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建兵、胡兆瑜、刘玲、陈双、蒋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母婴设施建设的建议》(第17号提案)收悉。报经区政府同意,现答复如下:
母乳喂养对于促进婴幼儿生长发育,降低母婴患病风险,改善母婴健康状况具有重要意义。为维护母婴权益,为妈妈创造私密、卫生、舒适的休息及哺乳场所,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6〕63号)和广安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广安区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文件精神,我区积极推进母婴室建设,促进母乳喂养。截至目前,全区二级以上客运站均设置母婴室,主城区商场建有母婴室3个,城市驿站(星级厕所)建有母婴室5个,医疗机构建有母婴室12个,其中省级“妈咪宝贝屋”4个,基本完成省级示范性妈咪小屋网络地图建设,促进女性休息哺乳室扩大覆盖、规范运作。
一、部门协作,统筹推进。将母婴设施建设情况与文明城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的评选有机结合,作为各相关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形成资源合力,协同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对符合《四川省工会妈咪宝贝屋建设标准(试行)》要求的给予1万元/个的补助,增强了各单位的参与度和吸引力,形成保障合力。各部门对管理单位母婴室建设情况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每年总结母婴室和母乳喂养促进工作情况。
二、科学规划,分类推进。在全区公共场所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对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对已建成的母婴室做好改造完善工作,制定统一的母婴室标识,要求各建设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政协第六届四次会议第17号提案答复的函单位于醒目位置张贴,并设置多个导向标志便于引导。建立健全母婴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对条件不成熟、尚不具备建立独立母婴室的公共场所,结合实际设置母婴服务场地,如母婴专座、母婴服务区等,大力推广母婴设施服务,提供温馨人性化服务。
三、联合发力、加强宣传。5月20日,我区开展了2024年全民营养周暨全国母乳喂养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义诊、发放科普宣传资料和一对一咨询服务,宣传讲解母乳喂养的好处。活动发放了800份科普宣传折页和海报,受众近300名,营造了良好的母乳喂养氛围。我区还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墙报专栏、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科学、活泼的母乳喂养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母乳喂养,促进社会公众充分认识母乳喂养的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局将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以提升全区母婴健康水平为目的,强化宣传教育、服务供给和政策统筹,推进母婴室建设,维护母婴权益,健全母乳喂养全社会支持体系,进一步提升母乳喂养水平,力争将标准化的“母婴室”建设纳入年终部门考核范畴。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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