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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04 16:58    访问量: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后,2025年6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2123500

地  址:广安区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潼深43井钻井工程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官盛镇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勘探事业部

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潼深 43 井钻井工程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官盛镇***,距离官盛镇镇场镇约 2.8km,施工期8个月。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可将项目实施分为三个阶段: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和储层改造工程。

钻前工程:包括新建井场、道路、清洁化操作平台、应急池、燃烧池及生活区、设备基础、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

钻井工程: 拟建项目布置 1 口预探井,井型为定向井,井别为预探井,目的层为***。根据项目钻井设计,拟建工程全井段钻井采用清水+水基钻井液进行钻井。其中导管段(***)采用清水钻井液,一开(***)采用聚合物水基钻井液,二开前段(***)采用 KCl-聚合物水基钻井液、二开后段(***)采用去磺化钻井液,三开(***)采用去磺化钻井液。钻井过程中包括有下套管和水泥固井等作业,采用裸眼完井。同时对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治理。

储层改造工程: :根据项目设计资料,储层改造选用酸化-测试工艺,在试气前使用酸化液对目的层进行酸化压裂,***酸化厚度约 74m;试气作业为燃烧池测试放喷,完井方式为裸眼完井。

  • 项目施工期

1、废气:①钻前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废气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建筑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使周边大气环境中的 TSP 浓度增加,施工现场周围粉尘浓度与源强大小及源强距离有关;施工期间使用的各种动力机械(如载重汽车、铲车等)产生的尾气也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尾气中所含的有害物质主要有 CO、THC、NO X 等,主要采取以下措施:道路施工作业过程中现场定期洒水,减少扬尘产生量和影响范围,运输建筑材料等车辆应遮盖严密后方可运出场外,对土石方临时堆场及建筑材料(如水泥、沙石等)修建围护设施,并合理堆放物料,减少迎风面积,同时定时洒水,减少风对料堆表面细小颗粒物的侵蚀引起的扬尘量,开挖的土方在遇大风天气时,应用篷布遮盖,减少扬尘产生量,施工现场按照扬尘整治“六不准、六必须”的管理要求,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场地、必须设置冲洗设施、设备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冒顶装载撒漏建筑垃圾)、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严格控制和规

范车辆运输量和运输方式,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不能够装得高过车辆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严格控制物料洒落,避免因道路颠簸和大风天气对沿途大气环境造成影响,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采取围挡措施以减轻扬尘的扩散,同时在其四周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装修应尽量使用环保、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根据装修进度分批购买油漆及涂料等装饰材料,减少油漆的储存量和储存时间,油漆使用完后,应该对油漆桶及时清运、处理。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以减少产尘量;工地出口处设置冲洗车轮的设备,确保出入工地车轮不带泥;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应遮盖或封闭,防止遗撒。建筑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撒。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遇有 4 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和拆迁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②钻井工程中,酸化液储存和酸化过程会产生少量的 HCl 废气,酸化液在酸化作业当天运至井场,酸化返排液返排管线末端与燃烧池相连,放喷管线出口配备固定式自动点火装置,建设单位采用优化酸化液配方,减少含硫添加剂(如硫化物缓蚀剂)的使用,改用螯合酸体系,从而减少硫化氢生成,储层改造测试放喷废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燃烧池后点火燃烧放空,不直接放空,其他按照《硫化氢环境井下作业场所作业安全规范》执行。

