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安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应急预案(2025年度修订)》的通知

  • 2025-09-08 11:29
  • 来源: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广安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应急预案(2025年度修订)》已通过区政府七86常务会议审议,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202598

    广安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应急预案2025年度修订)

    为全面做好广安城区洪涝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城区防汛排涝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城区社会安全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25年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广安城区2025汛情特点,特修订完善本预案

    一、汛情特点

    (一)5汛情特点。一是发生频繁。2020年以来的统计资料表明,老城区渠江涨水(超观测水位212.368米)几乎年年发生,且频次较多2020年涨水15次,2021年涨水21次。20222024年有所减少。2024年全年8以上涨幅洪水5次,洪水频率较2023年有所减少10米以上3次,其中712日涨水17.57米,洪峰水位229.94米,洪峰流量16500立方米/秒。是西溪河涨水频繁。西溪河穿过城南市区,该河的上游为我市最大的水库─全民水库,该水库集雨面积大,汇流时间较短,汛期涨水频繁,水位的涨幅随水库开闸数的多少而变化,一旦水库开闸6扇以上,城南西溪河沿岸大部分区域将被淹没。是山洪时有发生。城区附近的大寨山、云顶山以及界坡村和高岩沿线及广安中学背后,是山洪灾害发地。

    (二)2025年汛情特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汛期(59月)我区旱涝并重,区域性阶段性旱涝灾害明显。平均气温为25.5~26℃,较常年同期偏高1℃左右降水量为840890mm常年同期偏多12今年汛期有68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部分地方有洪涝;初夏有一般性夏中等强度伏旱高温日数较常年同期偏2530秋绵雨强度接近常年。5月平均气温为22.0℃左右,较常年同期偏高0.3℃,降水量为130毫米左右,较常年同期偏少2成。主汛期(68月)平均气温27.5℃左右,较常年同期偏高1左右;全区降水量为54059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129月平均气温为23.5℃左右,较常年同期偏高0.4降水量为140毫米左右,较常年同期偏多1成。

    二、洪涝危害分析

    (一)防洪分析:滨江路综合改造工程投运后,各分项工程运行均良好,特别是在2021年,堤防工程经受住了2次涨水20米以上渠江洪水检验。区堤防中心已于217日—33日对泵站电气设备进行年度预试和维护,对发现的问题和缺陷进行了及时处理,确保汛期设备运行正常西溪河沿岸现有已建好的防洪堤防洪标准较低。其中:左岸大沙嘴大桥至花水湾小区防洪标准不足10一遇,右岸西溪尚品二号门防洪标准不足20年一遇,其余河段基本满足20年一遇防洪标准。西溪河超标洪水应急措施详见《广安市西溪河超标洪水防御预案》。

    (二)内涝分析:若出现极端天气,广安老城区内24h降雨量超过220mm时,地面雨水将不能及时排出,形成积水,新南门地下室等10处低洼地段将会造成短暂内涝。

    三、防汛排涝抢险原则

    (一)坚持“以防为主,科学防汛”原则。牢固树立防汛保平安的思想,充分做好防汛排涝抢险的各项准备,防患于未然。根据汛情特点,精心组织,科学调度,不断提高防汛排涝抢险现代化水平。

    (二)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在防汛排涝抢险过程中,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尽最大可能地避免或减少洪灾内涝造成人员伤亡。

    (三)坚持“统一指挥,人人参战”原则。在防汛救灾过程中,坚持区委、区政府和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作战,并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做到众志成城,人人参战,打好防汛排涝攻坚战。

    (四)坚持“就近组织,就地防汛”原则。灾情来临,要以街道、社区、居民小组、本单位自救为主,外地支援为辅,迅速动员,全力抢险。

    四、洪灾内涝分级标准

    根据广安区汛情特点,将洪灾内涝分为特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一)特大洪灾内涝(Ⅰ级红色预警)包括:渠江涨水25m及以上;城区24h降雨量超过260mm以上;1小时降雨强度超过80mm;全民水库开闸6扇及以上。

