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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四次会议第110号 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8-26 11:36    访问量:     字体:【

民进广安市总支部广安区小组: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房地产企业发展的建议》(第110号提案)收悉。经报区政府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目前我区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建设、销售、质量等方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一是全面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我局严格按照《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安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广市建局〔2021〕64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目前我区在商品房楼盘共18个,均在监管银行开户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户,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对预售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预售资金全部进入监管账户。此外我局加强对监管资金的使用管理,通过核验工程进度产值、拨款回单、发票等方式,避免房屋预售资金被挪用,做到专款专用,有力保障了预售商品房的工程建设。二是针对中介经纪机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多部门联合行动方式严格检查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是否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同时定期组织中介服务机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宣讲中介机构规范事项,明确法律规范条例,严格查处中介服务机构虚假宣传、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普法宣传,不定期发放“购房者须知”宣传单,内容包括合法买卖的商品房应具备的各项证件,以及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条款应注意的事项,提高群众购房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列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清单根据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质量常见问题,及时对以前发现的质量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类,并从设计、施工、原材料等多方面列出防治措施,形成表格清单,在开工前对项目进行质量监督交底时进行重点交底。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样板先行制度,针对门窗、栏杆安装、二次结构、抹灰、保温节能等须先做样板检查验收,通过后再大面积实施,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纠正。

二、开展购房补贴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目前我区针对房地产市场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一是年初开展了“房交会”购房抽大奖活动,市政府拿出500万元用于购房抽奖专项活动,有力地拓展了销售市场和购房积极性。二是针对我区引进人才出台了《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区关于加快人才聚集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区委〔2023〕18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人才补贴申报的通知》等文件,为我区招揽人才,吸引人口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合理规划用房及车位比例,提升城市形象

根据《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版)第2.1.1条对单一性质用地兼容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可按规定合理规划商住用房比例,如二类居住用地可按计容面积不超过20%的比例配置商服用房;车位配置比例方面,2022年5月,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出台了《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十条措施》,该文件第六条措施在提高地下车位使用效率方面出台新政策,允许新开发房地产项目,结合区域实际,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地下车位建设比例在0.6—1.2个合理。该政策在车位配置方面提供了较大的调整空间,有效保障了车位合理配置。在市级部门后续制定房地产业政策过程中,我们将及时向上反馈委员们的工作建议,力争将相关建议纳入房地产优惠政策。

四、稳定贷款投放,解决房地产企业资金问题

按照住建部和国家移民管理局“白名单”项目“5+5”要求,我区成立了区级融资协调工作专班,并对全区房地产项目进行了全面摸排,分三批次向市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专班推送了天空的院子、江湾鸣翠、江湾揽境、爱众江景、四月天、时代澜湾、观山水等7个房地产项目“白名单”申报清单。目前已有6个房产项目通过金融机构开发贷授信。

再次感谢你们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有什么不满意的,请电话联系或来函告知,区住建局电话:2222986,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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