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黄小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法治建设的建议》(第4号建议)收悉。报经区政府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统筹。局第1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组建工作专班,确立“重点攻坚、示范培育、整体提升”工作思路,选定协兴片区、悦来片区作为全区农村法治建设示范片,在力量保障、资源配置、创新试点方面率先突破,引领带动全区农村法治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投入资金4万元支持悦来镇中合村建设法治阵地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支持协兴镇开展全省乡镇行政执法配套改革试点。对村级法律顾问履职、“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运行、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等5个方面全面改进提升。政法各单位结合职能、分工负责、联动推进,为提升农村法治建设水平提供坚实支撑。
二是逐步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区司法局今年公开考调公务员1名、申报招录计划5名,司法所核编33名,现有司法助理员31名;为充实力量,配备专职社工19名,选派50名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担任298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培养“法律明白人”1508名。区法院统筹调整2名干警到法庭工作,四个乡镇法庭配备干警23人,实现“一审一助一书一警”。区检察院确定12个乡镇作为检察联络对象,组织开展听证工作2次,发放司法救助金1.9万元。区公安分局运行派出所13个,在岗民警150人,占全局警力43%,利用“一村一警务联系点”开展走访、优化服务。区委政法委正全力推进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是持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近五年累计投入普法经费600余万元。建成天星湖宪法公园、悦来镇法治文化广场、兴平镇龙孔村法治广场等农村法治阵地9个。积极争取资金50万元、拟新建一处法治文化阵地。今年以来,聚焦农民群体,通过法治讲座、院坝会、流动电影等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主题活动130余场,直接受益群众1万余人次。区司法局驻悦来镇金龙村工作队,深耕乡村法治“小喇叭”广播品牌,结合农时节点、乡村治理热点推出方言普法,将专业法律知识转化为接地气的乡村话语,已播出75期。打造“法小安”普法IP,用“以案释法”等方式,增强宣传亲和力和实效性,制作《法律援助 守护老人幸福》等“三微”作品25部,提升法治文化渗透力。
四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按照“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建成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区中心安排值班律师、配备“24小时无人律所”,在每个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1名法律顾问,加入村民微信群,为群众常态普法、答疑解惑。结合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及时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在请求国家赔偿、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等事项基础上,将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赔偿、环境污染、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开设“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今年为7名农民工提供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化解劳动纠纷9件,涉及金额89万元。
五是推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将“法律进学校”纳入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联合区教科体局打造学校模拟法庭、法治回廊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6个。组织88名政法干警担任56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会同律师、司法所干警先后走进悦来中学、苏溪小学等农村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开学第一课”“青春无毒·法治护航”等普法活动158场,覆盖师生上万人次。定制法治签字笔、笔记本、团扇、抽纸、雨伞等法治产品2万余份,陆续送到学生手中。
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提升农民法治意识和农村法治建设水平是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基础。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科学编制法治建设规划,努力培塑法治示范典型,持续加强工作督促指导,以实际行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再次感谢您对农村法治建设的关心支持和宝贵建议。顺祝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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