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邹清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工作,助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政协广安市广安区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38号提案)收悉。报经区政府同意,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妥善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2016年,国家组织成都、重庆等15个试点城市和吉林、山东2个重点联系省份,统一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试点地区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在参保范围、资金筹集、保障范围、支付标准、经办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尝试。从试点情况来看,长期护理保险有效提升了广大失能人员生活质量,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事务负担。2020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新增天津市等14个试点城市,试
点城市增加至49个,同时明确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
由于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带来的正面效应,目前各地请求扩大试点的呼声很高,在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上,国家医保局提出加快建立中国特色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配套政策。目前,市级层面正在加快对接省医保局,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广安市尽快落地实施。
我局作为县级医保行政部门,后续将密切关注国家、四川省、广安市医保局关于长期护理保险方面的政策导向,配合市医保局并结合我区实际做好实施该项制度的相关工作,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金收取方式和标准以及支付评估标准等重要内容向市医保局建言献策。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最后,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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