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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委员会 关于六届市委第四轮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 2024-05-14 11:48
  • 来源:广安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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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8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1日向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并指出了4个方面18个问题。广安区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抓实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已取得工作成效。集中整改阶段,健全完善了机制制度29个,并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广安区公安分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情况

(一)分局党委落实整改的基本情况:

分局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巡视巡察作重要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和把握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24年1月14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检视剖析查找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并于2月5日、3月28日先后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第一次、第二次推进会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任务分解,同时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就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多次召开了党委会,对党建工作、纪律作风、执法办案、财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整改实施动态管理、跟踪调度、定期汇总、协调解决,形成交账、对账、销账的完整链条达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资金要清退、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效果,坚决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置定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首要重大政治任务,以真抓实抓的态度、精致细致的作风按照“深刻剖析、务求实效、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的原则,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委会,传达学习了巡察反馈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专题听取整改进度汇报审议阶段性整改工作报告及相关制度机制,推动巡察整改见行见效。

2.强化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其余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问题整改负首责。成立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任常务副组长,其余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六届市委第四轮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全面整改。

3.注重沟通协调,全程跟踪问效。坚持集体研究与个别指导相结合,适时跟踪整改进度,促进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巡察整改工作以来,1月15日2月5日、3月28日先后3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13个牵头(责任)部门专题汇报,重点研究整改措施,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形成了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部门通力协作、上下联动攻坚的良好工作格局。

4.巩固拓展成果,力促常态长效。把制度的健全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有针对性建章立制,审议通过了《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体系》《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通知》《2024年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系列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促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江苏考察和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新年贺词等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各支部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关于反馈学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下发《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细化清单,明确职责,确保了规范请示报告。

3.关于反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情况全面复盘,梳理分析事情经过,深入剖析问题不足,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推动风险化解举一反三,进一步压实社区民警等责任人员职责,全面摸排住建等领域各类不稳定因素推动住建等领域风险源头化解

4.关于反馈对服务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保驾护航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结合分局实际出台了相关方案全面规范了警务合作事项,认真落实工作措施。

5.关于反馈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同时针对性地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修订完善了《警情处置分流规范》《办案质量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多发、易发执法问题的流程环节的监督,实施法制员跟班学习计划。规范执法流程,明确执法办案责任,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6.关于反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出台2024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每次学习后均对集体、个人学习记录进行了检查,确保学习记录真实、规范、完整。

7.关于反馈保密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对保密检查、机制制度、定密管理、涉密载体、涉密人员管理、保密警示教育等保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跟踪督办问效。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8.关于反馈履行党委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主体意识。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集中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增强责任担当。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会,将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增强了全局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政治信念。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公安内网“反腐倡廉正风肃纪”专栏,及时转发典型案例通报,要求各部门组织学习,深刻吸取教训。利用警察夜校形式组织全警观看《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等系列警示教育片,筑牢思想防线。四是明确责任体系。印发了《2024年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层层明责压责。

9.关于反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查纠问题立即整改。二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肃查处。三是利用“反腐倡廉正风肃纪”专栏,转发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向全发送了节前廉政提醒短信全局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 关于反馈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联合整治。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商业摊点、娱乐场所、网吧等重点场所联合检查力度,组织召开了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专题会议,督促住宿业从业单位严格落实规定,严格查验登记、询问记录、巡查管理、可疑报告等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二是强化隐患排治。每月对全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助辖区学校健全完善校园内保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严防发生涉校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三是强化重点守护。特巡警大队、各派出所全面强化学校及周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治安秩序维护,对全区学校幼儿园进行了检查,并按要求责令其整改。四是强化法治教育。分局严格落实开学第一课,不定期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并对问题学生采取关心关爱措施,完善校警家三方联动机制,切实提升师生法治意识。

11.关于反馈内部管理“宽松软”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定期对全局民警职工辅警常态化开展酒精检测,未发现工作日饮酒的现象。

12.关于反馈执行财经纪法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严格落实分局《财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报请上级研究后的相关程序,对相关情况进行整改,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3.关于反馈采购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责任人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向分局作出书面检讨。规范采购管理。修订完善单位内部采购办法,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深入掌握政策,提高业务能力,严格审核把关,切实规范财务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4.关于反馈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定完善《党建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下发了《规范重大制度制定的通知》,明确了相关制度的审批流程,确保了重大制度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方能实施。

15.关于反馈党建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班子成员具体责任。

16.关于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扣减了相关支部年度党建考核相应分值相关支部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了检查,并抽查了相关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按要求开展,记录较为规范。组织了全局党务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提升了业务工作水平,规范了工作记录。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并严格督导检查,确保组织生活会规范开展、规范记录

17.关于反馈基层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扣减了机关党支部在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相应分值。修订完善了分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实施办法》和《工作规则》,明确议事原则、程序、要求等,并已于近日施行。严格执行党员发展、转正流程,召开了各支部书记和具体从事党务人员参加的业务培训会,对换届及补选、党员发展等业务工作和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进行了培训,提升了党务干部和从事党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巩固了整改成效。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8.关于反馈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实施集中办案管理。认真核查群众及涉案人员的举报投诉努力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相关问题的检查力度,每周进行督察通报并予以扣分。严格按照《分局涉案财物管理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涉案财务管理和处置,重点对涉案财物处置的时效性和规范性的管理把控,高度关注涉案财物是否在案件审结时依法及时处理,确保处置全面、及时、合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意识,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带头作示范,以上率下当标杆,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选人用人、保密工作责任,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拧紧“链条”,以严而有力、实而有效的纪律保障,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新成效。

(二)持续用力抓实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认真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事逐项再过“筛子”,逐层逐级再滤问题,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深抓实。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效对尚未整改到位需进一步整改或需长期整改的,紧盯问题不放,相关牵头部门制定方案、完善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实施整改,务必全部清零对因客观原因不具备完成整改条件的,报请研究提出销号申请。

(三)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深化整改成果。抓好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针对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制定务实、管用、有效的规章制度,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有机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结合,与“谋治”“净安”“电信诈骗”“跨境赌博”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26—2739569,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幸福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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