2、废水:①钻前施工作业废水来自施工场地,道路施工过程遇雨产生的地表径流,径流雨水中夹带有悬浮物;井场基础建设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砂石骨料加工、混凝土搅拌及养护等过程,防护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来自施工人员,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产生量小,钻前工程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已建设施处理,拟建项目井场实行清污分流,井场分为清洁区和污染区,通过挡墙隔离。污染区(泥浆循环区、井口区、动力机组区、清洁生产操作平台)雨水随场内雨水沟汇集后进入集水坑收集,与钻井废水一并处理后外运污水处理厂处置;清洁区雨水通过场地内的隔油池处理后外排自然水系;油罐区设置集液池隔油处理排入自然水系,根据《陆上石油天然气钻井环境保护技术规范》(SY/T7298—2024),油罐、贮存罐、循环罐、重浆罐等罐区,泵房、钻井液材料房、油品房、柴油机房、发电房等易产生污染的区域,宜安装雨棚及排水管,地面应参照 GB18599 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四周设置围堰。②拟建项目钻井及储层改造工程废水主要包括钻井废水(完钻后剩余水基泥浆上清液,回用量为 3467.5m 3 )、酸化废水、方井雨水、洗井废水,处理方案为:钻井废水(269.7m 3 )收集暂存于废水罐,经预处理后和方井雨水由运输公司通过罐车转运至博通污水处理厂或其他具有处理能力、环保手续齐全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洗井废水、酸化废水返排至应急池中,加碱液(用氧化钙配置)中和后及时由专业运输公司用罐车转运至博通污水处理厂或其他具有处理能力、环保手续齐全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①钻前工程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设备噪声,如挖掘机、推土机、运输汽车等突发性噪声,防治措施:运输设备等车辆沿固定路线行驶,尽量减少鸣笛,钻前工程建设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靠近民居点施工时不得深夜施工。放喷过程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优先采用网电为钻机等设备提供动能;在停电或配电容量不满足施工设备使用时的用电负荷时,才使用备用柴油发电机为钻机提供动能。柴油发电机、钻机等设备噪声属连续性噪声,强度大,治理难度大;放喷噪声为瞬时噪声,强度大。但总体而言,项目作业周期短,噪声源的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钻井过程中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柴油发电机位于井场东南侧,远离东北侧、西北侧居民点,柴油发电机布置于发电机房内,排气筒设消声罩。同时在钻井过程中平稳操作,避免特种作业时产生非正常噪声,项目通过在燃烧池设置三面建高 3.5m,厚不低于 0.5m 的挡火墙,可以降低一定的噪声;同时由于测试放喷时间为 10h,放喷期间会疏散居民,不会有人群受到影响,随着测试的结束,噪声影响也消失,钻井期间施工噪声对周边农户影响较明显,建议建设单位根据钻井实际影响情况对受影响的农户,进行协商(如功能置换、租用、临时撤离等方式)处理,以降低项目施工期对农户的影响,施工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管理,钻机、柴油发电机、泥浆泵等设备应做好日常维护,同时在操作时做到平稳操作,避免特种作业时产生非正常的噪声,在夜间作业时,应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敲击噪声,施工方在钻井期间对周边农户多采取沟通宣传和耐心解释等方式,征得其支持谅解,可对井口外受噪声超标影响的居民协商通过租用房屋作为站场施工人员宿舍方式或临时

撤离方式解决,取得居民谅解,避免环保纠纷,在钻井作业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网电作为动力来源,降低噪声污染。

4、固废:防治措施:钻前工程施工过程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于耕植土堆放场,表土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完井后用于项目复垦复植,表层耕植土及时用编织袋等装存,表层土以下的土应及时进行回填并夯实,先对埋在下层的压实,再用原有表层土覆盖于上层堆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包装材料等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定期送往城镇垃圾处理系统处理,耕植土堆放前先用沿耕植土堆放场外边修建浆砌片石护脚,耕植土堆放采用层铺法进行层层堆放,并对每层进行适当压实,表面有 1%~2%向外的坡度,然后用防水彩色胶布进行覆盖,同时,在耕植土堆放场浆砌片石护脚外 30cm 处开挖 30cm×30cm 的简易排水沟排水,以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待钻井项目完成后用于场地的复垦。耕植土应均匀回填并夯压整平,回填整平后尽快植草以防水土流失,应满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的通知》(川办函〔2024〕100 号)《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环土壤〔2024〕80 号)要求,耕植土堆放完成后,应及时疏通周边水系并播撒草种,为防止水土流失,播撒草种范围为整个耕植土堆放区(含填方土边坡)。 钻井过程产生的水基泥浆钻井阶段产生的废水基泥浆及水基岩屑经清洁化操作平台预处理至含水率 60%及以下后外运周边有资质的砖厂进行资源化利用,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油量少,经站内收集后用于企业内部资源化利用(用于其他井配制油基泥浆等),钻井废水在被带出地面时,需进入沉淀罐进行沉淀处理,产生沉淀污泥。在运行过程中沉淀罐内的废泥浆与钻井岩屑进入搅拌罐中,通过减量装置处理后暂存于岩屑暂存区,定期外运制烧结砖;项目在钻井过程中,废油的处置严格按《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的有关要求,落实废油的收集和防治污染措施

