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安市广安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 2021-05-21 16:03
  • 来源:广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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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公园城市,2020年10月,我区起草了《广安市广安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2017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要求城市管理要持续用力、不断深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强社会发展活力。省委书记彭清华到广安调研时提出要高水平规划建设城市,要求深入实施城市提质工程,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精细化管理城市。市政府五届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安市中心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区()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经济社会发展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城市管理系统日益复杂,城市运行安全管理问题日益增多,城市脆弱性、风险性加大,对城市运行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城市管理模式面临新压力。

    (三)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一是目前城区部分区域城市管理问题依然突出,基础设施缺乏,市容秩序较乱,环境卫生较差,被动处理问题的城市管理旧模式难以适应新的形势。二是管理职能存在缺位错位现象,统筹协调体系未完全形成,城市管理仍以行政手段为主,市民参与渠道不畅。三是缺乏长效管理模式,政策、法规、标准、技术不能满足需要,难以形成精细化管理格局。

    二、主要内容和特点

    《实施细则》包括“总则”、“智能化管理”、“网格化管理”、“标准化管理”、“常态化治理”、“管理责任”、“管理机制”、“保障措施”、“附则”以及“附件”十大部分,正文共四十七条细则。《实施细则》以《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中心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0〕13号)为蓝本,在保留其总体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广安区城市管理现状,对“网格化管理”、“标准化管理”、“智能化管理”三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对其余部分内容进行了增减和调整,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深化基层社会治理,细化网格化管理体系

    目前我区城市管理存在街道办事处与职能部门配合不畅、管理脱节等问题。街道办事处处于一线,最容易发现问题,但没有执法权,无法彻底有效解决城市管理问题;职能部门虽然有执法权,但管理重心偏高,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为加强街道办事处与部门协调配合,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在借鉴北京市“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一网统管”先进城市管理经验基础上,在全区大力推行城市网格化管理。依据城市网格化建设原则,以街道办事处(临港经济开发区)、社区为基础,在全区范围内划分一级网格(3个)、二级网格(16个),明确由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社区主任为一、二级网格长。确定了城市网格化管理对象的范围,构建了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了网格化管理巡查机制,要求住建、综合执法、交警、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在每个网格中落实专人参加网格日常管理工作。

    二)分类打造城市街道风貌,全方位展示城市特色形象

    我区街道条件状况不同,风格特点各异。洪洲大道道宽路明、滨江路景色宜人、北街热闹繁荣,可通过强化管理、升级改造等方式将这些街道打造成为靓丽的区域名片;凌云东路、环城北路等街道修建年代较近、基础设施较好,但管理效果不佳、街道亮点不突出,可通过优化管理手段、建立长效机制等方式将这些街道打造成展示城市精细化管理成果的“示范窗口”;建设路、北仓路等街道修建年代较远、基础设施落后,但这些街道承载着老城的历史记忆,周边居民也较多,可通过系统整治、严管严控等方式确保周边良好市容秩序。综上,在中心城区街道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打造4条靓丽街(洪洲大道、滨江路、凤凰大道、北街)、5条示范街(人民路、凌云东路、广门路、南新街、环城北路)、6条严管街(建华路、建设路、北辰大道、通江三路、城墙街、北仓路),明确不同类型街道管理标准。

    (三)重点突出完善管理标准,动态调整抓好标准实施

    虽然国家部委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等城市管理标准,但这些标准是指导性的,针对我区实际情况,实用性不高、可操作性不强。相关职能部门在管理过程中随意性大、规范性差。为实现城市管理从“经验管理”向“规范管理”、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实施细则》提出要建立健全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城市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重点突出市容景观绿化、环境卫生、住宅小区和交通运输四个方面的管理标准,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和依据。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强化监督,确保执行有力。

    (四)推动智慧城管平台建设,构建智慧城市管理体系

    受理举报—处理问题”这种被动进行城市管理的机制已经无法满足广大群众的新要求,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必须变被动处置为主动管理,变末端执法为源头管理。持续深化城市管理的科技应用,加快推进智慧城管的建设使用已势在必行。《实施细则》从基础数据采集、物联传感技术应用、与其它城市管理部门信息共享等方面对智慧城管建设提出新要求,依托智慧城管,加快推进智慧执法、智慧市政、智慧环卫、智慧园林、智慧燃气等系统平台建设,进一步构建多角度、全方位智慧城市管理体系。

    (五)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动责任落实

    为全面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强化各部门责任担当,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实施细则》明确由区城管办负责具体实施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同时《实施细则》也确定了城市管理问题“发现—派遣—处理—验收—考核”工作流程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