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 2024-02-29 15:48
- 来源:悦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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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8日至4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悦来镇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24日,区委巡察组向悦来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在前期进行党内通报的基础上,镇党委积极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精心研究部署,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站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悦来镇党委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党建办,由分管领导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党建办、纪委办各抽调一名同志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文件报告起草、组织沟通协调、日常督查督办等工作。
(二)强力推进整改。根据反馈意见和工作建议,先后召开会议3次,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3大类54个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同时要求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拿出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快推进反馈问题一一整改到位,确保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认真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及时修订《悦来镇职工日常管理制度》等制度,形成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坚持持之以恒抓下去,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二、细化落实举措,推动反馈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一是已建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登记台账,确保重要文件不漏学;二是按照重要文件等登记台账,明确各文件的传达学习事项时序安排表,逐步利用党委会、职工点名会、村干部大会等传达学习相关事项;三是已建立传达学习事项督促检查制度,每季度对学习笔记和学习进度进行随机抽查;四是已在2023年8月4日组织领导干部召开党委会、9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职工会补学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同时结合悦来镇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有差距
2.意识形态未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一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由党委书记带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在2023年5月22日、6月14日、6月29日、9月25日,共开展4次意识形态专题党委会,研究讨论每季度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三是已强调在今后的党建述职和民主生活会中,必须阐述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要求,在今年年底开展民主生活会要求参会人员阐述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
3.意识形态工作走形式。一是已建立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按照制定好的重要文件等登记台账,逐步开展传达学习相关事项。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精神学习不漏项、不跑偏走样。二是镇党委书记蒋懿对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唐睿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学习计划审核,唐睿对工作人员梅琪谈话提醒,务必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方案。三是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由分管领导、党委书记逐级审核机制。
4.部分内容未专题学习。已建立重要文件登记台账,并明确由分管领导提出,党委书记把关,将专题学习事项纳入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逐步开展学习工作。在2023年1月按照要求专题学习中共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2月专题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
5.中心组理论学习开展不扎实。一是在今年1月14日、2月20日等每月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中,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敦促人人都发言、个个谈感受,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活动;二是每次中心组学习会都制定了方案,确保中心组学习会上不安排其他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方案研讨。
(三)部分中心工作推进不力
6.脱贫攻坚巩固工作仍存在漏项。一是已全面梳理我镇困难人口的基本情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二是对梳理出来的未享受国家低保政策的困难家庭户及时进行复查和民主评议,现已将符合国家低保政策的困难家庭户纳入低保范围。三是已对我镇困难人员纳入监测对象,建立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解决困难人员的生活问题。
