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夏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建立乡镇场镇管理执法队伍的建议》(第3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关注。遵循您的建议,报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自综合执法改革以来,根据中省市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部署下,我局积极推动城市管理逐步向乡镇延伸,加快建设乡镇综合执法机构。按照“试点先行、全域推进”的工作思路,2020年11月,经组织部批准,挂牌成立花桥执法中队,2021年8月,时任组织部部长袁兴军组织召开协调会议,花桥执法中队实行区综合执法局和花桥镇双重管理,明确区综合执法局负责派出机构的编制管理、人事调配、晋资晋级、业务培训和指导、人事与工资统计年报,花桥镇负责中队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考核、“五险一金”和工资发放,目前,我局已陆续派驻公职人员2名进入花桥执法中队,与花桥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协同开展场镇管理工作,现目前花桥镇执法办公室有6人专职从事综合执法工作,1人具有专业执法资格。
根据您的建议,我局积极推进执法下沉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持续加强乡镇派驻执法队伍建设。为提升乡镇执法队伍执法效能,我局为花桥中队及花桥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全员配备了执法服装,配备执法电瓶车1台。今年4月,我局与派驻有执法队伍的花桥镇政府开展执法轮训交流活动,组织花桥6名执法人员到城区3个执法大队进行跟班学习,乡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完善赋权事项交接工作。按照编办要求,参与制定了广安市广安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其中我局共下放17项,为便于乡镇执法机构有效承接职能,我局编制了赋权事项操作实务参考模板以及责任清单,提供了行政执法文书模板、执法程序及流程图。三是积极探索改革思路。自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多次组织人员对执法队伍驻派乡镇街道进行调研,先后向区委编办报送相关情况报告5篇。今年7月,配合区委编办对乡镇执法工作运行情况进行调研,我局提出了进一步理清赋权事项、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深化执法下沉工作等工作建议,待区委统一部署后,持续深入相关工作。
由于目前乡镇执法中队建设仍处于探索试点阶段,我局正积极梳理改革成效,收集经验总结,并及时向区委编办报告相关情况,待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提请研究进一步扩大执法下沉工作成效。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与乡镇执法工作业务沟通。建立执法交流指导制度,定期对乡镇(街道)驻派执法队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开展轮训、调研工作。探索下放权力事项到乡镇工作后联动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乡镇在城乡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深化执法改革成效。
夏瑜代表,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同时也恳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努力维护好市民的生活居住环境,为推动城乡基层治理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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