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 2025-05-20 11:20
- 来源:广安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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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4日至6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巡察,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分别开展了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2024年8月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区供销社党组四个方面的13个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区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整改专题会,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了逐项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区供销社党组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特别是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党组赓即召开整改专题会,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报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了巡察反馈意见,一致认为巡察组反馈的13个问题客观公正、精准深刻,巡察组提出的整改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巡察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区供销社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切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二)压实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2024年8月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制定《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供销社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台账,围绕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的13个问题,细化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完成时限,做到问题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对照整改措施,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整改、健全制度、全面提高”的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全面实施台账化管理和销号管理。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整改落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构建“党组领导、分工负责、全面推进”工作格局。根据区委组织部安排,党组已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班子成员联系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紧密结合实际,巩固巡察成果。党组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注重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将整改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执行力。把整改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把整改落实与促进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做好基层社建设、社有企业发展、农资保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促进全区供销社系统高质量发展,推动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区供销社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供销社等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在《求是》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6次,并结合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2.“践行为农服务根本宗旨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先后深入石笋镇、恒升镇、花桥镇等乡镇基层社调研,分析现阶段的农业产业结构、生产力水平、农民人均收入水平和消费特性等,认真总结了石笋镇供销社发展成功经验,经验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认可。二是组织基层社负责人培训20余人次,积极向区财政争取配套资金;引进省社有企业(四川省天府粮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省社有企业在农资供应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的优势,拓展为农服务领域。
3.“深化供销系统改革不够坚决”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和《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要求,完善了《广安市广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广安市广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广安市广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和办法5个。二是深入谋划。认真学习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相关精神,主动到省社加强和各处室相关领导沟通,了解掌握最新政策,积极汇报工作,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省市供销社“千县千社”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省市供销社数字化供销建设。三是主动作为。加强和石笋镇、花桥镇、编办等有关单位沟通,争取将指导和支持基层供销社发展纳入乡镇党委政府三定方案和议事日程;深入摸排基层社运行情况,了解基层社负责人发展基层社意愿,加大薄弱社改造升级力度,逐步清理空壳社;组织干部职工和基层社负责人学习《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和供销系统“扁担”“背篓”精神,激发干部职工和基层社负责人干事创业激情。
4.“战略合作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交流合作。深入惠客多等开放办社的企业调研、交流,了解其发展情况,宣传供销工作的相关精神,增强相互之间的了解,为下一步深入合作打下基础。二是提升区域合作质效。按照省社、市社、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鼓励社有企业和重庆、南浔等地企业开展合作,助力本地商品外销。
5.““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偏差”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将大额资金使用、干部人事调整等事宜纳入党组扩大会上集体研究,通过集中决策,提升决策的合理合法性。如职工体检费用、职工职级晋升等事宜。二是经党组会议研究宏升公司化肥配送中心以公开采购服务的方式确定;不再收取化肥配送中心管理费用。
6.“服务基层质效欠佳”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指导工作。深入石笋镇等乡镇基层社调研,了解基层社运行情况,引进省社有企业,拓展经营项目,指导没有发展意愿的空壳社进行注销,加强和石笋镇、花桥镇、编办等有关单位沟通,争取将指导和支持基层供销社发展纳入乡镇党委政府三定方案,将基层社发展纳入党组和党组扩大会议事日程。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新建基层社负责人选任,2024年新成立的4个基层社负责人,平均年龄43岁,文化程度均为大专以上。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基层社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了解基层社负责人发展基层社意愿,广泛宣传《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和石笋镇供销社发展成功经验,激发基层社负责人干事创业积极性。
7.“社有企业运营管理存在短板”的整改情况:一是采取灵活方式盘活社有资产,与北辰办事处对接,计划与社区共同成立基层供销社,将社有资产人民路57—201号房屋作为活动阵地,开展食堂、物业管理、自愿服务等社会服务工作;目前石笋镇正街门市已租出。二是生鲜达和石笋镇供销社按股权或入股资金分别给生态公司分红5.7万元、1.54万元。
8.“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超标准报销生活补助1220元属实,已要求其退回;超标准报销交通补助存在理解误差,因驻村第一书记先要到镇上开会,再去村上,周末回城也要先到镇上,再回城,因此出差里程相差30公里,不存在多报交通补助,并和当事人进行沟通解释和提醒谈话。二是在党组扩大会上学习了《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工会经费列支款项均已由党组或党组扩大会研究,并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其加强财务专业知识学习。三是严格按财政部门关于“三公”经费使用规定开支“三公”经费,完善规章制度,凡公务接待“三单”不齐的以及同城工作安排不予接待,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参与人员已按照要求退还同城接待产生的费用222元。四是已组织财务人员对单位现有固定资产进行补充登记完善,认真开展日常维护和保管,确保每年盘点一次;对管理责任人员进行了谈话,强化责任意识,抓实抓细固定资产管理。
9.“‘社企“三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已按要求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理事会、监事会总结2024年工作情况,研究2025年工作要点。二是2023年11月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配齐配强了监事会和理事会,明确了各自职能职责不存在人员重合、交叉;监事会成员通过走访基层社、查账等方式,对供销社运行进行监督。三是组织基层社负责人培训,对石笋镇、湖滨路社区等基层社进行了业务指导,已为基层社统一制作“三会制度”模板,督促各基层社及时完善“三会制度”,对基层社开展账务检查等监督工作。
