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审计整改工作的各项部署,严格执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逐项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一)坚持高位部署,注重统筹推进。市委切实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市委审计委员会专题听取全市审计整改情况汇报,要求动真碰硬抓实审计整改工作,增强审计整改刚性约束。市政府先后召开研究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全市审计整改推进会议,统筹部署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巡察办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重要监督内容,市委目标绩效办首次将审计整改纳入市级各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市人大预算委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调研,持续加强审计整改跟踪监督;市政府督查室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全市已基本形成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
(二)抓实督导检查,实行闭环管理。市审计局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督导检查责任,专门设立审计整改督查科,建立“问题登记、整改评估、审核认定、问题销号”全流程管控机制,将审计反映的问题全部纳入审计整改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清单化”“台账制”管理。将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内容,进行重点督办、动态跟踪。按照“见人见事见物、见文件见制度见成效”标准,对各阶段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加强审核评估。采取现场复核、制发敦促提醒函、开展整改约谈等方式,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
(三)压实各方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各被审计单位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建议,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有力有序推进问题整改销号。
农业、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审计整改收集、审核、汇总责任,针对审计查出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成立整改专班,“点面结合”开展专项整治。市国资委将审计整改情况与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挂钩,市财政局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预算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重要内容,“以改促建、以改促管、以改促治”取得积极成效。
二、《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资金统筹不够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市本级2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剩余沉淀资金5792.21万元收回财政统筹。广安经开区已全额收回应收未收的138.5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本级未及时分配下达的783万元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已全额分配下达至市经济信息化局。
2.关于预算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针对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市财政局正督促各预算单位制定2025年项目支出标准,将在此基础上梳理形成市本级共性项目支出标准。针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市本级未及时使用的2742.7万元预算资金,已拨付使用1766.04万元,当年不需要使用的277.09万元已收回财政,剩余688.47万元预计年底前完成支付。
3.关于资金使用监管仍有薄弱环节的问题。针对个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缺乏制度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局正在修订《广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针对市级政府产业基金使用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4个到期未收回本金及收益的农业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已督促基金管理人通过续签协议或诉讼追收等方式进行整改。针对部分债券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广安现代农业立体化优质种猪养殖和广安市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2个项目闲置的债券资金,已通过加快使用、上缴财政等进行处理。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等2个部门(单位)已将超编使用的公务用车作退还、封存、报废等处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5个部门(单位)采取清理清退、完善制度等措施,对超标准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市妇联、市委市直属机关工委已清退违规新增编外人员;市生态环境局正在完善新增编外人员审批手续。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市经济信息化局等3个部门(单位)已清退违规发放的岗位补贴、加班补贴。市委市直属机关工委等3个部门(单位)采取完善决策程序、细化决策事项等措施,对大额资金未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市交警支队等3个部门(单位)对3年以上995.4万元往来款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调账、退还等措施处置407.43万元,剩余587.97万元正在分类处置。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3个部门(单位)采取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清理清退、加强审核等措施,对报销依据不充分、事项不实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市经济信息化局通过合理规划支出进度、严格预算支出管理等方式,防止年底突击花钱。
3.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较为薄弱的问题。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2个部门(单位)采取清查盘点、资产核算、闲置资金评估调配等措施加强了固定资产管理。市交警支队已按规定将投入使用的基建项目全部转入固定资产。市市场监管局等6个部门(单位)采取调剂预算支出、完善预算支出管理制度等措施,对无预算或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及家具的问题进行了整改。针对未按规定履行手续出租国有资产的问题,市交警支队等2个单位已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三)乡村振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种粮农民收益保障审计方面。针对种粮直接补贴政策效应发挥不充分的问题,6个县(市、区)已收回违规发放或被骗取套取的61.68万元。1个县(市、区)违规开设的6个共管账户已全部注销;3个县(市、区)未及时使用的702.79万元资金,已使用22.75万元,已制定使用计划37.25万元,剩余642.79万元已收回财政。针对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6县(市、区)拖欠的种粮农民售粮款612.5万元已兑付,未及时定损和拨付的受灾理赔款5256.42万元已拨付,虚增投保面积造成的138.22万元损失已追回。
2.现代农业园区审计方面。针对部分项目建设未达预期的问题,5县(市、区)未达进度的39个项目,21个已完工,6个正在加快建设,12个因项目设计与园区发展规划不符等原因正按程序取消;3县(区)通过严格项目变更程序、清理清查等方式对项目建设进行规范管理。针对落实联农带农政策要求有差距的问题,6县(市、区)采取安排就地务工、兑付租金分红等措施进行整改,72个项目已建立较为稳定、可持续的联农带农机制,剩余12个正在研究建立。针对资金效益未充分发挥的问题,2县(区)已安排792.03万元用于园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剩余804.61万元正在制定使用方案;5县(市、区)已将挤占的211.5万元专项资金进行归垫或调账,剩余217.87万元正在清理。针对资产设施管理不到位的问题,3县(区)已将1296.17万元园区资产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剩余281.44万元资产正在组织清理;2县(区)长期闲置的园区设备已恢复使用,部分损坏严重的设备已进行维修更换。