    (二)重大洪灾内涝(Ⅱ级橙色预警)包括:渠江涨水23.525m;城区24h降雨量达到220260mm1小时降雨强度为7080mm;全民水库开闸5扇。

    (三)较大洪灾内涝(Ⅲ级黄色预警)包括:渠江涨水18.623.5m;城区24h降雨量达到185220mm1小时降雨强度达到6070mm;全民水库开闸4

    (四)一般洪灾内涝(Ⅳ级蓝色预警)包括:渠江涨水16.518.6m;城区24h降雨量达到150185mm1小时降雨强度达到5060mm;全民水库开闸3

    (五)日常度汛包括:渠江涨水3.516.5m;城区24h降雨量超过140mm1小时降雨强度超过40mm;全民水库开闸12

    五、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建立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区级各部门、官盛镇人民政府、中桥街道办事处、北辰街道办事处、浓洄街道办事处、广福街道办事处、万盛街道办事处单位共同组成。区住建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副召集人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内层机构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担任。

    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城建股。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城建股股长担任,负责城区防汛排涝日常工作。副主任由区民政局、区水务局等内层机构有关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内层机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应职能职责完成防汛抢险工作。

    (二)任务分工

    1.召集人为城区防汛排涝工作行政责任人,负责全面统筹安排城区防汛排涝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召集人负责统筹指挥安排城区防洪排涝抢险救灾等工作,贯彻落实召集人确定的事项。

    3.区委组织部:负责辅助召集人、副召集人完成防汛期间党员干部统筹调配工作,掌握党员干部在组织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中履职情况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4.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城市建成区的排水防涝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排水防涝设施工程建设、城市建成区内的排水防涝设施和设备的应急抢护等工作,指导对灾区房屋结构安全进行应急评估,为灾区群众应急安置房和灾后返迁房的启用安全提供技术指导;组织人防工程防汛减灾工作,组织人防专业队伍配合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负责修订完善《广安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应急预案》负责堤防工程及低水强排泵站应急预案编制并组织实施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5.区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区部队含预备役部队,参与防汛排涝工作,组织所属部队和民兵负责抗洪排涝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及执行其他重大防汛排涝工作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6.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办公室;负责统筹启动一级、二级防汛应急响应后的全区水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负责协助指导各乡镇街道对一般水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协助全区水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编制修订《广安市广安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洪涝灾区群众的生活救助,督促、指导各级应急救援演练;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提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综合监测预警,承担水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7.区水务局:负责全区水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统筹未启动防汛应急响应时和启动三级、四级防汛应急响应后的全区水灾害应对处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对一般水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负责协助区应急管理局编制修订《广安市广安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水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水灾害风险普查与区划分级;组织编制区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抢护;负责水利防洪工程安全和监督管理配合指导水电站安全运行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8.区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指导协调因降雨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治等工作;做好因降雨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9.区林业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区林业涝灾情信息,做好林业防汛救灾、生产恢复等工作;负责灾后生态修复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9.区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及时做出中、短期灾害性气候预报、预警,准确提供防汛排涝所需的实时气象信息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10.武警二中队:负责组织所属部队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保护重要目标安全、协同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及执行其他重大防汛排涝任务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11.区委宣传部:负责防汛排涝重大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统筹做好防汛排涝负面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指导相关单位部门做好舆情监测、上报、研判、处置等工作;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12.区发改局:负责积极争取将全区重大防汛工程纳入中省市基建计划;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调运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粮食及帐篷、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供给;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能源领域防汛的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受灾区域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能源保障有关工作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13.区经信局:负责防汛排涝、抢险救灾的煤、电、成品油、天然气的紧急调度,并按照区防指指令做好应急药品储备保障,协调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防洪调度命令顺利执行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14.区教科体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防汛减灾工作和校区的防汛安全,组织指导各地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必要时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停止校车运营等措施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15.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灾区社会治安等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16.区民政局:负责为符合条件的受灾城乡居民临时救助,指导灾害社会捐助工作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17.区财政局区国资办负责区级防汛经费的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及时下拨中、省、市、区防汛补助资金,负责督促指导所监管区属国有企业做好防汛排涝工作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18.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和协调处置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负责河道大型漂浮物、危化品的拦截、打捞等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19.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土壤墒情监测,及时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区农业涝灾情信息;指导全区农业防汛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等工作;指导退水后动物尸体掩埋地点选择,并按相关要求掩埋,组织抽排设备对城市内涝点进行抽排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20.区商务局:负责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防汛排涝救灾物资和灾后恢复重建的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工作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21.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编制退水后消毒防疫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22.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区级防汛排涝工作办公用房、用车等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23.区文广旅局:负责组织指导地方做好A级旅游景区防汛减灾、防汛安全、防汛安全信息提示等工作;视降雨情况协调、督促组织A级旅游景区临时关闭;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24.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督促管辖区内市政公用设施产权单位,协同抓好防汛安全,对区内城市河道影响行洪的违法建筑、乱倾乱倒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编制城区内涝退水后淤泥清除和渠江城区段河淤泥清除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25.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险情灾情,按照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安排,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承担水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26.区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社会力量,筹措社会资金,配合协助水灾害抢险救援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27.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科学管控物价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28.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监测、指导和协调灾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29.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管制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30.区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广播电视防汛排涝宣传工作,配合做好防汛排涝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31.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防汛工作所需电力设施及应急备用电源保障等工作;负责境内所属水电站的运行安全,防洪调度,制定完善调度、应急等预案并严格执行;负责所属范围的水、电、气供应及应急调度等工作;协助指导境内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执行防洪调度指令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32.鸿浩水务公司:负责全力保障涉及乡镇及灾区群众防汛排涝生活用水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33.中国电信广安区分公司、中国移动广安区分公司、中国联通广安区分公司:负责做好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抢险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和预警信息的交流和发布渠道畅通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34.各保险机构:负责全区人、财、物保险工作,及时做好水灾害保险金的理赔工作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35.乡镇街道负责制订本辖区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报备区城防;组建防汛抢险队伍,落实巡查守护人员,并做好辖区的抗洪排涝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提供受灾群众生活保障负责辖区各类船只的监管完成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六、广安城区防汛排涝抢险措施