10.“作风建设力度不大”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到基层一线调研,了解到基层社发展中遇到的资金不足、人员配备不齐等问题,指导基层社解决问题。如,到花桥镇、龙安乡指导基层社拓展业务范围。二是严格落实“双报到”工作制度,要求干部职工改进工作方法,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坚持从实际出发,坚决纠正形式主义;组织干部职工根据社区工作要求及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配合柑子园社区完成社区食堂建设,为适龄老人提供老年餐。三是组织公文写作专题培训会,提升职工的公文写作水平;领导干部主动担责,严格审核把关公文,杜绝抄袭。
11.“党的建设有所弱化”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亲自主持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坚持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会上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建工作负责人党建知识培训,规范做好党务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和收缴党费,要求党员自觉交纳党费,并不定期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涉及漏缴少缴党费的9名党员已补缴2019年-2023年党费1717元。
1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从2024年8月至今,已安排黄良勇、杨雯等党组成员讲党课各1次,把理想信念、优良传统、党性教育、政策形势分析纳入党课重点内容,增强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其他同志的批评要一针见血,自我评判要深刻,确确实实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效果。
13.“自身建设用力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三会一课”加强对干部职工理想信念、艰苦奋斗、党性意识等思想教育,提升了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二是认真开展了廉政谈话、述责述廉工作,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提醒谈话,转变了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
四、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截至目前,区供销社党组已按照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区供销社党组将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将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运营到工作中,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全区供销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区供销社党组将更加坚定的坚持党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的具体行动,作为加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完善规章制度,务求长效落实。重点关注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持续做好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的“废改立”,把具体工作落实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反弹回潮,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三)突出成果转化,持续推动发展。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努力做好结合文章,紧扣基层社建设、农资淡储旺供、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锚定目标、实干笃行,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动全区供销社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党风政风作风持续优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26-8981166;地址: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59号302;电子邮箱:806443261@qq.com。
附件:区供销社党组问题清单整改台账
附件
区供销社党组问题清单整改台账
序号 |
问题分类 |
问题名称 |
整改情况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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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
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够好 |
区供销社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供销社等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在《求是》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6次,并结合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2 |
未开展农村市场分析研判 |
先后深入石笋镇、恒升镇、花桥镇等乡镇基层社调研,分析现阶段的农业产业结构、生产力水平、农民人均收入水平和消费特性等,认真总结了石笋镇供销社发展成功经验,经验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认可。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
3 |
农业社会化服务不全面 |
组织基层社负责人培训20余人次,积极向区财政争取配套资金;引进省社有企业(四川省天府粮仓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省社有企业在农资供应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的优势,拓展为农服务领域。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
4 |
制度建设不完善 |
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和《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要求,完善了《广安市广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广安市广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广安市广安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和办法5个。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
5 |
研究谋划不深入 |
认真学习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相关精神,主动到省社加强和各处室相关领导沟通,了解掌握最新政策,积极汇报工作,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省市供销社“千县千社”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省市供销社数字化供销建设。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
6 |
主动思考不够多 |
加强和石笋镇、花桥镇、编办等有关单位沟通,争取将指导和支持基层供销社发展纳入乡镇党委政府三定方案和议事日程;深入摸排基层社运行情况,了解基层社负责人发展基层社意愿,加大薄弱社改造升级力度,逐步清理空壳社;组织干部职工和基层社负责人学习《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和供销系统“扁担”“背篓”精神,激发干部职工和基层社负责人干事创业激情。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
7 |
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差距 |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操作性强、措施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每季度在全区供销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收集相关资料并存档。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
8 |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
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 |
严格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按,安排1-2名中心组成员党员干部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并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发言,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9 |
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神有差距 |
在全社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省市供销综合改革精神和《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按照基层社运行方向,加强对“三农”服务职能职责的宣传,对基层社开展常态化业务指导。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
10 |
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做好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建立精神文明创建领导体制和工作小组,按照要求做好年度计划和总结。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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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企业合作未有效开展 |
深入惠客多等开放办社的企业调研、交流,了解其发展情况,宣传供销工作的相关精神,增强相互之间的了解,为下一步深入合作打下基础。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12 |
区域合作发展质效不佳 |
按照省社、市社、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鼓励社有企业和重庆、南浔等地企业开展合作,助力本地商品外销。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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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重大经费支出未经集体研究 |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将大额资金使用、干部人事调整等事宜纳入党组扩大会上集体研究,通过集中决策,提升决策的合理合法性。如职工体检费用、职工职级晋升等事宜。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
