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依申请公开
  • 各地各部门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区第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55号 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8-26 11:01    访问量:     字体:【

李良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生产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力度的建议》(第55号建议)收悉。报经区政府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建筑垃圾倾倒场站点布置。

经区综合执法局反馈,南浔村回填区域(广安区官盛镇南浔村8组)是现阶段广安区唯一的弃土消纳场所,因原有回填区域已饱和,新增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正在办理,现该弃土消纳场已关闭。同时,根据《广安市广安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我区建立村/社区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明确各乡镇可按需求升级改造生活垃圾转运站并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支持具有资质的企业共同参与危险废物处置,鼓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为此,各乡镇可结合辖区实际自行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或引进具有资质的企业共同参与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二、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为促进全区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各乡镇利用宣传车、村广播、村(社)微信群、村(居)民院坝会、完善村规民约等方式扩大垃圾治理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群众可通过“四川建设发布”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功能,随时对垃圾清运不及时、乱扔垃圾等行为进行曝光,构建起了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监督体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务实高效。

三、强化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核实,目前,区财政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经费主要有两部分:一是乡镇专项垃圾处理经费。主要保障相关乡镇的垃圾中转站运行经费364.6万元,包括悦来、花桥、石笋、恒升、龙台垃圾中转站。二是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每年每村安排经费8.9万元,其中村办公经费3.9万元,公共运行维护经费5万元;每年每社区安排经费13.9万元,其中社区办公经费3.9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0万元。

尊敬的李良国代表,感谢您对我区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虽然,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受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和区、镇(乡)财力等影响,环卫基础设施、运维资金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区财力实际和您的意见建议,逐步提高村(社)公共服务经费标准,继续努力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确保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