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87790365/2024-019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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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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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广安区人民政府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安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根据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四川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川府发〔2024〕10号)及《广安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广安府发〔2024〕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广安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结合产业提质、“智改数转”、减污降碳、节能增效等重点工作,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全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促进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7年,全区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达到节能标杆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0%。全区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基本形成,资源循环产业体系和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1.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
实施工业企业设备改造更新。以推进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梳理摸排设备更新需求,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更新改造计划,制定工业领域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专项方案。引导科技型企业结合实际,更新电子测量、无损检测、智能检测等仪器设备。以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装备工业向先进制造领域延伸,加快推动超期服役老旧设备、低效能设备淘汰更新,实现淘汰设备强制更新、达标设备激励更新、先进设备示范更新,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到2027年,全区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投资规模超过15亿元,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教科体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国资办、区市场监管局、临港经开区管委会。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实施“智改数转”设备升级更新。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装备,以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作为新型工业化推进的重点,对标对表行业先进标准水平,优化工艺流程,推动工艺参数、工业质检、供应链优化等环节智能化升级。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聚焦生产作业、仓储物流、质量管控等重点环节,扩大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设备等应用规模,发展新能源、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更新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设备,加快研发、生产、管理等多流程业务数字化协同,拓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多维度应用场景。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5G)、高速光网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型网络全覆盖。到2027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制造水平大幅提升,建成数字工厂1家,上云企业数量达20家。(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教科体局、区国资办)
实施安全环保能效设备技改更新。严格执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效、环保、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安全可靠、节能降碳、超低排放为重点,强化安全节能环保技术改造综合诊断服务,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能效对标管理、安全环保检查,加强安全环保节能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推动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和存在安全环保隐患设备更新换代,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环保、节能标准要求的设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设备更新,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建立固碳技术试验基地。到2027年,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全部退出、达到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30%,全面提升绿色发展和安全环保技术水平。(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
实施供给需求设备提质更新。支持现代工业产业标志性产品及其关键配套产品提升质量,增强优质产品供给能力。建立工业领域资源循环利用企业情况调查摸底表,形成设备更新供给清单、技术改造项目和设备更新需求清单、消费品生产供给清单,建立设备更新改造服务机制,促进设备更新企业和“广安造”设备供需匹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局)
2.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实施既有建筑设备改造更新。全面开展城镇既有建筑设备摸底调查,建立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分年度、分步骤、分阶段实施空调、照明、新风系统等重点用能设备和外墙、门窗等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系统升级改造。全面摸底调查投入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投诉较多的既有电梯,分类实施安全评估,动态形成管理台账,及时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电梯。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分步实施既有建筑电梯加装。到2027年,全区更新老旧电梯100部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50部以上,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部分的能效达到标准规定,未采取节能措施的公共建筑整体能效提高20%以上。(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实施建筑施工设备技改更新。全面摸底调查现有建筑施工设备,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引导行业企业按标准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高污染、高能耗、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建筑企业及行业租赁企业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到2027年,全区所有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建筑施工设备全面淘汰,建筑施工设备智能化、绿色化程度明显提升。(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国资办)
实施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全面开展公共管网漏损治理,加强供水排水设施设备更新,推进自来水厂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以及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设施设备及老旧管道升级改造。推进液化石油气充装设备更新,对检验不合格、超出使用寿命、主要部件严重受损、老化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和钢瓶实施全面更新。鼓励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全面开展燃气管道专项治理行动,实施城区老旧燃气管道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更新生活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收转运、可回收物分拣等环卫设施设备。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有序推动地下管网、综合管廊、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基础设施和配套物联网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对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老旧视频监控等前端、安全和基础支撑设备实施更新改造。到2027年,全区更新环卫车辆48辆,改造城镇排水管道80公里以上,更新污水处理设施设备5台(套)以上,更新燃气设施1万台(套),改造燃气管道200公里以上,全区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程度全面提升。(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局)
3.推动交通运输设施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