7.高标准农田管护不到位。一是严格按照政府性投资项目后期管护责任制,已督促施工方对有质量问题的农田及时整改,现已对天台村、金凤村个别村田坎垮塌进行了维护;二是对我镇已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全面摸排,在项目审计结算完成前,发现问题及时维护。
8.撂荒地治理主动性不强。一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情况结合全区撂荒地治理要求,我镇全面开展撂荒地治理摸排工作,巡察整改期间共治理建立撂荒地200余处640余亩,并建立统计台账,并定期由专人更新台账;二是对摸排出来的部分撂荒地块,根据季节性播种,正在逐步组织干部群众开展除杂复耕,并在当年按复耕面积提供一定的肥料或农药支持,以提高群众复耕复种积极性;三是已对部分近一年没有对自家承包地进行耕种的农户谈话提醒,讲明政策要求。
9.环保政策落实有差距。一是已利用开村民大会等方式宣传环保政策要求,引导村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积极爱护生态环境,形成良好氛围;二是已对我镇环保设施启动排查和维修,确保政府投资的环保项目正常发挥作用;三是加强巡逻力度,由主要领导每天督促值班组在我镇道路沿线巡逻,及时制止村民以焚烧等方式污染大气、水体、土壤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执法机构予以处理。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有所松懈。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行动自觉,以更强的政治觉悟和政治担当抓紧抓实工作;二是认真梳理我镇历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当年工作重点和本地实际,修改完善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三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宣传动员,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形成高压态势,增强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四是落实政治责任,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工作推进有力,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我镇年终考核。
1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有差距。一是已全面排查我镇企业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并建立回访回查情况清单,同时督促我镇顺铨玩具厂、东升超市等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现顺铨玩具厂、东升超市等企业已完成整改;二是已加大山火巡查力度,特别是在部分重要节假日,由镇村联合对山火隐情进行排查,同时利用村民大会大力宣传山火危害;三是已建立镇村应急扑火队伍,并于2023年6月积极组织应急演练,增强自救意识和能力。
12.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我镇党建办已按要求安装防盗门;二是组织全镇干部职工于2023年3月24日、4月21日对保密业务知识进行业务培训,强化保密意识;三是已制定保密工作责任清单,提出明确具体的行为准则,同时,由分管领导牵头不定期开展保密工作履职情况抽查,对检查出问题的人员扣减年终绩效考核分。
(四)各项监督检查整改落实不到位
13.巡察发现的问题未整改。一是已对各村(社区)如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摸排,如实登记造册;二是已对部分不再具有价值的老旧固定资产依规注销,对尚可利用的老旧资产予以保养或维护,并明确管护责任人,对部分还未注销的老旧固定资产在接下来的工作予以注销。
14.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一是已对悦来镇污水管网工程设计费1.6万元全部追回镇财政。二是项目办要对与政府投资项目相关的公司、个人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三是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朱小军同志谈话提醒,要求审计发现的问题务必及时整改,并注明整改完成时间。四是在今后的工作,项目办要对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线索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梳理,对相关资料予以查证,并提交查证情况报告给财政所。
15.“举一反三”工作开展不到位。一是马坝污水处理站项目设计费2万元已于2023年8月1日全部追回。二是镇党委书记蒋懿对项目分管领导朱小军谈话提醒,要求审计、巡察发现的问题务必“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对出现问题的项目款项及时追回,目前已完成马坝污水处理站设计费用追缴。三是项目办要对与政府投资项目相关的公司、个人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四是在今后的工作,项目办要对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线索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梳理,对相关资料予以查证,并提交查证情况报告给财政所。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五)“厕所革命”社会效益发挥不够好
16.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一是悦来镇组织人员对厕污共治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灯塔村广场维修项目是“厕污共治”项目内容之一,在广场下铺设厕污管道必须要对广场进行破坏拆除和事后修复,故该资金属于厕污共治设计内项目,资金并未挪作他用。二是2023年7月26日在党委会明确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之规定,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变资金用途,务必呈报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坚决做到专款专用。
