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龙台镇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 2023-06-05 11:32
- 来源:广安区龙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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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25日至6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龙台镇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4日,区委巡察组向龙台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在前期进行党内通报的基础上,镇党委积极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一、精心研究部署,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站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龙台镇党委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党建办,由分管领导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党建办、纪委办各抽调一名同志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文件报告起草、组织沟通协调、日常督查督办等工作。
(二)强力推进整改。根据反馈意见和工作建议,先后召开会议3次,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3大类14个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同时要求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拿出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快推进反馈问题一一整改到位,确保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认真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及时修订《龙台镇职工日常管理制度》等制度,形成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坚持持之以恒抓下去,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二、细化落实举措,推动反馈意见如期整改到位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够深入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交流走形式的问题。一是通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议,组织班子成员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创新理论,进一步强化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站位。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开展好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镇党委已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督促班子成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个人发言、心得体会等材料,相关材料需经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
(2)关于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科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有序组织实施。镇党委已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补学了区委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三大攻坚战”相关内容。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对龙台镇2018年以来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文件学的不深不透的内容,组织全镇党员干部进行了重新学习。
(3)关于保密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常态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学习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要求,定期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全镇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加强涉密文件管理,健全了管理台账,确保件件可追溯。三是按照公文印发要求,认真撰写涉密工作材料,并按程序送审后印发。
2.关于“三大攻坚战”落实有差距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所松懈的问题。一是通过党委会、职工会等会议,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学习上级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对镇村两级业务人员进行基础知识培训2次,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识别过程。三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党委“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对各村上报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等资料及时报党委会集体审定。
(2)关于落实污染防治不够坚决的问题。一是各村(社区)召开会议大力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二是安排洒水车辆定期在场镇范围内开展洒水作业,降低扬尘浓度。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了花龙路水稳层施工、路面黑化等工作,彻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扬尘问题。四是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到各村(社区)开展巡查,发现秸秆焚烧、污水乱排等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3)关于风险评估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风险管控,抽调3名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组建高灯村采石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专班,持续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讲、解答疑惑、疏导情绪,目前高灯村形势稳定。
3.关于宣传思想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要求规范开展学习活动,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党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3)关于网络舆情处置不及时的问题。一是明确两名工作人员负责网络舆情处置相关工作,通过定期培训的方式,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二是规范处置流程。安排人员常态化对涉龙台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出现舆情后,力争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网络舆情处置预案。三是加强涉龙台网络舆情的调查处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4)关于抓宗教工作进度滞后,未严密防范和及时打击非法传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场所拆除不及时、摸排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去年已按要求对一个村小庙进行封存,并禁止其活动开展,同时举一反三,对全镇各村(社区)进行全覆盖摸排。二是压实村(社区)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对已封存非法宗教活动场地的日常巡查、监管,坚决防止其继续对外开放。
(5)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对群众的宣传引导不够的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层层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已按镇上统一要求,加强对宣传标语、广播、图书室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及时更新党务政务财务信息,牢牢把握住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4.关于形式主义仍有发生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公文发文质量不高的问题。健全公文处理制度,修订完善《龙台镇公文管理制度》,规范公文发文程序,严把公文质量关,组织公文培训,提高办文办事办会质量。
(2)关于做假资料应付检查的问题。关于2019年至2021
年安全生产相关文件雷同的问题,分管领导已对责任人员进行
了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员已就相关问题作出了书面检讨。
