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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5-07-10
  • 发布日期 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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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职称申报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25-07-10 15:22 来源: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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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职称?

职称,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取得一定学历学位、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经过考评后授予的相应专业技术层级职务任职资格。职称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

2.什么是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3.哪些人员可以在广安市申报职称评审?

在广安市属或区市县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市注册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系列、专业、级别的职称评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公务员及离退休人员(从审批机关审批的退休时间起计算)以及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4.我市专业技术人员怎么申报职称评审?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区分职称系列(专业),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按照属地原则,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申报人员及相关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或进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点击右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通知公告-广安市”,及时关注职称申报评审通知的相关信息和要求;进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专栏—深化职称改革—职称评审专业目录”查看具体专业。

5.职称申报评审的条件有哪些?

各专业系列的标准条件都有对学历、资历的基本要求,申报职称评审均应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和一定任职年限。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都可以用于申报职称评审。申报职称评审一般还需提供专业能力、学习能力、业绩成果和贡献等证明材料。学历资历条件、能力业绩条件、继续教育要求、同级转评条件、破格申报条件、答辩要求等评审条件详见各年度专业职称评审通知要求以及各专业评审基本条件,可进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专栏—深化职称改革—政策文件”查看,也可按通知公布的电话咨询相应职称评委会办公室。

6.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广安市职称评审一般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委会受理、评审费缴纳、评审表报送、职称评审、评后公示、人社部门确认、证书发放的流程开展。(1)用户注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市级行业部门、县(市、区)人社部门、县(市、区)行业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各级行业部门注册,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行业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注册,报行业部门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我市的市外国有企业注册,报登记住所地所在区(县)人社部门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部门进入系统注册。(2)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选择对应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如果申报专业选择框中没有自己的专业名称,请按相近相关专业自愿选择填报。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3)单位推荐。申报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上传《公示证明附件》《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审核通过后报主管部门(单位)。申报单位要运用档案管理、大数据等手段,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任职年限进行证明核实;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等,对其品德、能力水平、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后提出推荐意见。对拟同意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4)区(市、县)、市级部门审核。县(市、区)部门、市级部门及时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县(市、区)人社部门委托评审的中、初级职称,需在审核页面单独选择委托评审后推送。(5)评委会审核受理。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由职称评委会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6)评审表报送。通过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上交至各主管部门(单位)盖章。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委托评审的,需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职称委托评审函》。按程序完善后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报送至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并按要求缴纳评审费。(7)职称评审。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表决会议结束以后,对评委会评审表决未通过的人员,不重新进行评审。对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8人社部门确认。对公示无异议的,职称评审委员会提交至对应人社部门复审,复审通过后发文确认职称资格。在信息系统中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

7.职称评审监管对申报人员及申报单位有什么规定?

20247月出台的《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明确:建立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对申报人、评审专家、评审工作人员等失信行为信息进行记录,作为申报职称或参与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参考,严重失信行为将纳入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并依法予以失信惩戒。对于申报人,应对本人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诚信承诺,承诺不实、弄虚作假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违规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予以撤销。对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单位主体的违规行为,主要采取提醒、约谈、暂停评审、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职称评审权限等处置措施,着力督促有关单位改进工作。评审单位存在个别违规行为的,监管部门应给予工作提醒并责令整改,存在多项违规行为的,监管部门应给予工作约谈,责令其停止评审工作、限期整改;完成整改的,经监管部门同意后恢复职称评审工作;整改不力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有关单位收回职称评审权。申报人所在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的,监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予以通报批评。

8.技能人才是否可以参加职称评审?

可以。根据《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川人社办发〔202161号),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5年。

9.专业技术人员如何进行职称确认?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高级职称确认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44号)精神,专业技术人才在市外(含中省单位、军队)取得职称,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前后职称岗位属同一职称系列、专业,或属同一职称系列不同专业,但所用专业知识相同工作性质相近的,可办理职称确认。市本级具体由各单位按程序推荐,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受理承办,报送至市人社局进行确认;各县(市、区)按照评审权限进行确认。我市与重庆全域建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互认机制,对持有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高中初级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取消跨区域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手续,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学分互认,实现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互通互认。

10.我市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证书遗失,如何进行补办?

对于我省自行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等)合格证书,省人社厅正在生成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已生成电子证书的不再办理纸质证书,具体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不能生成电子证书的,按照属地原则和管理权限收集资料后统一由市人社局受理,交省人社厅进行补办。

11.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遗失,如何进行补办?

通过我市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职称证书遗失,可咨询相关专业行业主管部门,如果已归集职称数据,将生成电子证书,不再补办纸质证书,如因年代久远无档案台账未归集职称数据,可手机查看“广安人社”微信公众号进入“政务服务—人社服务—下载中心”按要求递交补办资料,经审核通过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归集数据生成电子证书。

12.已生成职称电子证书,如何进行查询核验?

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可以通过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或者登录PC端“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人事人才”板块,点击或者查询“职称信息查询”选项,输入要求的信息,即可对职称证书进行查询。证书打印方式: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板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打印。也可以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里面下载。职称信息查验,是对外开放的,但证书只能本人下载。

13.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经评审通过后,怎么生成电子职称证书?

申报人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社部门按照评审权限,将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对职称数据进行集中审核归集入网,经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按权限逐批次生成职称电子证书,生成成功后,可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人事人才板块进行自主查询。

14.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遗失,不能生成电子证书的,补办确认所需资料是什么?

在我市评审取得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补办,由申请补办人员将本人申请、单位证明、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须为市(州)以上公开发行的、有国家统一报刊号的报纸;刊登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名称、编号、专业、级别和取得时间)、任职资格文件、原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本人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等材料按照属地原则和管理权限递交到各级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

15.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如何进行职称初定?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厅办〔20242号),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照相关条件,通过所在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向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级主管部门、自主评审单位申请职称初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自愿参加职称初定,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平等待遇。

热线电话: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08262332160

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 08262226499

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股 08262889299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08264822047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08265235991

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08266227752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08263216136

中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人资科 08262877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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