17.修建质量不达标。一是已全面摸排我镇2022年以来厕所质量不达标、恶意降低参数指标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施工方立即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完毕;二是已于2023年10月9日组织我镇干部职工对项目验收相关工作的培训,强化过程监督,严格验收把关。
18.修建要素不齐。一是已全面摸排我镇2022年以来厕所质量不达标、恶意降低参数指标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施工方立即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完毕;二是已于2023年10月9日组织我镇干部职工对项目验收相关工作的培训,强化过程监督,严格验收把关。
19.工程监督验收不到位。一是已全面摸排我镇2022年以来厕所质量不达标、恶意降低参数指标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施工方立即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完毕;二是已于逐一核查资料存在签字缺项、无结论等问题,严格按照区级验收结论和现场实际对镇级资料进行核查整改,在完全完成整改之前,暂停拨付工程款项。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有差距
20.基础设施管护不到位。根据巡察反馈灯塔村路灯损坏率较高,老百姓出行不安全,悦来镇积极寻找项目资金用于路灯维修,将灯塔村路灯修复纳入2023年灯塔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增量工程,目前该项目已挂网招标,预计2024年4月底全面完成。
21.低保政策落实有差距。一是目前已完成巡察发现问题人员的低保办理工作并由民政分管领导蒋欢欢对各村从事民政业务工作人员进行约谈,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按上级要求时限内报送民政资料。二是已于2023年6月12日组织召开村干部民政业务培训会,明确指出低保以及其他惠民政策的办理条件、程序、办结期限等;三是目前已建立申请登记及办结销号动态管理台账,以便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四是已再次梳理各村现在已经申请低保的人员情况,并及时处理符合条件人员的低保诉求,对不符合申请低保要求的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五是目前已完成巡察发现问题人员的低保办理工作并由民政分管领导蒋欢欢对各村从事民政业务工作人员进行约谈,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按上级要求时限内报送民政资料。
22.医保缴纳不及时。一是已在村、组两级建立村民医保款代收代缴登记台账,做到收缴一个登记一个,同时由代收代缴的村组干部亲自填写收款收据以作凭据,并在医保收缴关键节点在会上提醒村组干部。二是已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凡因工作失误造成缴纳人无法正常报销医疗费用的,一律由代收代缴人承担缴纳人对应的医疗费用损失。
23.惠民资金动态监管不到位。一是对巡察反馈的罗玉财、彭世杨、曾昭明、姜云4名优抚人员多领优抚金共计10672元于2023年3月进行了及时追回。二是现每月月初对享受不同类别惠民资金补贴的人员名单下发各村,并由村干部逐一核实人员生存状态、户口迁移情况、人员身份性质变化情况等重要信息,以便做到精准发放;三是开展不定期随机抽查,发现错误及时整改追回,现已对我镇1名享受居民医保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的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四是对未及时申报优抚人员信息的村干部唐伦平、宋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七)财务支出不规范。
24.大量大额现金支付。一是悦来镇组织人员对上述问题中提到的村级61笔资金、镇级9笔资金资金流向的真实性进行了全面核实,上述款项均由于财务人员现金管理不规范,财务支出未按制度执行导致,但其支付情况真实有效,资金不存在乱支多支现象。二是已于2023年10月23日对各村进行了财务培训,并下发《悦来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将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传达到各村;三是2022年三资管理平台启用后,村级支出均通过平台进行,现金支付不再出现。镇级财政目前除特殊情况的集中性慰问金(500元以下)需通过现金支付,其余资金全部通过银行转账。四是由镇纪委对财政所所长李朝胜谈话提醒,要求大额支付必须转账不能现金支付,镇财政分管领导卢建勇对各村财务人员谈话提醒,杜绝大额现金支付。五是今后我镇将严守工作纪律,加强村级资金监管,认真核实村级报账资料,确保所有资金流动全部通过银行进行。
25.大量大额白条列支。一是针对巡察问题中提到的白条列支现象,我镇逐一通知12个村(社区)翻账核查,白条列支现象产生均由于各村财务制度不规范,镇级缺乏对村级监管导致。二是已要求各村对能够提供原始发票等相关手续的应补尽补,由于时间久远且在个体户购买未开具正规发票的,要求各村加强财务管理,杜绝白条列支。其中高兴村新修活动室,支付的2笔16万元工程款为施工人员杨某因无周转资金购买修建材料,向高兴村分两次借款合计16万元,施工方已退回借款6万元,冲抵工程款10万元。三是2023年10月23日我镇集中学习了《悦来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对各村财务报账员开展了业务培训,梳理了报账资料清单。今后三资管理平台支付审核人员必须严格审核村级报销手续,各村严禁三资管理平台外支付,杜绝各类白条列支现象再次发生。
26.违规发放会议补助。一是悦来镇组织人员对各村会议费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共计清理违规发放会议补助7.2155万元,已监督各村将违规发放的会议补助收回村级账户。二是我镇于2023年10月23日组织村(社区)干部学习了《悦来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根据村(社区)办公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村级召开会议严禁发放会议补助,杜绝今后再次出现违规发放会议补助现象;三是要求三资管理平台严把报账资料关口,村级提交报销手续时,绝不允许报销会议补助。并在今后财政支出中,核查报销手续的完备与真实性,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四是由镇纪委书记张珂对各村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按照广安区会议补助发放标准执行,不得违规发放会议补助。
