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情况的通报
- 2024-02-23 15:42
- 来源:广安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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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7日至5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扛牢政治责任,扎实推进整改
收到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赓即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严玉兰任组长的区医保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安排、亲自推进、亲自督促,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同时,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纪律,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严不实”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学习,坚持每年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2023年组织开展11次集中学习。二是开展学习讨论,每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明确中心发言人,提前通知认真做好发言准备,并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会后对发言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2)针对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查研究,班子成员带队多次深入乡镇(街道)、医药机构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围绕参保扩面、优化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监管等与基层深入交流,了解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撰写调研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二是认真掌握区情、把握全局、了解社情民意,通过约稿方式积极向上级反映政策执行中的困难和实际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今年我局已报送约稿6篇,被省市区采纳5篇。
2.关于“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不够”的问题
(1)针对医保倾斜支付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我局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刊载医保政策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医保政策,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同时,我局组建4个由局领导带队的医保政策宣传组,常态化深入23个乡镇(街道)开展医保政策宣讲,让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熟练掌握医保政策,通过基层干部持续向群众宣传医保政策。
(2)针对巩固帮扶效果不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帮扶对象思想教育,鼓励帮扶对象通过自力更生增收致富,摒弃“等靠要”思想;二是实施综合帮扶,强化日常帮扶,2023年9月13日、11月23日区医保局组织帮扶责任人先后开展两次集中下乡帮扶活动,了解帮扶对象生产生活情况,及时宣传党和政府各项优惠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帮助帮扶对象想办法、找门路、促增收。
(3)针对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未全脱产驻村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深入学习《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安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广组通〔2022〕2号)文件,明确驻村工作要求,督促认真履职尽责;二是开展谈心谈话,8月30日局党组书记对新一轮第一书记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全脱产驻村、吃住在村,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要求驻村第一书记两头兼顾。三是加强驻村人员管理,明确办公室对驻村第一书记驻村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督促到岗履职,经多次抽查均未发现驻村第一书记脱岗的情况。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未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审核,督促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班子成员述职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加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在2023年10月20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2024年1月12日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均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了深刻剖析,党组书记严玉兰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2023年度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工作报告。二是明确工作职责,组织班子成员在7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化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全面系统认识,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
(2)针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认识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教育,9月21日职工会上,区医保局党组书记严玉兰在三季度廉政谈话中开展了意识形态教育,11月6日职工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广安市广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行为管理办法》,提高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工作、生活和互联网上不良思潮影响的意识。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安排办公室一名同志为网络信息员,负责在麻辣论坛、思源社区等互联网平台进行日常巡管,对涉及医保方面的帖子及时进行正面回应和引导。
4.关于“担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追回异地就医手工报销中重复报销的基金。二是建立手工报销费用复审机制,对异地就医手工报销资料实行全覆盖复审。三是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已出台《广安市广安区医疗保障局在编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干部职工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采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扣减年终绩效二次分配金额、调整工作岗位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不断强化在编干部责任意识。
(2)针对工作跟踪问效力度欠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压实班子成员责任,建立责任制+时限制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时限,局党组定期调度重点工作进度,听取参保征收、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基金运行情况等重点工作情况汇报,督促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加强工作跟踪问效。二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半年组织公安、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召开一次基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的工作格局。2023年召开了两次联席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进度、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推动医保基金跨部门联合监管落到实处。
5.关于“医保基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医保基金内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医保基金和机关财务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审核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二是严格执行审核制度,督促初审、复审、医保中心副主任、主任及分管财务领导严格落实基金拨付五级审核制度,确保医疗费用拨付准确无误。三是加强医保基金财务审核,会计、出纳对签字不全的不予拨付。
(2)针对优惠利率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我局已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文件规定,赓即督促邮政储蓄银行严格执行医保基金存款优惠利率,已于巡察组反馈意见前补齐了所有差口利息195.31万。
