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广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22日至5月31日,对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预算收支及执行情况
1.预算安排情况。市财政局批复市经济信息化局2023年预算收入7279.9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收入1049.30万元,追加预算收入6230.62万元;预算支出7279.92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市经济信息化局收入5902.46万元;支出5902.46万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经济信息化局账列资产合计1628.29万元;账列负债合计261.07万元;账列净资产1367.22万元(为累计盈余)。
(三)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2021—2023年,市经济信息化局共参与分配省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29287.5万元。
2021—2023年,市经济信息化局共收到省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7436.66万元。截至2024年3月,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已拨付使用2532.61万元、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已拨付4552.29万元。
审计结果表眀,2023年市经济信息化局预算编制较为完整,预算收支基本遵循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会计处理基本符合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修订完善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大额资金支出实行了集体决策;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助力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市经济信息化局在财政资源统筹、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执行财经纪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方面。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涉及235.55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资金,涉及4.69万元;资产登记不完整,信息更新不及时;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固定资产。
(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执行财经纪律方面。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涉及4.87万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1.34万元;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涉及金额2.2万元;年底突击花钱,涉及金额100.3万元。
(三)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绩效及安全方面。网络安全制度不健全。
(四)内审工作开展方面。内审整改推进不力。
(五)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未及时更新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使用不及时;督促项目建设力度不够;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奖补资金;项目验收职责履行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广安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并提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审计建议。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正在积极整改。广安市审计局将按规定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并督促公告审计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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