14 |
重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 |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将大额资金使用、干部人事调整等事宜纳入党组扩大会上集体研究,通过集中决策,提升决策的合理合法性。如职工体检费用、职工职级晋升等事宜。二是经党组会议研究宏升公司化肥配送中心以公开采购服务的方式确定;不再收取化肥配送中心管理费用。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
15 |
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指导基层组织发展不够有力 |
一是加强指导工作。深入石笋镇等乡镇基层社调研,了解基层社运行情况,引进省社有企业,拓展经营项目,指导没有发展意愿的空壳社进行注销,加强和石笋镇、花桥镇、编办等有关单位沟通,争取将指导和支持基层供销社发展纳入乡镇党委政府三定方案,将基层社发展纳入党组和党组扩大会议事日程。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新建基层社负责人选任,2024年新成立的4个基层社负责人,平均年龄43岁,文化程度均为大专以上。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基层社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了解基层社负责人发展基层社意愿,广泛宣传《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和石笋镇供销社发展成功经验,激发基层社负责人干事创业积极性。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16 |
社有企业投资回报率较低 |
生鲜达和石笋镇供销社按股权或入股资金分别给生态公司分红5.7万元、1.54万元。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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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社有资金资产运营效率低 |
采取灵活方式盘活社有资产,与北辰办事处对接,计划与社区共同成立基层供销社,将社有资产人民路57—201号房屋作为活动阵地,开展食堂、物业管理、自愿服务等社会服务工作;目前石笋镇正街门市已租出。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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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超标准报销费用 |
经核查,超标准报销生活补助1220元属实,已要求其退回;超标准报销交通补助存在理解误差,因驻村第一书记先要到镇上开会,再去村上,周末回城也要先到镇上,再回城,因此出差里程相差30公里,不存在多报交通补助,并和当事人进行沟通解释和提醒谈话。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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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违规列支经费 |
在党组扩大会上学习了《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工会经费列支款项均已由党组或党组扩大会研究,并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其加强财务专业知识学习。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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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专款没有专用 |
已按要求单独做出情况说明。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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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同城接待 |
严格按财政部门关于“三公”经费使用规定开支“三公”经费,完善规章制度,凡公务接待“三单”不齐的以及同城工作安排不予接待,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参与人员已按照要求退还同城接待产生的费用222元。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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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
已对单位现有固定资产进行补充登记完善,认真开展日常维护和保管,确保每年盘点一次;对管理责任人员进行了谈话,强化责任意识,抓实抓细固定资产管理。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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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基层供销社未进行税务登记 |
一是经核实,社有资产管理公司于2022年进行了税务登记。二是通知并督促正在运行或即将运行的基层社进行税务登记,对没有运行的要求其按程序注销。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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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合同签订不规范 |
经核实,按照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已过,现已终止该合同。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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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超标准报销电话通讯费 |
一是核实并清退超标准报销的通讯费73元,现单位领导电话费均自行交费,按照统一标准报销,不再由工作人员代交。二是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学习财务知识,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并严格按要求进行列支。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26 |
会计核算不规范 |
督促财务人员加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学习,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性和准确性。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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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漏记固定资产 |
一是对单位座椅、电脑等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充登记完善,并强化日常维护和保管,按照要求每年盘点一次。二是对管理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做好日常督促提醒,抓实抓细固定资产管理。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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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内部控制管理缺失 |
进一步完善了《区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落实。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
进一步完善了《区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落实。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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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违规在下属公司报销差旅费、租车费 |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区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严把审核关,并严格实行“社企分开”,该机关承担的由机关承担,该企业承担的由企业承担,严格按照规定报销费用。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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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违规在下属公司报销临聘人员工资 |
已按要求单独做出情况说明。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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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违规报销电费 |
已与国家电网沟通,说明理由,申请延后交费,防止电费缴纳过程中的腐败、挪用公款等不当行为,保障公共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32 |
违规列支退休人员重阳节慰问金及招待费 |
一是督促财务人员加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学习,规范财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性和准确性。二是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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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违规报销电话费 |
现单位领导电话费均自行交费,严格按标准报销,不再由工作人员代交。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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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违规报销差旅伙食补助费 |