27.财务审签制度执行不严。一是由镇财政所对提到的多笔资金真实性进行清理核实,发现无乱支多支现象,并对票据进行了全面清理,将未审签票据进行了核查补签,其中镇机关无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列支的费用39笔共计3.68万元,经核实主要领导是在差旅费汇总表上签署的同意列支,后经自查已提请主要领导分笔签署列支。对敬老院采购物资无院长审核和无分管领导签字的14.62万元票据进行了核实,并对无院长和分管领导签字的票据已安排院长申亚平和分管领导蒋欢欢补签完善。对农旺村环卫费、误工费等25笔共计2.02万元已找时任片区领导补签完善。马桩村支付村民环境整治误工费6笔共计8667元已安排片区领导及领款人补签完善。对报销差旅费用票据无领导审签的2130元票据进行了核实,确认真实无误后由分管领导进行补签。对无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列支的费用39笔共计3.68万元已由核实真实性后全部补签完善。对实际报销天数超过差旅审批单天数的5笔共计1800元资金进行了清理核实,相关人员已于2023年10月30日前退回违规报销资金共计810元至财政所;二是2023年10月23日我镇召开会议,对各级各类财务审批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明确各类票据的审批程序及层级,以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落实《悦来镇机关管理制度》《悦来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镇村两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差旅费报销审签,落实报销人员负责、财务人员审核、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由镇党委书记对财政所负责人李朝胜提醒谈话,要求务必加强对票据的审核,要素不齐全的票据一律不得报销。
28.费用报销较为随意。一是经核实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马坝村支付村组干部工资8.8万元通过现金支付,实际发放到各相关人员手中,现工资花名册已补齐。悦来社区井盖提质工程费、环卫费15.84万元,其中悦来社区井盖提质工程费8280元,支付给工程实施人员廖某,已通知其补齐发票及相关附件、悦来社区支付环卫费,均由镇财政凭工资花名册及相关发票拨入悦来社区,悦来社区随即报销,导致其凭证内无附件。2020年,机关支付四改三建工程款10万元给张某,该款项为2016年金光村四改三建工程预付款,此项目于2020年7月审结,审结拨付尾款时相关附件资料在2020年7月7号凭证中入账。维修鸡市支付4.93万元给王某,已复印党委会议记录、合同等相关资料。二是2023年10月23日我镇召开了镇村两级财务培训,要求财务人员今后必须严格细致审核报销凭证,做到手续齐全方可报销,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落实审签责任制度,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每位签审人员签字前均知晓并审核报销手续是否齐全。
29.资金拨付公转私。一是悦来镇财政所对上述问题票据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无乱拨多支情况,经核实2020-2021年,镇财政直接转账9万元“四改三建”工程款给王某个人,经核实是“四改三建”于2016年-2017年实施,2019年审结时该工程施工单位已经注销,因此该款项支付给了直接施工人员王某;高兴村直接转账16万元高兴村会议室修建款给杨某个人;经核实是施工人员杨某无周转资金购买修建材料,为了加快实施高兴村活动室建设,其向高兴村分两次借款合计16万元,后已于归还到高兴村账户;高兴村直接转账1.62万元预制板款给黄某个人,经核实是黄某为预制板销售个体户无对公账户,因此该款项直接支付给其个人;二是我镇于2023年10月23日组织镇村干部进行了财务制度学习,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及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杜绝资金拨付公转私问题再次发生。在今后的拨款转账中,对由承建单位实施的工程项目,只能公对公转账。三是由镇纪委对财政所工作人员谈话提醒,要求资金拨付必须依据发票金额拨付,必须公对公转账,不得转入私人账户。
30.随意购买固定资产。一是经核实,各村出现随意购买固定资产,均由于村级财务人员对政府采购制度不熟悉,导致各村(社区)在未报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擅自购买空调、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资产,已由分管领导卢建勇财政所负责人李朝胜谈话提醒,要求其认真监督指导各村物资采买行为,必须按照上级政府采购程序采买,并报财政所备案;二是2023年10月23日我镇已组织村干部参加政府采购制度相关程序和规范的学习,明确村级采购固定资产须向镇政府报批,履行相关手续方可进行采购;三是镇三资管理平台工作人员已指导各村开展固定资产登记工作,对新购入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金龙、高兴等村的空调、电脑、打印机已纳入固定资产台账;四是要求各村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动态调整固定资产台账,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八)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
31.工程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一是组织财政所和项目办对问题项目进行清查,发现项目均真实存在且无乱支多支情况。对于未经党委会研究的项目由于已完工并结算,悦来镇党委已明确要求以后项目必须经党委研究才能立项实施,对于未签订合同的项目已依据实际情况指导施工方同镇政府补签了合同,对于无发票的项目已督促施工方补齐了发票,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二是举一反三,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相关程序要求,规范项目招投标、“三重一大”等实施方式,坚决避免项目建设出现廉政风险。三是镇党委书记蒋懿对现任分管项目领导罗华工作提醒,要求项目从招标到施工再到验收必须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一一落实,不得不按程序流程实施。四是建立健全小型项目实施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相关要求。建立以镇项目办牵头,驻村干部、镇纪委同志、村干部全程参与的小型项目监督小组,全过程监督小型项目实施。