    (一)防洪应急响应及实施方案

    1.预报渠江涨水达3.5m(停航水位)至16.5m3年一遇水位)或全民水库开闸12

    应急响应:当预报水位为3.5m16.5m或全民水库开闸12扇,各级防汛机构按照日常防汛机制开展相关工作,若预报涨水超15.6m,将超城区倒灌水位,由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通知各单位立即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防汛工作。

    实施方案:当渠江涨水达3.5m6.0m时,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加强值班,组织人员沿江巡查,达到禁航水位时由区交通局禁止船舶航行。当渠江涨水达6.0m15.6m时,除上述工作外,区交通局确保所有船只必须停靠在安全区域;官盛镇及各街道办事处迅速启动预警机制,在各自辖区沿江河区域进行通告并设置警戒线,组织人员巡查,禁止一切人员在河边嬉戏;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和各街道办事处的抢险人员集结待命,做好抢险救人准备;区住建局组织人员对城区堤防工程进行巡查,排除渗漏隐患。当渠江预报涨水达15.6m时,由区堤防中心负责提前落下泵房工作闸门,开启水泵将箱涵内的水抽空,进行排涝腾容,同时关闭污水井闸门,防止洪水沿箱涵倒灌城内。

    2.预报渠江涨水达16.5m18.6m7年一遇水位)或全民水库开闸3

    应急响应:当预报洪水位将达到16.5m18.6m或全民水库开闸3扇,启动Ⅳ级防汛抢险应急响应。各级防汛机构迅速启动预警机制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实施方案:除启动上述应急响应工作外,官盛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洪水区域汛情的流动宣传;区文广旅局、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启动城区防汛专用广播及地方电视台滚动播报汛情;当全民水库预报开闸3扇时,城南片区街道各办事处对西溪河沿岸洪水位线下居民进行有序撤离,并按照市防指统一要求开展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和各街道办事处的抢险车辆、人员到位;区公安分局及交警二大队负责对洪水水位线下路段和滨江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非抢险车辆和人员进入管制区域;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排涝机具、清淤车辆及机具到位,待洪水消退后,第一时间进行清淤及排涝处理。

    3.预报渠江涨水达18.6m23.5m20年一遇洪水位)或全民水库开闸4

    应急响应:当预报洪水位将达到18.6m23.5m或全民水库开闸4扇,启动Ⅲ级防汛抢险应急响应。各级防汛机构迅速启动预警机制开展抗洪抢险工作,各级防汛机构负责人坐镇指挥,并做好转移及防汛抢险工作。

    实施方案:除启动上述应急响应工作外,官盛镇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出动宣传车宣传汛情,组织洪水水位下区域居民紧急撤离;全体抢险人员、抢险车辆开始抢险工作;北辰街道办事处、浓洄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二中队、区农业农村局的抢险船只投入抢险工作;区公安分局、交警二大队负责强制疏散非抢险人员和车辆;区住建局负责打开滨江路内侧雨水管的集水顶盖,并组织排涝机具抽排,同时作好洪水继续上涨造成淹没的应急准备;武警官兵和民兵应急分队就位,若出现洪水渗漏情况,应急分队全员投入抢险。

