规定对2023年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社会组织进行处罚,结合年检和评估发现问题指导社会组织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制度,推进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开展2025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有力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阵地效能,进一步优化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加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培训指导力度。指导公益创投等项目落地落实,促进作用发挥。
(十四)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大力支持有条件的社区设立社区慈善基金。高质量完成第二批省级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任务,创新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慈善发展模式。深度挖掘网络慈善募集潜力,借助互联网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腾讯99公益日等活动,为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慈善项目筹集更多善款。紧扣“中华慈善日”“天府慈善月”等关键节点,精心策划“慈善大讲堂”,深入开展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营造全民慈善的浓厚氛围。持续推进“阳光慈善”工程,扎实推进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开展慈善组织检查和执法,防范化解慈善领域风险。指导慈善组织制定公开募捐备案、物资捐赠、专项基金设立等管理制度,开展免税资格申请、3A等级评估,协助完成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公开募捐资格申报,助力提升慈善组织专业水平与社会公信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七、加强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十五)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民政“八五”普法规划终期评估。规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学法考法,增强行政复议与应诉能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做好民政标准建设工作。推动“一网通办”“川渝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政务服务改革任务。
(十六)夯实基础工作。对照省厅要求,推动编制“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十五五”民政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支持直属事业单位发展,实施一批赋能提升项目。健全以规划为导向、统计为基础、评价为手段、财务为保障的工作新机制,统筹加大项目、政策和资金争取力度,全面加强实施绩效管理,强化对民政重点基建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督导监测,持续保持民政民生资金监管的高压态势,提高民政资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进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行动。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做好川渝民政合作。扎实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加强“广安民政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做好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测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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