(四)重点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义务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方面。针对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市教育体育局制定出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实施办法,明确认定发放依据、标准、程序;广安实验学校等2所学校制定(修订)内部经费管理办法,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的范围、标准等进行了细化完善。针对补助经费分配下达不及时的问题,市教育体育局对分配流程进行优化,通过先预测下达、再按程序据实结算的办法,提高资金下达及时性。针对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对13所市直属学校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将义务教育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内部审计和教育督导重点内容,防止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被挤占挪用。针对教师培训费支出未达标的问题,2024年,广安特殊教育学校、广安励志中学教师培训费支出分别占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7.14%、5.67%,已达到5%的政策规定要求。
(五)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 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方面。
对支小支农作用发挥有差距的问题,广安忠信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停止开展委托贷款业务,聚焦主责主业开展经营;修订《担保业务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中省市各项规定及时调整担保费率,规范农业政策性担保收费行为;加强与银行合作,增加三农和小微企业担保业务投向,逐步放大担保倍数,进一步发挥支农支小作用。
对经营风险管控不够有力的问题,广安忠信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全面梳理已代偿项目,采取与客户签订还款承诺书、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分类处置,进行追偿。117个代偿项目中,5个项目与客户签订分期还款承诺书,104个项目已进入司法程序,8个项目客户主动还款且已结清,共追回代偿款267.34万元。
2.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针对土地开发利用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前锋区等2县(区)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优化土地出让方案审核流程等措施,2024年已全面实现“标准地”供应;广安区、武胜县加快化解存量违法占用耕地,2024年完成目标任务较2023年分别提升了11.8个、28.9个百分点。市本级和前锋区等3县(区)加快闲置土地处置,16宗909.95亩闲置土地已处置6宗495.63亩,剩余10宗414.32亩正在处置。针对矿产资源监管不严格的问题,邻水县等3县(区)采取动态巡查、立案调查、移交处理等措施,加大违法开采、违规处置监管力度;广安区等3县(市、区)采取定期检查、追责问责等措施对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华蓥市督促3户矿山企业编制复垦方案,严格按标准计提地质环境恢复基金。针对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的问题,岳池县等3县(区)挤占的114.53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已全额归垫;邻水县等2县采取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拨付审核等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监管。武胜县等2县加快生态修复资金使用,闲置的909.65万元专项资金已拨付使用111.21万元,剩余798.44万元统筹用于其他生态修复项目。
(六)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重点项目投资绩效审计方面。针对部分项目建设滞后的问题,各地各相关部门、业主单位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征地拆迁、强化进度管控等措施,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推动未按期开工或停工项目开工复工。针对工程建设管控不力的问题,11个勘察设计深度不足的项目,相关业主单位通过加重勘察设计合同违约责任、督促勘察设计单位强化图纸审查等措施,促进提升勘察设计深度;2个明知设计不合理仍按图施工的项目,相关业主单位已分别作出责令项目重新设计、给予直接责任人罚款等处理;3个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将相关业主单位纳入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重点关注对象,并对其负责人进行了约谈;12个未严格按图施工项目,相关业主单位已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返工或维修,并对监理单位作出罚款处理。
2.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资控制审计方面。针对建设成本控制乏力的问题,广安金土地集团修订《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加强进度管理,避免工期延长增大投资成本;超限额支出的管理费、工作经费805.38万元,通过调整账务等措施进行了整改;闲置的1.8亿元项目借款已全部使用。针对用地指标产出率低的问题,广安金土地集团制定《项目摸底、测绘、立项管理办法》,建立实地勘察摸底、设计及预算审查等机制,并在设计合同中明确项目复垦率与设计费挂钩,促进提高指标产出率。针对项目建设管理混乱的问题,广安金土地集团成立挂钩项目征拆核查工作小组等专班机构,对历年征拆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制定或修订《合同管理办法》《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对项目招标、监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采取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挽回损失392.62万元。
3.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方面。针对工程造价高估冒算的问题,涉及10个项目的业主单位通过完善工程项目结算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审核把关等措施落实整改,按规定核减工程结算价款,节约国家建设资金1.02亿元。广安金土地集团制定《项目验收及收方计量管理办法》,规范施工验收和收方管理等流程,重点加强隐蔽工程验收、产值复核等关键环节管控,促进提高项目结算办理质量。
三、审计整改推动建章立制情况
在推动审计整改落实过程中,我们坚持把推动建章立制、解决屡审屡犯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持续强化普遍性、行业性问题系统研判,围绕源头治理提出审计建议,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各地各部门(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研究出台或健全完善制度机制102项,涵盖审计查出问题多个领域。
四、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2023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总体较好,32项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34项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问题基本达到序时进度,但也有一些问题整改存在难点堵点。有的因为遗留问题多整改难度较大,新接手单位需要多方配合才能完成整改;有的因为涉及情况复杂整改进度较慢,需要逐项制定针对性措施稳妥审慎处理;有的因为市场因素整改周期较长,需要加强多方合作,持续推动才能达到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组织抓好《贯彻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二十条措施〉责任分工方案》落地落实,针对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不足,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采取过硬措施,全力推进后续整改工作,确保问题销号清零。一是强化跟踪督办。依托审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用好专项督查、跟踪检查等工作机制,紧盯已到期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敦促行业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加快完成整改;对尚未到期的整改事项,督促严格对照时间表、路线图系统推进。二是强化系统治理。深入分析各地各部门在审计整改中面临的矛盾困难,加强系统研究、深挖问题根源,努力实现“整改一个事项、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以审计整改实际成效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三是强化刚性约束。持续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政府督查、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进联合惩戒,对拒绝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典型,依纪依规移送有关部门追责问责,切实增强审计整改刚性约束力。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指导,以审计整改推动提升行业系统治理能力水平,为加快建成川渝合作示范区、打造重庆都市圈北部副中心,奋力谱写广安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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