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临港经开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府职能转变、营商环境优化和行政效能提升,根据省、市政府文件要求,区政府对2023年12月31日前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集中清理,现宣布一批文件清理结果如下。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继续有效、4件拟修改、8件予以废止、8件宣布失效。
二、非行政规范性文件:277件继续有效、17件拟修改、194件予以废止、629件宣布失效。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对照区政府文件清理结果,做好有关配套文件清理和工作衔接。废止、失效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拟修改文件必须按规定时限加快推进,修订完成前文件中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上位政策的内容不再执行;对继续有效文件,要实行动态管理,在执行过程中需进行清理的,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意见报区政府。
附件: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42件)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此文有删减)
附件
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42件)
(截至2024年10月31日)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责任单位 |
清理结果 |
1 |
广安区府办发〔2000〕171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双拥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继续有效 |
2 |
广安区府办发〔2007〕102号 |
关于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继续有效 |
3 |
广安区府发〔2020〕10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
继续有效 |
4 |
广安区府发〔2020〕18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审查办法》的通知 |
区发改局 |
继续有效 |
5 |
广安区府办发〔2020〕28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适度规模优质水稻和油菜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等7个办法的通知 |
区农业农村局 |
继续有效 |
6 |
广安区府发〔2021〕10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 |
区住建局 |
继续有效 |
7 |
广安区府办函〔2021〕23号 |
关于规范农村村级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村民自建的通知 |
区交通运输局 |
继续有效 |
8 |
广安区府办发〔2021〕13号 |
关于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配套建设水利设施实行财政以奖代补的通知 |
区水务局 |
继续有效 |
9 |
广安区府办发〔2021〕34号 |
关于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配套建设道路实行财政定额补助的通知 |
区交通运输局 |
继续有效 |
10 |
广安区府办发﹝2021﹞35号 |
转发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区医保局 |
继续有效 |
11 |
广安区府办发〔2022〕21号 |
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 |
区农业农村局 |
继续有效 |
12 |
广安区府办发﹝2022﹞38号 |
关于转发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
区医保局 |
继续有效 |
13 |
广安区府规〔2023〕2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
区发改局 |
继续有效 |
14 |
广安区府规〔2023〕3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的通知 |
区委宣传部 |
继续有效 |
15 |
广安区府办规〔2023〕1号 |
关于印发《广安区城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和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区市场监管局 |
继续有效 |
16 |
广安区府发〔2023〕9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
区卫健局、区民政局 |
继续有效 |
17 |
广安区府规〔2024〕2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 |
区农业农村局 |
继续有效 |
18 |
广安区府规〔2024〕3号 |
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 |
区农业农村局 |
继续有效 |
19 |
广安区府办规〔2024〕1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 |
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
继续有效 |
20 |
广安区府办规〔2024〕2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
区医保局 |
继续有效 |
21 |
广安区府办规〔2024〕3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村级简易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区农业农村局 |
继续有效 |
22 |
广安区府办规〔2024〕4号 |
关于广安区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年修订版) |
区住建局 |
继续有效 |
23 |
广安区府办函〔2015〕9号 |
关于调整公益性渡口渡工相关待遇的通知 |
区交通运输局 |
拟修改 |
24 |
广安区府办发〔2017〕58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
区住建局 |
拟修改 |
25 |
广安区府办发〔2019〕24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促进返乡下乡创业实施方案 |
区人社局 |
拟修改 |
26 |
广安区府发〔2021〕12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青少年科技创新政府奖表扬奖励办法的通知 |
区科协 |
拟修改 |
27 |
广安区府发〔2006〕10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区教科体局 |
废止 |
28 |
广安区府发〔2009〕3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区卫健局 |
废止 |
29 |
广安区府发〔2011〕23号 |
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
区交通运输局 |
废止 |
30 |
广安区府办发〔2019〕31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区卫健局 |
废止 |
31 |
广安区府办规〔2022〕1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
区医保局 |
废止 |
32 |
广安区府规〔2023〕1号 |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区公安分局 |
废止 |
33 |
广安区府办规〔2023〕2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村级简易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区农业农村局 |
废止 |
34 |
广安区府办规〔2023〕3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
区住建局 |
废止 |
35 |
广安区府办发〔2004〕29号 |
关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及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范围的实施意见 |
区财政局 |
失效 |
36 |
广安区府办发〔2007〕145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
区交通运输局 |
失效 |
37 |
广安区府发〔2012〕33号 |
关于下达县级小包装大米储备计划的通知 |
区发改局 |
失效 |
38 |
广安区府办发〔2012〕48号 |
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区林业局 |
失效 |
39 |
〔2021〕20号 |
关于印发《广安区农村农房改造提升信用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区财政局 |
失效 |
40 |
广安区府办发〔2021〕26号 |
关于印发《广安区现代服务业产业园优惠政策》的通知 |
区商务局 |
失效 |
41 |
广安区府发〔2023〕1号 |
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 |
区应急管理局 |
失效 |
42 |
广安区府规〔2024〕1号 |
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 |
区应急管理局 |
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