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群体的医保政策解答和参保经办服务,提高大学生基本医保参保率,充分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近日,广安市区医疗保障局联合深入高校和大学生群体,进校开展政策宣讲,使大学生们了解了国家、当地政府对他们的关注及重视,从而增强了大学生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认识,也调动了参保的主动性,为下一年度在校大学生参保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市区医保局参保相关负责同志围绕《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15号)文件精神,就广安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待遇标准、异地就医等方面的医保政策进行了宣传讲解,高校大学生医保相关负责同志就本校大学生参保工作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医保局同志对相关问题现场进行了回应交流。
《通知》明确,大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来广就读的大学生入学当年应参加广安区下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为医疗救助对象的,可以在身份认定地参保。来广就读的大学生参保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地医保政策规定报销。按照现行政策,广安市本地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经基本医保支付后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还可以通过医疗救助、大病保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切实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
医保与高校协同合作,对于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保,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大学生医保待遇政策及参保流程提供依据,提高了大学生参保和医疗保障水平,让高校大学生更好地了解医保政策、掌握医保政策、善用医保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大学生参保积极性和医保政策知晓度、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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