5.关于为民服务不够深入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便民服务中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健全首问职责、信息公开、服务双岗等制度,并公示上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留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继续为人民群众办理事项。三是常态化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不在岗、脱岗或履职状态不佳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关于民生实事作用发挥不佳的问题。一是推动已建成民生工程投用。龙台镇敬老院两部电梯经维修后已正常投入使用。二是加强民生项目运行监管,已对亿盛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批评教育,并协调水务等部门提出了整改方案,待项目下达后实施渠道改造。
(3)关于群众反映问题解决不及时的问题。积极深入各村(社区)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揪心事。组建工作专班进驻西家村,通过持续宣讲政策、解答疑惑、疏导情绪等方式,引导群众通过村民自治方式形成一致意见,目前占地补偿款已全部分发到群众手中。
(4)关于反馈存在吃拿卡要现象的问题。关于群众反映村干部在办理低保、五保事宜中存在吃拿卡要行为的情况,镇纪委已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相关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加强法纪教育,坚持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纳入职工会、党委会学习内容中,常态化开展学习,不断增强全镇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进一步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强化执纪问责,对于吃拿卡要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威慑效应。
6.关于作风建设存在短板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政策执行走样的问题。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引导全镇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建立工作事项跟踪督办机制,对重大民生项目,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逐条逐项进行总结、督促、反馈,确保项目落地落实、群众获得实惠。
(2)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把工程项目验收关。因初验与复验时,验收测算方法不同,导致车堂村个别项目出现多个不同竣工工程量验收单,项目竣工后该项目按照审计结果进行了结算。因业务把关不严,没有详细核对竣工清单工程量,导致部分村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基础设施—泥结石路硬化工程项目竣工清单与实际验收工程量不符合。该项目已严格按照审计结果进行了结算。
(3)关于资金监管不严的问题。加强对村级财务监管,严禁各村(社区)违规发放村组干部补助,明确200元以上的支出,需由驻村领导审核签字,严禁村干部报销。关于白桥村2018年7月超额发放的2017年绩效奖的情况,经核实,未超额发放。关于镇干部易某在高庙村领取的非税工作经费考核奖,已全部清退。关于原团滩村书记陈某、主任任某、文书邓某2017年3月领取的公共运行服务材料工资,经核实,系陈某、任某制表报账用于发放本组道路铺石子人工费。关于齐力村2017年发放给三职干部各类务工补助等情况,经核实,系该村用于发放环境卫生整治、请人准备脱贫攻坚资料等人员共计77.5个工作日的费用。关于原保城村2017年报销的车费情况,现竹埝村出具了书面材料,说明保城村离镇政府距离较远且镇政府同意保城村村干部适当报销车费,所报车费皆由本人垫付后据实报销,未再报销有关费用。2020年村级建制调整后,原保城村村干部已离职,已责令村上继续深入整改。
7.关于镇党委对各村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落实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个别村报销生活费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严明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村组“零接待”要求。关于白桥村2017年以来以换届选举、征兵工作、老年协会等名义报销的生活费,龙台寺社区2017年4月报销的“付春节后邀请花桥转运站工作人员答谢费用”,原团结村2017年报销的生活费,团石村2021年2月20日报销党员冬训餐费,已按要求退还。关于红龙村2017年报销放电影人员和帮扶人员做软件资料的生活费,关于三拱村2017年报销的生活费,团石村2020年12月27日开测评会报销的生活费、2020年10月20日报销老年协会重阳节生活费、2021年10月14日报销老年协会重阳节生活费等费用,经核实,用于当年开展“七一”、党员冬训或者老年人协会活动开支,已责令规范填写有关票据。关于红龙村2017年报销放电影人员和帮扶人员做软件资料的生活费,除原红龙村文书蒋某因生活比较困难(患糖尿病后遗症、视力一级残、低保对象)未退还256元,其余均退还。
(2)关于违规购买香烟时发生的问题。加强干部日常教育,严格财政资金使用用途,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销。关于原小桥村2017年7月、高庙村2021年2月党员冬训、西家村2021年“七一”茶话会报销的香烟费,已按要求全额退还。
8.关于项目管理较为混乱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项目招标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开展项目招标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标行为。二是组织项目办工作人员常态化学习项目招标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
(2)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法律意识,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做好项目采
购工作。
(3)关于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组织建设、工程内容等实施过程加大监管力度,严格项目实施监管程序,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的监管职责,并按要求做好监管记录。关于2018年7月实施的龙台镇四缸村和齐力村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基础设施-泥结石路工程项目水泥混凝土面板预算量与验收量相差较大的问题,该项目已按照审计结果进行项目结算。
(4)关于项目验收走过场的问题。进一步严明工程验收工作纪律,按程序开展验收工作。对于红旺、旺盛等村个别项目无验收资料问题,现已从财务所复印存档。进一步严明工程验收工作纪律,按程序开展验收工作。对于2020年1月红龙村林某建房款无验收资料和白条入账、2019年红旺村实施活动室健身院坝硬化未见验收资料、2021年6月旺盛村塘堰整治项目验收资料三个问题,经核实,相关验收资料原件送财务前没有复印存档,现已按要求复印存档。对于“2019年实施的龙台镇移民安置集中点安装太阳能路灯项目,镇上只安排人员对数量进行验收,太阳能路灯上无铭牌标识,路灯参数是否达标无法核实,抽查小桥村路灯项目发现“安装仅一年时间20盏路灯已损坏6盏,至今仍未维修”的问题,已对损坏路灯进行了维修,同时对全镇太阳能路灯进行全覆盖检查。同时,举一反三开展实施项目验收工作。
(5)关于项目资料管理不善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9.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财务处理未严格按财务要求进行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关于龙台镇财政所2018年4月支付的消水河堤防工程勘察设计费用,经核实,该笔费用为消水河堤防工程勘察设计务工补助费。关于各村在周某处的打印复印费,已督促各村按要求完善了相关票据。关于龙台镇职工刘某报销2021年4月差旅费、莫某报销2021年2月差旅费,相关人员已按要求补签。关于审批与实际拨付原高灯村2018、2019年公共运行维护费用不一致的情况,经核实,系高灯村工程完工后按分配的公共运行服务资金填表送审,财务核实后按工程票据金额据实拨付。关于龙台镇2021年5月支付茶蜡村公路排危挖机报销费用与实际施工费用不一致的情况,经核实,多支付的600元为公路排危挖机拖车费。关于原高灯村支付2018年2—3月“打捞水葫芦工资等”无人审批,已按要求补签。关于原北斗村2015年购碎石14车、原高灯村2018年8月支付“硬化医疗站地坝及维修老村办公室厕所”等费用无税务发票等附件的情况,财政所已召集相关人员按要求完善报账资料。
(2)关于生活费报销混乱的问题。严控生活费开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规范公务接待流程。同时,进一步严格执行接待事前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督促全镇干部职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3)关于差旅费管理不规范,不据实填报差旅费的问题。健全出差审批制度,加强出差管理,严格出差审批,已责令邓
某退还了多报销的差旅费180元。
(4)关于办公经费使用不合要求的问题。加强对村(社区)办公经费审核把关,对用途不合规的,一律不予审签。关于团石村使用办公经费购买麻将机的情况。经核实,麻将机是由老体协会组织自行出资购买,用于老年人日常文体娱乐活动。