    4.预报渠江涨水达23.5m25m50年一遇洪水位)或全民水库开闸5

    应急响应:当预报洪水位将达到23.5m25m或全民水库开闸5扇,启动Ⅱ级防汛抢险应急响应,城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各级防汛机构迅速启动预警机制开展抗洪抢险工作,各级防汛机构负责人坐镇指挥,全体抢险车辆、船只及人员投入抢险工作。

    实施方案除启动上述应急响应工作外,官盛镇、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及交警二大队负责对洪水水位线下区域实行封街管理,确保准出不准进;各抢险队伍按照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指令随时抢险被困人员。

    5.预报渠江涨水至25m50年一遇洪水位)及以上或全民水库开闸6扇以上时的应急响应和实施方案。

    应急响应:当预报洪水位超过25m时或全民水库开闸6扇以上时,启动Ⅰ级防汛抢险应急响应。各级防汛机构迅速启动超标准洪水预警机制开展抗洪抢险工作,各级防汛机构负责人坐镇指挥,全力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实施方案除启动上述应急响应工作外,官盛镇及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城区内27.1m100年一遇水位)以下区域所有人员进行紧急转移;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冲锋舟与橡皮艇对淹没区域滞留人员进行救援;若渠江水位超百年一遇,洪水将翻越堤防工程,区堤防中心立即停止泵站抽排,对防汛前线人员进行转移,待城内外水位接近持平后,安排人员打开西溪峡桥头闸门、泵房工作闸门、污水井闸门,以便城区内洪水退出。

    (二)城区排涝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规定,内涝等级划分标准为:“一楼住房、门市不进水,道路积水少于15cm,为不内涝;道路积水达20cm,轻内涝;道路积水达30cm重内涝;道路积水达80cm及以上,重大内涝”。我区城北老城区的雨水排放分为高区、低区两个系统,低区雨水通过低水强排泵站提升后排入渠江,高区通过有压管道直排渠江。

    1.当渠江涨水未超15.6m(城区倒灌水位),根据24小时降雨量,排涝方案分为四类:

    1)预报渠江涨水15.6m以下及城区24小时降雨量低于220mm

    当渠江涨水15.6m以下,泵房闸门、污水管道闸门、萃屏公园蓄水池闸门处于开启状态,城区雨水通过箱涵流入渠江,经气象部门预测城区24小时降雨量为220mm1小时降雨强度低于40mm时,产生内涝的可能性较小。

    2)预报渠江涨水15.6m以下及城区24小时降雨量220mm240mm

    城区24小时降雨量240mm,将产生0.275m内涝,城北片区低于18.875m18.6+0.275)的区域“原爱众广场地下室、人民路地下室、宏洲医院地下室、新南门地下室、一品天下地下室北仓路最低”将产生积水。内涝点责任领导立即组织各对应责任单位召开抢险决策会,确定转移安置点及路线,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涝点周边群众进行转移;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抽排设备对雨水进行抽排;区文广旅局、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启动城区防汛专用广播及地方电视台滚动播报内涝情况;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抢险车辆到位;区公安分局和交警二大队负责对水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非抢险车辆和人员进入管制区域;所有抢险人员集结待命,随时出动抢险。

    3)预报渠江涨水15.6m以下及城区24小时降雨量240mm260mm

    城区24小时降雨量为260mm时,将产生0.55m内涝,城北片区低于19.15m18.6+0.55)的区域“原爱众广场地下室、人民路地下室、宏洲医院地下室、新南门地下室、一品天下地下室北仓路最低点、区住建局门口”将产生积水。内涝点责任领导立即组织各对应责任单位召开抢险决策会,确定转移安置点及路线,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涝点周边群众进行转移;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抽排设备对雨水进行抽排;区文广旅局、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启动城区防汛专用广播及地方电视台滚动播报内涝情况;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抢险车辆到位;区公安分局和交警二大队负责对水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非抢险车辆和人员进入管制区域;全体抢险人员、抢险车辆开始抢险。

