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在城区露天烧烤食品的通告

  • 2025-07-30 17:19
  • 来源:广安区综合执法局
  • 巩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解决露天烧烤食品污染大气、破坏城市环境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区政府决定禁止在城区露天烧烤食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城区包括北辰街道、浓洄街道、广福街道、万盛街道、中桥街道协兴镇、官盛镇等城市建成区。通告区域全时段禁止露天烧烤。

    排放油烟的固定门店烧烤经营者要依法入室规范经营烧烤炉具及相关经营设备按规定全部入店操作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在本通告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监督、举报电话288877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服务热线)或12345政府服务热线

    、本通告自2025830起实施有效期5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