(3)针对以拒付方式收取违约金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文件精神,督促相关医药机构自行将违约金缴纳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基金账户,已全部整改到位。
(4)针对违规费收回审核不仔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某诊所应收回未到账的782元违规费上缴至区医保中心基金账户。二是举一反三,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对2019年4月区医保局成立以来所有违规费用到账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逐笔核实财务实际到账情况,经查所有违约金均已如数退回医保基金。
(5)针对异地结算医疗费用到期挂账未收回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对异地结算费用到期挂账情况进行清算,督促未退回基金的医疗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基金账户。2023年7月各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将2018年预拨款700万元全部退还区医保中心基金账户。二是每年年初对承担异地就医手工结算的9家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就医结算费用进行预拨付,年底进行清算结算。
(6)针对生育政策执行有偏差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安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经办业务管理规程〉的通知》(广安社险〔2014〕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对2019年4月区医保局成立以来生育津贴报销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已全面复审生育津贴报销1622人次,存在2020年按实际天数366天作为计算基数的共274人次,因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自动识别2020年闰年366天基数口径,导致系统报销与政策存在差异。由于该项目系统设置权限在市上,我局已多次向市医保局反映,建议上级医保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系统计算天数设置作相应调整。二是对2019年4月区医保局成立以来生育津贴报销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发现3笔生育保险费用存在多报销情况,涉及费用8654.7元已全部追回医保基金。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方面
6.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医保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广泛宣传。通过编印《医疗保障政策汇编》《医保政策百问百答》《医保宣传手册》等多种宣传资料,采取设置宣传咨询点、送资料下乡等方式发放至医药机构、基层经办人员和广大参保人员,提高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二是积极开展医保政策“五进”活动。2023年8月以来,由局分管领导带队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院校、医院药店、公共场所开展医保政策宣讲,开展线下宣传活动5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进一步提升了医保政策宣传效果。三是创新开展线上宣传。借助“广安区微发布”“广安医保”公众号、今日广安APP等新媒体刊载最新医保政策,并将医保政策推送至村(社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群,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最新医保政策,巡察整改后已推送线上宣传稿件112件。四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多渠道宣传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营造打击欺诈骗保的浓厚氛围。2023年,共曝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832件,形成强烈的社会震慑力,提高广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认知度。
(2)针对新农合有漏保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税务、各乡镇(街道)及时共享参保数据,并开展数据比对分析,确保参保缴费信息准确无误,保障参保群众权益。二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居民参保征收微信群,及时传达最新政策要求、分享参保缴费工作新动态和经验做法,每周将医保参保缴费人员信息分发给乡镇(街道)逐一核实,确保不发生缴费后漏保的情况。三是建立问题解决机制。联合税务及时处理参保缴费过程中遇到的参保信息不准、数据传输不稳等问题,确保参保群众及时缴费。
7.关于“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民生项目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设备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对未将我局配置的电脑用于医保业务的乡镇(街道),督促立即整改,并要求落实专人加强设备管理,在电脑上张贴“中国医疗保障”标识。2023年度,我局对各乡镇(街道)办公电脑使用情况开展了定期不定期的全覆盖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设备用于办理医保业务。
(2)针对下沉业务作用发挥不佳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我局3次组织各乡镇(街道)医保经办AB岗人员开展下沉的医保业务和医保政策逐项进行培训,开展实操演练和解疑释惑,并对反映存在问题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点对点开展培训指导。二是开展全覆盖督导。从2023年9月开始,由局领导带队组建4个工作组,赴全区23个乡镇(街道)开展医保征收和经办业务下沉全覆盖督促检查,加强业务指导,督促问题整改,确保医保事项沉得下、接得住、办得好,提升医保为民服务水平。
(3)针对行风建设还存在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坚持将行风建设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抓,压实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责任,并增加了一名行风建设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大厅和各股室工作人员管理,督促严格执行《广安市广安区医疗保障局在编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和《广安市广安区医疗保障局临聘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予以严肃处理,逗硬考核奖惩。
(4)针对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请假半天以上的需填写请假单,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并报办公室备案。二是工作期间需要短时外出的,需向股室负责人和办公室报备,并严格实行AB岗工作制,确保每个岗位不断档。三是严格按照《广安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管理办法》执行,督促驻村第一书记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3天以内的向花桥镇分管领导请假,3天及以上的同步报局主要领导批准。
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职工对《广安市广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管理和保障的通知》《关于调整广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住宿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进行再学习,督促职工准确掌握差旅费报销规定。二是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管理,对未履行审批手续、填写不规范、无出差依据、超标准报销等情况,一律不予报销。三是超标准报销420元,已督促相关同志全部清退到位。
(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职工对《广安市广安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广安区党政机关国内接待管理办法》《广安市广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广安市财政局广安市监察局广安市审计局关于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和接待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等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行再学习,督促职工准确把握公务接待费用报销要求,强化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二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批后接待,不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局发生的两起接待均严格履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和“三单制度”。三是组织清退违规接待费用。已组织相关人员全部退回违规接待费用共计5449.5元。同时,督促干部职工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搞同城接待,不超范围就餐。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财务人员于2023年8月31日已将保险柜、抢答器、档案架等补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纳入固定资产规范管理。二是对2019年4月区医保局成立以来所有固定资产采购记录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自查核实,未发现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情况。