实施道路运输设备更新。以推动交通运输设备绿色化、智能化、专业化、安全化升级为重点,聚焦公路运输、建设养护、装卸转运等环节,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装备动力设备更新,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车、出租车、中小型营运客车中的比重。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更新高污染、技术落后、老化严重的施工设备和装卸转运设备。构建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安全交通等设备技术标准体系,加快物流园区立体仓储和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装卸搬运、调度指挥等设施设备智能化水平。到2027年,全区交通运输设备投资总规模超1.5亿元,较2023年增长30%以上,新能源城市公交、出租车占比分别达到85%、45%,公路客运枢纽站充电桩覆盖率达到55%以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全面淘汰。(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国资办)
实施船舶设备绿色更新。依托“平安渡运”“绿航行动”等专项行动,推动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持续推进岸电设施改造,鼓励停靠港口码头超过2小时的船舶使用岸电。推动渠江电动货运船舶试点建设。(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局)
实施农业机械设备更新。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等为重点,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农业机械设备,更新使用智能化、复合式先进农机设备。推进粮食产后服务设备更新升级和绿色智慧粮仓建设,推动粮食收储环保高效作业,提升仓储管理智能化水平。到2027年,全区农业农村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
4.推动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
实施教育科研设备更新。推动全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有序推进重点实验室、产教融合型生产性实训基地、科普基地和教学科研基地等设备更新换代。实施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学更新升级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实验仪器设备,提升科学教学水平。推动中小学校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更新,推进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实践场所等数字化建设,提升数字校园建设水平。到2027年,全区更新计算机、一体机等教学设备6000台以上,教学科研水平大幅提高。(区教科体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实施文化旅游设备更新。全面摸清索道、缆车、游乐、演艺、影视、安全等设备底数和更新需求,以“清单化”“项目化”方式推进设备更新。改造升级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文物保护及公共文体服务设施设备。推广应用文旅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场景,加快智慧景区建设。全面推动电视机、投影机、机顶盒以及广播电视等专用设备替代更新。到2027年,更新文旅设施设备100台(套)以上。(区文广旅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国资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教科体局)
实施医疗卫生设备更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坚持资源共享与阶梯配置,分层次有计划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推进乡(镇)、村(社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更新,加快省区域医疗中心、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医疗卫生机构等级创建。推进医疗机构病房、门急诊、手术室、能源保障设施改造提升,加强医疗机构既有用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提升医疗用房人性化、智能化水平,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进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设,提高医院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到2027年,全区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
(二)实施主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推动汽车换“新”
实施汽车报废置换更新补助。完善工作机制,摸清全区废旧汽车存量、报废处理和换新需求底数,建立动态台账。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金融机构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和适当减免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落实新能源汽车保险费率优惠政策。落实汽车报废政策,及时匹配财政资金,有效促进汽车梯次消费和换新消费,激发汽车市场消费潜力。(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
规范报废车回收拆解。加大宣传普法力度,引导市民到有资质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进行车辆报废,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非法篡改车辆信息、伪造车况、非法回收和拆解报废机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
2.推进家电更“新”
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助。落实《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商市建〔2022〕15号),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提升废旧家电回收率与新“智”家电销售率。鼓励区内通过发放消费券、财政补贴等方式,对个人消费者以旧家电置换购买绿色智能新家电的进行补贴,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完善家电更新流通链条。引导家电销售、维修、回收企业及电商平台企业共建家电“拆旧装新”全链条服务网络,提供价格立减、取旧送新、免费安装、售后上门等“一站式”服务,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引导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新品展销、公益服务进社区等活动。督促家电回收企业将废旧家电交给有正规资质的拆解企业处置。到2027年,全区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占比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
3.推进家装厨卫焕“新”
开展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促销活动,推进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方面应用,鼓励企业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居产品。开展“诚信装企进社区”等活动,推动体验式、沉浸式、互动式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低息信贷产品,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区商务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三)实施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构建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
推动废旧产品设备网络回收。完善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回收模式,规范化建设回收站(网)点、绿色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网络平台发展,引导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发展逆向物流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实现上门“送新”、返程“收旧”。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定点、定时”回收模式,鼓励运用互联网构建线上预约、上门回收、以旧换 新等多元化回收场景,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管理体系。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强化区本级公物仓定点储存、统一配置、统筹调剂等功能。到2027年,全区新增或改造再生资源回收站(网)点达到30个、绿色分拣中心1个,实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全覆盖。(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国资办、区供销社、区邮政分公司)
推动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加大招商力度,加强业务合作,引进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专业企业,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能力。运用市场化运营机制,打造再生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集在线交易、分级分类、回收处理、拆解加工、仓储贸易、物流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广安区再生资源回收处置利用基地。构建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回收站(网)点为基础、绿色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到2027年,全区再生资源回收量达到3万吨以上,较2023年增长50%,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75%以上。(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供销社、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经济合作中心、区国资办等按职责分工)
