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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四次会议第123号 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8-26 11:39    访问量:     字体:【

尊敬的龙彦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经营活动的建议》(第123号提案)收悉。经报区政府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市场监管力度,防范价格欺诈

目前我区针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现象采取了相应的行动措施。一是召开了价格提醒告诫会,要求各地产中介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房地产中介服务规范收费价格提醒会的重要意义,责令中介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做到明码标价。严禁大型中介服务机构利用支配地位操控价格,做到收费公开透明、合法经营。二是建立快速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在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醒目位置处张贴价格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及受理部门。及时收集投诉举报线索,迅速处置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二、多部门联合行动,依法依规查处中介机构违规问题

目前我区针对中介经纪机构采取了“双随机、一公开”的多部门联合行动方式。一是严格检查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是否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通过线上线下检查等方式进行初步核实,对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二是定期组织中介服务机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宣讲中介机构规范事项,明确法律规范条例,严格查处中介服务机构虚假宣传、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回应民众信访诉求,我局及时对接网络问政平台、信访局、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及时回应民众关切,针对房屋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宣传、乱收费等投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罚款或停业整顿处理。

三、加大普法宣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一是不定期发放“购房者须知”宣传单,内容包括合法买卖的商品房应具备的各项证件,以及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条款应注意的事项。二是对开发企业进行不定期随机检查,了解售楼部公示内容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再次感谢你们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有什么不满意的,请电话联系或来函告知,区住建局电话:2222986,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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