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医保征收工作的建议》(第73号建议)收悉。报经区政府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组建医保征收数据维护中心”的建议
为解决参保数据分散、重复录入及信息滞后等问题,我局已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的动态更新、清洗及分析,重点清理无效数据(如死亡人员信息),并共享公安、民政等部门数据,同时结合市级部门不定期下发的数据进行信息维护、修改,确保参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二、关于“构建统一的数据管理体系”的建议
依托“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各乡镇、街道构建统一的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参保信息的实时查询、更新与共享。通过该系统,居民在常住地参保后,户籍地和原居住地的信息将自动同步,避免重复登记。
三、关于“确定参保人员归属”的建议
针对村(社区)间的“拉锯式”竞争问题,我局已明确参保人员归属原则,以实际居住地或户籍地为基准,全区范围内参保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并通过发送《参保征收工作提示函》、开展征收工作动员会、宣传“五进”活动等多渠道都强调了征收纪律问题,对违规拉人、擅自降低收费标准、擅自更改参保信息等突出行为明确禁止。2024年4月,我局转发《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常住人口参保台账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建立常住人口参保台账,明确参保人员归属,从源头上杜绝“抢人”现象。
四、关于“强化宣传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持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以全方位、多渠道强化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一是组织开展丰富的宣传活动,开展“人人参保有‘医’靠,家家健康享平安”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联合定点医疗机构举办“义诊+宣传”活动10余场次。二是拓宽宣传渠道,坚持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与电视、宣传海报、手机短信等传统宣传方式相结合,音频宣传与视频宣传相结合,在全区范围进行全覆盖医保政策宣传,在“广安区微发布”等平台推送新闻稿件、宣传短视频,联合印制通俗易懂的明白纸、缴费操作指南等宣传资料30万余份,协调移动、电信、联通等电信运营商向辖区所有手机用户推送参保征收宣传内容,做到参保宣传全覆盖。三是延伸宣传触角,全面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医保征收宣传,与税务局组建“五进”宣传小分队,深入各乡镇、街道、村社及定点医药机构集中开展全民参保计划宣传。联合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局等部门,加强对全区200余个金融单位、交通运输站点、大型商超、医疗机构等点位电子显示屏的宣传应用,循环播放医保宣传视频,做到宣传无死角。
五、关于“精简征收流程”的建议
在参保流程上,我们积极拓宽线上线下参保缴费渠道,税务部门开展窗口联合受理服务,充分发挥微信、支付宝、四川税务、四川医保、手机银行APP等网上缴费渠道作用,让更多群众线上自主参保缴费。针对广大“一老一小”网上缴费不便等情形,充分利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银行网点、医疗机构、基层网格等基层医保服务站点,保留现金缴费、村组干部主动上门代收代缴等方式,当场出具收据,建立代收台账,及时录入系统,保障群众参保资金安全。依托“四川医保”“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网办渠道,开通线上自主业务办理渠道,如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暂停原参保地信息等高频业务均实现线上办理,切实解决群众跑路问题。同时,我们也在大力推动医保领域“一件事”办理,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改革,实现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等业务“一站式”联办;“退休一件事”“企业开办一件事”等涉及的医保退休、医保参保业务,参保人、参保企业只需提供一次资料、跑一次路,即可实现全流程办结,极大程度上优化了参保缴费的流程。
六、关于“设立激励机制”的建议
为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广安区人民政府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参保征收人数按2元/人的标准给予工作经费,对超额完成任务的按50元/人的标准给予工作经费,每年集中征收期结束后及时兑付给各乡镇(街道),保障了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广安区人民政府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医保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的建议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提出的完善居民医保征收方面的建议对我们的实际工作很有帮助。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各项工作,巩固基本医保覆盖面,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更好保障参保人医保权益。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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