2.推动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推进二手商品便利交易。探索建立报废车、二手车鉴定评估服务机构和服务机制,营造公开、公平、透明的报废车、二手车价值评估市场环境,规范二手车销售企业经营行为。鼓励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加强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二手交易信息安全监管,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到2027年,全区二手商品交易规范化、便利化、法治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构建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推广应用“互联网+二手”模式,
引导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向信息化、数字化方向转型升级。结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布点相对集中、统一规范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建立完善二手商品交易全流程服务机制。通过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扩大汽车、家具、家电、电器电子产品、农业机械等二手商品交易。到2027年,全区二手商品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
3.推动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
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依托汽摩配、机械加工等制造企业生产技术优势,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产品。应用先进技术,合理评估产品设备剩余使用寿命,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到2027年,全区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水平大幅提升。(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教科体局)
推动资源循环再生利用。持续开展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一批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推动临港经开区等园区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发展。结合“无废城市”创建工作,鼓励再生资源企业参与废玻璃、废塑料、废纸、废纺织物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加工利用企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引导废塑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积极探索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推进垃圾发电、餐厨污泥、医废危废等固废协同处置,探索静脉产业园模式。培育壮大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推进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升级,积极争取国家级或省级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试点,增强废弃物闭环处理处置能力。加强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依法严肃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强化与渝广毗邻地区合作,深化拓展危险废物“白名单”范围和类别。到2027年,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1个,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1家以上。(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教科体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国资办、区供销社、区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应用行动
1.推进重点领域标准提升
推动污染物排放、低碳技术、绿色设计、设备技术、安全生产、汽车应用、回收利用、再生材料等重点领域先进标准应用,分阶段强制推动高耗能、高排放和安全环保风险项目技术改造,促进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关键领域标准升级。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开展对标达标行动,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促进质量全面提升。到2027年,培育标准化创新企业1家。(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科体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供销社)
2.推进重点领域标准衔接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各类标准的宣传推介,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活动中推广应用先进标准,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对参与起草国际、国家标准的单位,给予一定经费奖励。到2027年,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3项以上。(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3.推进规范标准落地见效
落实各类国家标准及相关政策,及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共享。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加强质量监督和执法,依法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推广运用工业产品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评价认证,争取更多广安绿色低碳名优特新产品纳入四川省专项目录。(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
1.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结合财政可承受能力,统筹做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支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省预算内补助、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资金。统筹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推进城市更新改造,继续支持加装电梯。支持加快医疗设备更新升级,促进文旅设备更新替代,推动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更新置换,支持节能、环保、安全等生产设备更新。落实财金互动政策,引导各类资本加大投入。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升级。落实居民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继续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市区联动支持汽车、家电等领域以旧换新。支持老旧营运车船更新,统筹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用好中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加快推进农用机械报废更新。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科体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区卫生健康局)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新能源车辆购置税及车船税减免政策,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优化税收征管方式,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加强产业、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及时梳理、审核和上报符合大规模设备更新条件的项目支持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对清单内项目开展融资对接,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持续加大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投放力度,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规模。(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
(三)强化要素保障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
(四)加强创新支撑
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生产设备、再制造等领域,推广应用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争取落地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推动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在广安区设立分支机构,新培育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促进重大技术装备迭代更新,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大幅增长。(区教科体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做好政策解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区发改局要充分发挥区级工作专班办公室作用,加强区级部门(单位)间协同配合,强化区镇两级联动,定期调度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区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加强与市级对口部门衔接汇报,及时制定专项方案和配套政策,做好本领域相关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区级各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广安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举措清单
附件
广安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举措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重点举措 |
牵头责任单位 |
|
1 |
一、 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
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 |
