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临港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8日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以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为抓手,全面推动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以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教育、研究阐释等工作,坚定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政府常务会议、领导班子会议、重大决策前学法学规学政策,确保常务会议会前集中学法不少于6次,区政府领导班子举办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区专题培训班,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自觉将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持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广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修订《广安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目录》,制发《关于加强部门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审查机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的源头管控,提升制度质量。〔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严格落实依法决策程序
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公布2025年度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程序实施和流程管控,防止程序“空转”。落实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加强决策程序实质履行情况监督管理,落实决策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决策材料归档制度。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决策内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严格落实《重点领域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四川省重点领域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依法依规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等开展合法性审查,推动政府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合法性审查初审职责,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2025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实施要素一览表和运行图谱,做好与省级行业领域自建业务系统对接优化工作。实现8个企业、10项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好办易办,探索打造具有广安特色的5个重点“一件事”落地可办。全面实施《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若干措施。出台全区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完善政策事项联审和申兑督办等机制,针对政策归集分类、事项梳理、流程优化等存在问题开展集中攻坚,推动全量政策一张清单、申兑一个渠道、审批一套标准。迭代升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健全信用监管体系。持续开展“法治体检”、“法律进企业”活动。深入实施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健全涉企行政复议容缺受理、快速办理、案件回访机制,规范设置运行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全面清理涉企行政检查主体与事项,明确检查频次,严格检查标准,规范检查程序。积极推广“天府入企码”,实现入企留痕、执法可溯,加强涉企检查计划备案管理,探索推行“白名单”等分级分类精准监管。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积极推广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工作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深入实施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拖欠企业账款、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违规收费罚款、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五个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深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增强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情况通报、问题约谈、风险提示、移送违法线索等机制,探索建立类案解析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诉讼、信访等衔接联动,组织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充分运用行政争议预防化解“3+N”机制,健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开展行政复议“以案促治”专项活动。推动行政机关建立完善自查自纠制度,依托广安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复议职能入驻综治中心。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系统深化基层社会治理
健全完善“调解+公证”和“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机制,
指导民商事调解中心规范运行,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深入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畅通行政裁决受理渠道,推动繁案精审、简案快办。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扎实开展“制胜”行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深耕善治”。开展“八五”普法总结评估和“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全面推开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用好已建“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落实科学评估机制。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和全民普法40周年系列活动。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持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加强对重大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决定备案规定。积极适用变更、撤销、确认违法、确认无效等纠错决定,加大对重点领域的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深化“府院检”联动,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加大行政复议决定、生效行政判决和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执行监督力度。严格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加大统计监督力度,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审计监督。持续规范政务公开,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提升网络问政质效。自觉接受人大法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大力推动数字赋能依法行政
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数字型政府网站建设,提升网站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持续在政府网站上更新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新设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规范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工作。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加强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保护,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管理等数字治理规则,规范数字行政中的职权边界、程序正当、权利救济。〔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筹
开展“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终期评估,科学谋划全区“十五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照全国第四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储备工作。深化各行业领域依法行政建设,开展行政复议“以案促治”专项活动,常态化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证件管理及教育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