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复耕必稳。对标省市耕地恢复任务,对园区、重点工程、乡镇项目摸底,按照“以进定出”“全县统筹”的原则,及时制定耕地恢复目标任务至乡镇,深挖失效园、低效园等宜耕资源,扎实推进耕地恢复。1—7月,上报工程恢复耕地14128.43亩,其中省级审核通过6733.35亩。
二是问题必纠。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用地整治行动,逐一研判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干部包镇包区、执法人员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的形式,落实违法占地“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挂图作战、限时销号。1—7月,存量违法用地问题共销号8个。
三是巡查必严。建立田长制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动态巡查,通过“地上查+天上巡”立体巡查方式,全覆盖巡查重点区域,有效遏制耕地不合理流出。1—7月,各级田长和网格员开展巡田12.72万余次,巡查里程约8.18万公里,核实处置问题线索9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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