    4)预报渠江涨水15.6m以下及城区24小时降雨量260mm270mm

    城区24小时降雨量为270mm,城区将产生0.7m内涝,将城北片区低于19.3m18.6+0.7)的区域“原爱众广场地下室、人民路地下室、宏洲医院地下室、新南门地下室、一品天下地下室、北仓路、区住建局门口、新南门综合市场低点”将产生积水。内涝点责任领导立即组织各对应责任单位召开抢险决策会,确定转移安置点及路线,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涝点周边群众进行转移,确保西溪峡挡墙至均悦酒店所有低洼积水区的居民全部撤离;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抽排设备对雨水进行抽排;区文广旅局、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启动城区防汛专用广播及地方电视台滚动播报内涝情况;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抢险车辆到位;区公安分局和交警二大队负责对水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非抢险车辆和人员进入管制区域;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冲锋舟与橡皮艇对淹没区域滞留人员进行救援;全体抢险人员、抢险车辆及船只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2.当渠江涨水超15.6m(城区倒灌水位),根据24小时降雨量,排涝方案分为四类:

    1)预报渠江涨水15.6m以上及城区24小时降雨量低于185mm

    渠江涨水15.6m以上,泵房闸门、污水管道闸门、萃屏公园蓄水池闸门处于关闭状态,城区雨水通过泵站抽排入渠江,经气象部门预测城区24小时降雨量低于185mm时,产生内涝的可能性较小。

    2)预报渠江涨水15.6m以上及城区24小时降雨量185mm220mm

    城区24小时降雨量为220mm,将产生0.48m内涝,城北片区低于19.08m18.6+0.48)的区域“原爱众广场地下室,人民路地下室、宏洲医院地下室、新南门地下室、一品天下地下室北仓路最低点、区住建局门口”将产生积水。闸门关闭情况下发生内涝后,内涝点责任领导立即组织各对应责任单位召开抢险决策会,确定转移安置点及路线,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涝点周边群众进行转移,确保广安中学和思源中学附近的学生及居民全部撤离;区住建局及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抽排设备对雨水进行抽排,同时积水通过管道进入箱涵,再通过泵房抽排入渠江;区住建局、区堤防中心需落实专人监视排涝及洪水情况;区文广旅局、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启动城区防汛专用广播及地方电视台滚动播报内涝情况;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抢险车辆到位;区公安分局和交警二大队负责对水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非抢险车辆和人员进入管制区域;全体抢险人员、抢险车辆开始抢险。

    3)预报渠江涨水15.6m以上及城区24小时降雨量220mm260mm

    城区24小时降雨量为260mm,将产生1.03m内涝,城北片区低于19.63m18.6+1.03)的区域“原爱众广场地下室、人民路地下室、宏洲医院地下室、新南门地下室、一品天下地下室北仓路最低点、区住建局门口、新南门综合市场、龙头街及正街最低点、区委门口”将产生积水。闸门关闭情况下发生内涝后,内涝点责任领导立即组织各对应责任单位召开抢险决策会,确定转移安置点及路线,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涝点周边群众进行转移,确保广安中学和思源中学附近的学生及居民全部撤离;区住建局及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抽排设备对雨水进行抽排,同时积水通过管道进入箱涵,再通过泵房抽排入渠江;区住建局、区堤防中心需定点安插人员监视排涝及洪水情况;区文广旅局、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启动城区防汛专用广播及地方电视台滚动播报内涝情况;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抢险车辆到位;区公安分局和交警二大队负责对水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非抢险车辆和人员进入管制区域;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冲锋舟与橡皮艇对淹没区域滞留人员进行救援;全体抢险人员、抢险车辆及船只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4)预报渠江涨水15.6m以上及城区24小时降雨量260mm270mm

    城区24小时降雨量为270mm,将产生1.2m内涝,城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城北片区低于19.8m18.6+1.2)的区域“城北片区原爱众广场地下室、人民路地下室、宏洲医院地下室、新南门地下室、一品天下地下室北仓路最低点、区住建局门口、新南门综合市场、龙头街及正街最低点、区委门口”将产生积水。内涝点责任领导立即组织各对应责任单位召开抢险决策会,确定转移安置点及路线,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涝点周边群众进行转移,确保西溪峡挡墙至均悦酒店所有低洼积水区的居民全部撤离;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抽排设备对雨水进行抽排;区文广旅局、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启动城区防汛专用广播及地方电视台滚动播报内涝情况;区交通运输局、区运管所、各街道办事处抢险车辆到位;区公安分局和交警二大队负责对水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非抢险车辆和人员进入管制区域;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冲锋舟与橡皮艇对淹没区域滞留人员进行救援;全体抢险人员、抢险车辆及船只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全区汛情特点,防汛时间暂定为51日至930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防汛时间)。

