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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9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12-26 15:06    访问量:     字体:【

卢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发展小规模农业(产业)的建议》(第19号建议)收悉。报经区政府同意,现答复如下:

2020年,从区情实际出发,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按照“大园区+小业主”的发展思路,以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以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为支撑,集中集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发展以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为主的小规模农业。目前,累计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1486个,其中培育省级示范场29个、市级示范场112个、区级示范场153个。

一、推动家庭农场集聚发展

连片发展规模适度、专业化强、管理精细、产业优势突出的家庭农场,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家庭农场粮油基地一般为200500亩,水果及其他经济作物30200亩,水产养殖100300亩。大力推广生猪、牛种养循环发展,鼓励养殖基地与粮油、经济作物等种植业主的产业基地合作,消纳土地面积与常年存栏量相匹配(消纳土地面积生猪按3/亩核定、羊按10/亩核定、牛按1/1.5亩核定)。

二、强化家庭农场培育指导

聚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主体,积极引导培育兴办家庭农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为发展较好、后劲较强,但尚未达到家庭农场标准的经营主体(户)提供指导服务,不断提高其经营能力和实力,实现最佳规模效益;加强宣传培训,指导未注册的家庭农场进行工商登记,引导符合家庭农场特征但登记为其他类型的经营主体,自主选择变更登记。

三、强化家庭农场保障支撑

根据《广安市广安区适度规模优质水稻和油菜产业发展等7个奖励扶持办法》(广安区府办发〔202028号)文件精神,对发展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在基地建设、品牌培育等方面给予财政补贴,优先享受高标准农田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等。今年我区针对17个新获得市级、省级示范场的家庭农场发放奖补资金达25万。

最后,感谢您对广安区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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