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广安大洪河内违规养殖退出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5505207;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
附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29日
(联系人:罗茜)
附件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广安市邻水县洪河旅游开发公司违规开展渔业捕捞。 |
整改实施 主体 | 广安市委、市政府 |
整改目标 | 广安市邻水县洪河旅游开发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开展捕捞作业。 |
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 |
整改措施 | 1.停止邻水县洪河旅游开发公司的违规捕捞。 2.2025年7月底前,复核邻水县洪河旅游开发公司养殖证。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2024年12月,邻水县洪河旅游开发公司停止违规捕捞。 2.2025年4月,按程序完成邻水县洪河旅游开发公司养殖证的换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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