    (二)汛期的提前或延后,一律以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为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汛期的起止日期。

    (三)涉及城区防汛排涝抢险的各区级单位和街道办事处都应当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保障本单位人员在排涝抢险中所需的器具。

    (四)各有宣传通告任务的单位,应在汛情发生前充分调试广播、喇叭等设备,对部分年久失修的通告设备进行更换,确保险情发生后,险情预警信息传达到位。

    (五)堤防工程及强排泵站应急预案由区住建局牵头,区堤防中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编制城区内涝退水后淤泥清除和渠江城区段河淤泥清除方案并组织实施;动物死尸处置由区农业农村局指导选定掩埋点,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退水消毒方案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疾控中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涉及防汛排涝中产生的费用由区财政资金解决。

    (六)交通管制及抢险车辆管理

    1.交通管制。区公安分局及交警要加强交通管理,对积水街道进行警戒,公安分局、交队伍要加强巡查,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抢险车辆管理。①车辆驾驶人员由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中队组织人员培训,确保防汛排涝抢险需要,驾驶人员由消防救援大队、武警中队分别组织训练,并保证安全运行。②抢险车辆进入城区由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定统一标识,仅限于防汛排涝抢险,不得运送过往行人。除防汛排涝抢险外,抢险车辆可以运送下列人员:遇险被困群众,危急、重病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人员,执行电力、广播、通讯、公安执勤等紧急公务的人员。其中防汛排涝抢险工作人员和执行紧急公务的人员必须佩戴由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统一制作的通行证标志,方可运送。③对参与抢险的车辆,由内涝点责任区级领导统筹调度,落实专人统一指挥,区交通运输局确定工作人员参与;北辰、浓洄街道办事处各确定1名领导协调管理辖区内的防汛排涝抢险车辆,并落实管理责任,有序输送人员。特殊情况下的车辆调度,一律由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统一安排。

    3.管制具体措施。①防洪管制措施:当启动Ⅲ级防汛抢险应急响应,滨江路南门道路闸门即将关闭,滨江路沿线(四九滩桥头至西溪河大桥段)即进入交通管制,禁止非抢险车辆和人员进入管制区域。②内涝管制措施:根据城区排涝实施方案,各交通组织单位在内涝发生后,对照内涝点高程及范围,迅速对内涝点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非抢险车辆和人员进入管制区域,有必要的,出动冲锋舟、橡皮艇等船只实施救援。

    八、工作纪律

    (一)各成员单位必须建立防汛预警机制。一要建立通讯机制。值班工作人员和值班领导要保证通讯畅通,汛期内要确定专门的防汛通信电话,保证汛情传递畅通,必要时可用手提喇叭、鸣锣、鸣哨等方式传递汛情,当汛情变化时,应在第一时间告知民众。二要建立通告机制。要利用广播、电视、公告、警示牌等告知广大群众防汛有关情况及要求。三要建立巡察机制。要根据辖区内的实际需求,组建专门的防汛巡查队伍,明确职责,分段落实责任。巡查人员要配备标志上岗巡查,认真履行职责。区教科体局要及时将汛情传递到各校全体师生(含市本级学校)

    (二)各成员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指挥,任何单位的人员和防汛物资无条件服从城区防汛排涝抢险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调度,群众撤离要有纪律、有秩序地进行。

    (三)搬迁出来的物资,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守护,公安机关要加强巡逻。对在抢险期间制造谣言、哄抢、盗窃财物、破坏抢险设施和防汛救灾工作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严惩处。

    (四)抢险期间,各级领导和抢险人员要积极参加防汛救灾,对因擅离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为确保抢险期间工作组织严密,政令畅通,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有关规定,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党纪或政纪处分。

    1.防汛机制不建立、责任不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不落实、汛情通知不落实、值班人员不到岗的

    2.因工作失职造成人员被洪水围困的

    3.不疏通排水通道的

    4.内涝水不及时排除的

    5.因工作失职造成人员伤亡、群众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

    6.其他因抢险不力等依法依规应当受到党纪或者政纪处分的情形。

    附件: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