该费用产生在区供销社独立运行前,当时区供销社职工与原宏升农资公司股东文革平下乡检查化肥淡储旺供工作,租用的文革平私车。经核实,其中1000元为租车费,剩余990元为伙食补助与公杂费(该部分已清退)。目前,公司已取消这种报销方式。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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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 |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务知识,并严格落实财务审批制度,规范财务支出。二是严格控制加班餐费支出,凡无领导安排和同意一律不予报销。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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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
推动基层组织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
一是加强指导工作。深入石笋镇等乡镇基层社调研,了解基层社运行情况,引进省社有企业,拓展经营项目,指导没有发展意愿的空壳社进行注销,加强和石笋镇、花桥镇、编办等有关单位沟通,争取将指导和支持基层供销社发展纳入乡镇党委政府三定方案,将基层社发展纳入党组和党组扩大会议事日程。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新建基层社负责人选任,2024年新成立的4个基层社负责人,平均年龄43岁,文化程度均为大专以上。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基层社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了解基层社负责人发展基层社意愿,广泛宣传《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和石笋镇供销社发展成功经验,激发基层社负责人干事创业积极性。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37 |
社有企业运营体系不健全 |
已按要求单独做出情况说明。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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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履职效果不够好 |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已按要求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理事会、监事会总结2024年工作情况,研究2025年工作要点。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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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
监事会作用发挥不充分 |
2023年11月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配齐配强了监事会和理事会,明确了各自职能职责不存在人员重合、交叉;监事会成员通过走访基层社、查账等方式,对供销社运行进行监督。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40 |
未有效指导基层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
组织基层社负责人培训,对石笋镇、湖滨路社区等基层社进行了业务指导,已为基层社统一制作“三会制度”模板,督促各基层社及时完善“三会制度”,对基层社开展账务检查等监督工作。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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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基层调研不扎实 |
组织干部职工到基层一线调研,了解到基层社发展中遇到的资金不足、人员配备不齐等问题,指导基层社解决问题。如,到花桥镇、龙安乡指导基层社拓展业务范围。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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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形式主义还有发生 |
严格落实“双报到”工作制度,要求干部职工改进工作方法,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坚持从实际出发,坚决纠正形式主义;组织干部职工根据社区工作要求及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配合柑子园社区完成社区食堂建设,为适龄老人提供老年餐。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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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文风不严不实 |
已组织公文写作专题培训会,提升职工的公文写作水平;领导干部主动担责,严格审核把关公文,杜绝抄袭。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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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
党组书记亲自主持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坚持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会上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建工作负责人党建知识培训,规范做好党务工作。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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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党费收缴不规范 |
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和收缴党费,要求党员自觉交纳党费,并不定期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自查,涉及漏缴少缴党费的9名党员已补缴2019年-2023年党费1717元。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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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三会一课”开展不扎实 |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从2024年8月至今,已安排黄良勇、杨雯等党组成员讲党课各1次,把理想信念、优良传统、党性教育、政策形势分析纳入党课重点内容,增强党员干部党性意识。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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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组织生活会不深入 |
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其他同志的批评要一针见血,自我评判要深刻,确确实实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效果。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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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
干部职工斗争精神不足 |
通过“三会一课”加强对干部职工理想信念、艰苦奋斗、党性意识等思想教育,提升了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49 |
廉政建设推进乏力 |
认真开展了廉政谈话、述责述廉工作,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提醒谈话,转变了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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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对党风廉政工作不清楚 |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组每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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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纪检监督不到位 |
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重大事项前主动邀请派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参加。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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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支部纪实手册未规范填写 |
已按照支部纪实手册规定,认真记录考勤、党费收缴、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支部工作计划,并严格按标准收缴党费,将收据在手册上粘贴。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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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公文管理不严肃 |
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公文写作培训,提高办文水平,严格文件审核把关,杜绝错漏文字等现象出现。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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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执行选人用人政策不精准 |
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并在后期的考察中严格考察程序,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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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
职级晋升考察程序不规范 |
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并在后期的考察中严格考察程序,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
56 |
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
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 |
已按要求单独做出情况说明。 |
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