(4)针对租车审批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租车审批制度,组织学习《广安市广安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有关租车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租车,并督促乘车人员填写乘坐人员信息,巡察意见反馈后租车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手续。
(5)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多支费用的问题整改情况。2019年8月31日八一建军节慰问活动多列支的800元,已由经办人员退回;2019年4月超额报销3月加班工作餐费76元已由经办人员退回。
(6)针对附件不齐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13日支付的医保大厅装修工程已完善合同、验收资料。二是规范加班用餐管理,严格执行加班用餐管理规定,如实填写加班事由,就餐人员签字确认,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巡察反馈问题以来,我局职工加班均在食堂就餐,未再产生加班餐费用。
(7)针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局分管领导已对基金会计、机关会计、出纳开展约谈,督促三名同志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提升会计业务能力,规范进行会计核算。
(8)针对违规发放补助和慰问金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2019年至2021年宣传信息稿酬进行再次核查,督促未退费人员全部退费到位,目前已将违规发放的1.75万元稿酬全部清退到位。二是组织对2019年至2020年“八一”建军节慰问4名退役军人违规发放的1600元已清退到位。
9.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采购管理不规范。无财政批复采购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货物、服务及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关于广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清单的通知(修订)》《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有关保证金的通知》《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备标准的通知》等采购文件和《广安市广安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广安市广安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等内控制度,要求干部职工加强制度学习和交流,不懂之处及时向相关部门请教,督促职工熟悉并严格执行采购政策。二是加强报销票据审核管理,强化经办人员、会计和分管领导审核责任,对不符合规定的按要求整改后方可报销。
(2)针对采购实施过程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集中学习《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货物、服务及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文件,按规定对采购目录范围内和目录范围外的项目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实施,不搞变通,不违规操作。二是对于询价采购项目,组建三人及以上采购工作组,由一名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为成员,严格执行询价,并签字确认。
(3)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已组织督促经办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合同完善签字和盖章。
(4)针对未按约定留存质保金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保证金政策学习,组织工作人员对《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有关保证金事项的通知》(广区财采〔2022〕36号)文件进行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原则上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大型工程项目收取不超过合同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自我批评浮在面上,以共性问题来代替深入剖析,相互批评怕得罪领导、得罪同志,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个人剖析材料审核,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并报办公室和主要领导审核,对个人认领问题不全,剖析问题浮在表面的要求重新修改,经过审核通过后方可召开民主生活会。二是认真开展批评。民主生活会前,提前通知班子成员准备好互相批评发言,要求互相批评不唱赞歌,不讲共性问题,直击个人问题。三是民主生活会互相批评环节主要领导做好带头示范,在其他班子成员互相批评时,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督促班子成员互相指出对方更多缺点,帮助班子成员发现问题,改正问题,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均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出了“辣味”,并邀请了指导组相关同志到会指导,达到了指出问题、团结同志、推进工作的目的。
11.关于“党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对2019年以来党费收取进行重新核算,补缴党费76.8元已于2023年9月缴纳至区委组织部。
(2)针对从事党务工作的问题整改情况。党务工作突出问题清查整治期间发现的非党员从事党建工作问题,已于2022年5月前整改到位,2022年5月后党建工作均由我局的中共党员负责开展。
12.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整改情况。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制度。每个季度主要领导带头对分管领导进行谈心谈话,督促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负责人及分管人员开展谈心谈话,谈话内容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当前阶段党风廉政重要任务等内容分析形势、摆出问题,提醒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2)针对干部职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出台《广安市广安区医疗保障局在编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广安市广安区医疗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细则》,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干部职工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
1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加强选人用人制度学习,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集中学习《广安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广安市广安区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干部任命和职级晋升。规范干部档案查阅,提醒政工人员在选人用人期间由考察组中的两名正式中共党员到区委组织部档案室查档。
三、提高政治站位,巩固整改成果
经过本轮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和干部职工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履职尽责等方面均有较大提升。但是巡察整改是一项长期性的政治任务,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持续巩固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广安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紧盯巡察反馈意见,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员,强化督促指导,跟踪问效,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围绕打击欺诈骗保、医保基金审核、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定期梳理细化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廉洁自律。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持续完善经办管理制度建设,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质效,破解医疗保障服务痛点、难点、堵点,提高参保群众满意度。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持续整改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创新干部职工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以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医保队伍,把巡察整改成果转换成推动全区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6-2221796。电子邮箱8933273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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