32.超进度拨付工程款。该项目已完成决算审计,虽存在超拨进度款现象,但拨付总资金与审计结论一致。今后我镇将汲取本项目教训,认真核对工程进度,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拨付进度款,坚决杜绝超拨进度款现象。
33.工程质量把关不严。一是场镇雨污分流项目路面硬化未达到设计要求属实,我镇已要求施工方整改,并安排专人对该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确保该项目按质按量规范施工;二是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成立由镇项目办、镇纪委、项目实施村村干部、项目实施村村民代表质量监督小组,全程跟踪监督项目质量。对项目资金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实施监督;三是再次在全镇范围内组织镇村干部全面系统地学习项目实施相关政策、文件,以及过程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等,让大家学懂弄通项目建设各流程、环节的所有事宜,确保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程序规范合法,监督管理到点到位,促进工作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34.项目变更程序不合规。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把控好设计预算、财政评审等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减少项目变更。如因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确需变更的,将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坚决做到现场核实、完善资料、如实上报、等待批复、组织施工流程。
35.工程项目进度推进缓慢。巡察发现的两个项目推进缓慢问题,我镇已要求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实施。目前,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高兴村道工程项目已完工且已完成镇级验收。金龙村特色产业巩固及配套建设项目我镇已向中标单位发函解除中标合同并同时开展再次招标程序。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招投标方案及施工合同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并落实一项目一专班全程跟踪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与质量,建立项目倒排工期制度,特别是对一些大型工程、复杂工程坚决做到一工程一专班制度,全过程监督工程时效及工程质量。
36.对监理单位的跟踪管理不到位。一是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督促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约定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否则不予支付或扣减监理费用;二是安排项目专班不定期抽查监理单位监理资料,对敷衍塞责、不遵守相关约定的将解除合同,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局备案。
37.未扣留质保金。因这两个已过质保期且截至目前未发现质量问题,所以未追回质保金。今后我镇将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对约定了扣留质保金的项目必须按合同执行,以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
(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38.公务接待不规范。一是经核实,由于来访单位多数为电话通知,未出具公函,因此当时未能制定接待方案,且我镇接待多数在机关食堂就餐,内部食堂无法开具发票,导致“三单不齐”;二是我镇已就其中非接待费的399元通知相关人员于10月12日退回财政账户,且2022年已使用新接待清单并规范填写;三是2023年10月23日我镇再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明确今后在公务接待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各接待部门接待时要求被接待单位出具公函或相关来访证明,制定接待方案,规范填写“三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9.公务租车报销程序不规范。一是由镇财政所、党政办对周某报销的414次共计6.55万元费用真实性进行核实,经核实,上述费用是悦来镇工作中实际发生的租车费用,我镇对漏签凭证进行了审核补签;二是已于2023年10月23日组织学习了《悦来镇财务管理制度》,再次明确了报销手续,在今后的费用报销过程中,我镇将严格按照《悦来镇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报销人员负责、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程序,先审批后报销,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十)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严不实
40.研究部署工作不到位。一是已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专题研究会纳入每季度工作计划,并在每季度初上党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已明确今后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镇纪委副书记初核、镇纪委书记复核、镇党委书记审批制度,确保工作计划与我镇实际相符,积极做好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1.廉政谈话走过场。一是在党委会上再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覆盖执行“两个责任”谈心谈话制度,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自律意识;二是已由镇纪委提醒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站所室负责人每季度至少谈心谈话一次,并安排专人对谈话结果进行收集汇总。