(5)关于大额现金支出较为普遍的问题。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坚持村账镇管,严格实行公对公转账支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10.关于组织建设不够优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组织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不断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创新开展“红色星期五”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党委班子成员按要求参加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交心谈心,积极征求意见建议,深入自我剖析,努力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2)关于队伍建设还需用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大力实施农村外出优秀人才培养、回引工程,加大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土本乡大学毕业生、优秀农业工等党员中选拔村级后备干部,加强与他们的日常沟通联系和培养,积极动员他们回乡创业、到村任职。二是规范发展党员。加强《中
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村
(社区)党务工作人员工作水平。
(3)关于村干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各村(社区)常职干部集中学习《广安市广安区加强村干部管理二十条》,增强规矩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干部到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对于个别村常职干部到岗履职情况较差的情况,镇分管领导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三是对到岗履职情况差、经教育且不改正的常职干部,按规定程序予以处理。
(4)关于驻村工作队到岗情况不佳的问题。一是将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队员纳入镇星期一早点名人员范围,同时不定期对其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他们熟悉村情民情、协助村上发展产业,完善相关工作痕迹。二是加强沟通汇报。加强与派员单位的沟通联系,争取工作支持,确保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队员全脱产到村开展工作。关于西家村第一书记长期空缺未及时上报调整的情况,镇党委已联系派员单位调整到位。
11.关于管党治党不严格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责任履行不够好的问题。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镇党委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分析研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单位和所联系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2)关于警示教育抓得不够紧的问题。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召开镇村干部大会的时机,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播放警示片、通报案例等方式,加强反面警示教育。每年播放警示教育片10余次,对市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第一时间通报全体职工,全镇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3)关于干部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修订完善《龙台镇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上下班、请销假等制度。督促班子成员要敢于较真碰硬,加强对分管单位职工的日常管理,对到岗履职情况较差的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到位。关于杨某长期不在岗的问题,镇党委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其本人已按要求完善了请假手续。关于村建环卫中心工作人员王某上班时间到花桥镇从事休闲娱乐活动的问题,镇党委上报区纪委,于2022年7月23日给予了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关于纪律监督不过硬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主动监督乏力的问题。督促镇纪委主动担当作为,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常态化对村级财务、扶贫项目等风险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发挥好村级廉勤监督员队伍作用,加强对村级财务资料审核把关。2022年以来,已函询村干部6人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函2件,干部主动报告婚丧喜庆事宜10起、上交无法拒收的礼品3件。
(2)关于执纪监督问责不严的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镇纪委监督执纪责任,促使镇纪委切实扛起监督责任,切实抓好监督执纪工作,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查处党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2022年以来,已开展提醒谈话15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书面诫勉1人次,镇纪委党纪立案12件,政务立案1件,目前已结案件11件,其余2件正在审查阶段。
(3)关于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受处分的相关党员的党纪处分决定已装入党员个人档案。
13.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方面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广安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选拔任用中层干部。今年来,调整中层干部完全按照上级文件明确的程序进行。
14.关于巡察工作重视不够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历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的问题。镇党委主动承担起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党委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并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完成。
(2)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完全的问题。关于原青松村三职干部旷某、杨某、蒋某限期退还福利的问题,经核实,2018年2月8日至2019年1月30日,相关费用已全额退还。关于原高灯村三职干部按要求退还所领取迎国检务工、填写技术培训资料、落实劝导资料、填写扶贫手册、危改和“四改三建”照相、丈量危房、打捞水葫芦、给吸毒人员照相等补助,相关人员已按要求全额退还。
(3)关于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到位的问题。积极开展巡察对照整改,充分利用镇党委会议、职工会议等加大对巡视巡察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刚性约束力,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4)关于配合巡察不够的问题。一是深刻反思。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会,聚焦配合巡察不够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认识到自身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清醒认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要求,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举措抓好整改,锲而不舍、持续推进,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三是严格整改责任。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氛围。
三、立足长远长效,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虽然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镇党委将继续根据反馈意见,持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一)继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班子不撤,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区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二)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固化整改工作成果,同时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责任人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继续履行好整改工作职责,坚持不懈地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取得实效,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对整改工作态度不认真、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好的责任人,要严肃追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6-2581100。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龙台镇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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