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全省设备更新和回收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库 |
区发改局 |
2 |
制定《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方案》 |
区经信局 |
||
3 |
建立工业领域资源循环利用企业情况调查摸底表、设备更新供给清单、技术改造项目和设备更新需求清单、消费品生产供给清单(“一表三单”) |
区经信局 |
||
4 |
建立设备更新改造服务机制 |
区经信局 |
||
5 |
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
制定《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区住建局 |
|
6 |
制定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 |
区住建局 |
||
7 |
建立分年度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建筑施工、老旧住宅电梯等领域更新改造清单 |
区住建局 |
||
8 |
建立城区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库 |
区住建局 |
||
9 |
建立年度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老旧视频监控等前端、安全、基础支撑设备改造清单 |
区公安分局 |
||
10 |
推动交通运输设施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 |
制定《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 |
|
11 |
开展渠江电动货运船舶试点 |
区交通运输局 |
||
12 |
制定《农业农村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区农业农村局 |
||
13 |
推动教育文 旅医疗设备 更新 |
制定《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区教科体局、 区发改局 |
|
14 |
制定《文化旅游和视听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区文广旅局、 区发改局 |
||
15 |
制定《医疗卫生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
区卫生健康局 、区发改局 |
序号 |
重点任务 |
重点举措 |
牵头责任单位 |
|
16 |
二、 实施主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
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
制定《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
区商务局 |
17 |
推进汽车换“新” |
联动汽车生产企业、新车二手车销售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 |
区商务局 |
|
18 |
推进家电更“新” |
引导家电销售、维修、回收企业及电商平台企业共建家电“拆旧装新”全链条服务网络 |
区商务局 |
|
19 |
支持家电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通过“乐购全川”“川货链全球”等市场活动平台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 |
区商务局 |
||
20 |
加快培育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构建废旧家电回收全链条服务体系 |
区商务局 |
||
21 |
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培育城市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新场景 |
区商务局 |
||
22 |
推进家装 厨卫焕“新” |
持续开展“宜居四川·焕新一夏”活动,推动智能家装等新型消费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 |
区商务局 |
|
23 |
三、 实施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
构建废旧产品设备回收 体系 |
加快推进“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网络平台建设 |
区商务局 |
24 |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 |
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 |
||
25 |
布局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 |
区供销社、区发改局 |
||
26 |
推动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
因地制宜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 |
区商务局 |
|
27 |
推动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 |
制定《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 |
区发改局 |
序号 |
重点任务 |
重点举措 |
牵头责任单位 |
|
28 |
三、实施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
推动废弃物 资源化再利 用 |
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专项行动方案 |
区发改局 |
29 |
持续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 |
临港经开区管委会 |
||
30 |
培育资源回收利用专业企业 |
区商务局、区国资办 |
||
31 |
推进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改造 |
区发改局、区 经信局、区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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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四、实施标准提升应用行动 |
推进重点领域标准提升 |
制定《以标准提升牵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 |
区市场监管局 |
33 |
推进重点行业标准衔接 |
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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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落实重点领域规范标准 |
强化各类标准的宣传推介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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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按照《四川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依法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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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推广运用工业产品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评价认证,争取更多广安绿色低碳名优特新产品纳入四川省专项目录 |
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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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五、强化政策要素保 障 |
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 |
积极争取中省预算内补助、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政策支持 |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
38 |
优化完善财政政策,统筹市、县(市、区)两级做好资金平衡,用好消费贷款贴息政策,落实财金互动政策,加大财政资金对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支持力度 |
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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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反向开票”措施,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 |
区税务局 |
序号 |
重点任务 |
重点举措 |
牵头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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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五、 强化政策要素保障 |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
加强产业、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及时梳理、审核和上报符合大规模设备更新条件的项目支持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对清单内项目开展融资对接,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持续加大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投放力度,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规模 |
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 |
41 |
强化要素 保障 |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源回收利用设施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 |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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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加强创新 支撑 |
争取落地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培育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促进重大技术设备迭代更新 |
区教科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