(十一)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42.民主生活会走过场。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相关行为准则,已明确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指出缺点不得少于2个,达到揭短亮丑、红脸出汗的效果,同时完善会议记录。
43.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已在今后的工作中,明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杜绝在党建工作会上布置业务工作,同时做好记录。二是利用党建季度交叉检查,带领辖区村(社区)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开展工作,并组织镇党建办定期检查。
(十二)民主集中制作用发挥有差距
44.部分“三重一大”事宜未上党委会。已于2023年9月8日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相关制度和规范,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明确在今后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必须经由集体讨论决定后才能执行。
45.主要领导先发言、先定调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9月8日由党建办组织班子成员再次学习党委会议事决策规范,明确指出党委书记不得先发言、先定调(重大应急处突事项除外);二是明确镇纪委工作职责,在出现党委书记先发言、先定调的情况时予以警醒提示。
(十三)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肃
46.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肃。一是已调查核实2020年党委会研究发展党员相关情况,经核实2020年以来发展的5名预备党员和3名正式党员是按照程序进行了党委会研究,但是因为业务人员工作不精,未完整准确记录到党委会记录当中,在今后的工作中,悦来镇将严谨细致,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严格办理,并做好记录;二是已调查核实2021年党委会研究发展党员相关情况及资料,核实真实的研究对象名单及人数,经核实2021年共发展11名党员,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2021年6月30日的发展党员通知书共有2名党员,2021年12月30日的发展党员通知书共有9名党员。
(十四)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够到位
47.中层干部考察任免不规范。一是于2023年7月31日再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建办、党政办、镇纪委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学习中层干部考察任免程序及相关文件精神,在今后的中层干部任免中严格按照考察程序进行;二是已再次核对2020年以来所有中层干部考察材料,对公示时间有涂改、党风廉政建设无纪委书记签字等资料进行比对核实,并对部分资料进行了完善。三是组织相关领导干部外出学习业务知识,2023年7月13日,派出政工人事干部参与区委组织部组织的干部考察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分管领导参与区委组织部干部考察工作,熟悉和学习考察流程和相关业务知识。
48.未走干部借用程序。已积极主动与罗佳莲、冯萍两名同志借用单位沟通办理借用程序,目前相关借用文件还在办理当中。
49.驻村工作队管理不严。一是于2023年8月4日组织驻村工作队员再次学习省、市、区委关于驻村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8月4日召开党委会研究驻村工作队事宜,镇党委领导要对所驻村的驻村工作队积极督导,到岗履职。二是已督促驻村工作队人员全面了解并参与当前村上重点工作,党委政府领导每月不定期到村上督查驻村工作队到岗履职情况。
50.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不规范。对机关干部和村干部持有的出国境证件,由镇党委统一保管,并已建立保管台账和申领台账。
(十五)乡村治理力度有待提高
51.常规性工作未正常开展。已由镇党委强调《广安区深化乡风文明“一榜两评”大力推进“美丽广安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明确在今后的工作中分层分级按照时序认真开展“一榜两评”工作。
52.环境整治措施依然不够理想。立即督促施工方按照原本的设计规划进行整改,以确保彩钢棚发挥规范性作用。目前,已拆除原修建彩钢棚,施工方正在按设计整改。
53.垃圾清运不及时。一是已督促镇村保洁队伍,扎实开展清扫和转运工作,不得再出现垃圾超量积存的情况,否则将扣减相应保洁费用;二是已利用村民大会引导村民爱护环境,不得将生活生产垃圾随意丢放。
54.村民卫生习惯依然有待加强。已利用村民大会引导村民爱护环境,注意自身院落的周边环境,督促其不得在房前屋后随意乱堆乱码,鸡鸭一定要进行圈养。
三、立足长远长效,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虽然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镇党委将继续根据反馈意见,持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一)继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班子不撤,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区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二)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固化整改工作成果,同时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责任人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继续履行好整改工作职责,坚持不懈地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取得实效,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对整改工作态度不认真、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好的责任人,要严肃追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6-247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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