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村级简易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2025年第二次修订)的通知》的政策咨询问答

  • 2025-12-24 17:31
  • 来源: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问:《广安市广安区村级简易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2025年第二次修订)》中村级简易工程项目是指的什么?

    答:根据《办法(2025年第二次修订)》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村级简易工程项目,是指在广安区除中心城区(建成区)外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上级专项资金、政策性贷款、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国内外专项援助或贷款、村集体自有资金等资金,组织实施的在100万元以下的技术方案简单、建设内容单一的村级小型涉农村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厕所建设、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面源污染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乡村绿化等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节水灌溉、小型泵站、蓄水池、灌排渠、农田整治、河道山塘清淤、塘堰沟渠修建修缮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户用沼气、安全饮水、停车场等农村公益设施项目,村组道路、畜禽圈舍、生产便道、山粪池等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项目,体育运动场所、游泳池等小型文化体育设施项目。

    问:简易工程项目业主是谁?

    答:根据《办法(2025年第二次修订)》第七条规定,简易工程项目业主为村民委员会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问:简易工程项目立项是怎样的?

    答:根据《办法(2025年第二次修订)》第七条规定,50万元以下村级简易工程项目由项目业主在广安市广安区村级简易工程交易管理系统上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表(见附件)、资金文件等立项申请资料,推送至乡镇相关职能股室(同步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项目,报区级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并获得项目代码)审批,推送至乡镇分管领导审核。5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村级简易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准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文件等立项申请资料并上传系统,推送至乡镇相关职能股室、乡镇分管领导审核后,乡镇相关职能股室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项目,获得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问:简易工程项目财政局进行财评吗?

    答:根据《办法(2025年第二次修订)》第十一条规定,项目业主通过广安市广安区村级简易工程交易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建设内容、工程量、工程材料等项目基本信息,系统通过前期录入的工程综合单价、用工单价、材料单价等价格信息,在后台自动计算并生成项目工程量清单与工程造价。系统自动计算生成的工程造价下浮10%作为本项目的采购控制价,不再送区财政局进行财政评审。

    问:简易工程项目采购的方式有哪几种?

    答:根据《办法(2025年第二次修订)》第十三条规定,简易工程项目采购的方式有固定价采购、平均价采购、最低价采购等。

    问:简易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是怎样的?

    答:根据《办法(2025年第二次修订)》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金额50万元(不含)以下村级简易工程项目可以使用系统在线结算功能,系统自动计算生成的工程造价总额可作为工程结(决)算金额,也可以依法依规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工程竣工结(决)算审核,并出具竣工结算报告。合同金额5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村级简易工程项目,在项目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办理结(决)算审核后,由区财政结算评审中心进行结(决)算审核监督。

    问:简易工程项目是如何接受群众监督的?

    答:根据《办法(2025年第二次修订)》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安市广安区村级简易工程交易管理系统自动归集工程立项、发包、建设、验收、结算等节点数据,结合工程概况、中标人、监督人员、验收结果等信息,生成“工程二维码”,由项目业主和乡镇人民政府推送至乡镇、村(社区)、施工现场等公开公示栏,实行“码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