5、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建设单位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 53 号)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送当地主管部门审批,确保项目施工期间水土流失可防可控。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完钻后应对损毁的土地及时进行复垦。工程场地建设时,严格控制施工区域,严禁超挖。②做好表土保护工作。基础开挖前,应预先剥离表层耕植土,井场外东北侧设置 1 处耕植土堆放场 1733m 2 ,剥离表层耕植土转运至耕植土放场集中堆放,用于完钻后回填、复垦。耕植土堆放完成后,应及时疏通周边水系并在耕植土表面播撒草种并覆盖密目防尘网,防止水土流失。耕植土堆放区边界设置编织袋培土护脚围挡。耕植土堆放场外侧修建排水沟。在耕植土堆放区表面应平整。在耕植土堆放场显眼位置设置耕植土堆放区标志牌,耕植土堆放116场严禁丢弃建筑垃圾,严禁任何人、任何单位擅自取用。③在耕植土堆放场底端截排水沟交汇处设置临时沉沙池,场地内的雨水汇集后经沉沙池沉淀后排放。④耕作土堆场及时用编织袋装土压脚,表层土以下的土应及时进行回填,并夯实,再用原有表层土覆盖于上层堆砌,便于完井后进行植被覆盖。⑤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将土石方回填,夯实,避免长时间堆放,同时尽量减少堆放坡度。⑥挖方在边坡未修整前,如遇中到大雨或暴雨,应立即用花胶布覆盖边坡,以免被雨水浸泡和冲刷。开挖的土方在未进行填实和进行地表恢复前,在遇大风或大雨,应用篷布遮盖,以减少水蚀和风蚀量。⑦道路工程用条石护基,并修建排水沟,路面采用碎石铺垫,防止雨水冲刷。井场周围设置挡土、水墙,井场内设施基础采用水泥砼,其余地面均为碎石铺垫。井场内外设置排水、截水沟,减少雨水对施工场地冲刷,排水沟两侧及沟底均为水泥砂浆抹面。⑧井场表面硬化,设置挡墙、排水沟,其它非硬化区场地表面铺一层碎石有效地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周围修临时截排水沟,井场挡土墙可有效减少水土流失。⑨完钻后及时对井场以及临时设施和清洁生产操作平台等,进行生态恢复,可恢复为旱地;恢复用土利用钻前工程施工时剥离的表层耕植土,表层耕植土放置在表层。

6、林地保护措施:(1)避让和消减措施①减少占地,加强对林草地的保护。尽量缩小作业活动范围,严禁在施工范围以外随意走动,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范围。②规范施工,减少植被损失。在施工期选用先进的施工手段,减少开挖土石方量以及砍伐量,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③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监管,严禁踩踏、破坏施工区域外地表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④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植被的保护,禁止乱挖、乱铲、乱占、滥用和其他破坏植被的行为。⑤施工人员应禁止以下行为:剥损树皮、攀树折枝;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或者倚树搭棚;在树上刻画、敲钉、悬挂或者缠绕物品;损坏树木的支撑、围护设施等相关保护设施。⑥临时占地需砍伐林木时,与当地林业部门联系,办理砍伐手续。⑦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划定施工人员、机械的行动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⑧林区施工注意防火。林区施工人员应该严禁吸烟或进行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并有专人监督。(2)恢复与补偿措施①放喷管线出口位置修建燃烧池,减小热辐射对植被的影响,对热辐射及放喷废气破坏、损坏的植被进行补偿。②完钻后对燃烧池、应急池进行覆土回填,覆土回填底层采用的砾石覆盖回填,回填厚度为 30cm;中间层采用厚度为 15cm 的粗砂石土回填;顶层采用厚度为 40cm 的预先剥离的表土进行覆盖(取土来自耕植土堆放场)。对临时建筑进行拆除,对临时用地进行整治,对临时用房等进行覆土,并采取种植植被等生态恢复措施。③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主管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缴纳相关青苗补偿费、林木赔偿费,并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④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将原土回覆,恢复植被应根据当地的土壤及气候条件,依照“适地适树”和乔、灌、草相结合的原则,选择当地的原有物种进行恢复,确保不引入外来物种。放喷管线出口位置修建燃烧池,建挡墙减小热辐射影响。对热辐射破坏的植被进行补偿。井场外南侧设置耕植土堆放场,临时堆放占地清理表层耕植土用于完钻后回填、复垦。井场表面硬化,设置挡墙、排水沟。耕植土堆放区较低一侧修建挡土墙,井场土边坡区域、道路土边坡区域、耕植土堆放区在土建工程完工后,及时播撒草种,防止地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和边坡失稳。拟建项目为天然气预探井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可先按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川林规发〔2022〕2 号)文件要求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7、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①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3 号)、《关于解决油气勘探开发用地问题的复函》(川自然资函﹝2019﹞197 号)等文件中相关基本农田保护规定。②尽量减少占用耕地的范围,降低工程对农业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③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以保持耕作层肥力,缩短农业生产季节的损失。因地制宜地选择施工季节,尽量避开农作物的生长和收获期,减少农业当季损失。④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要将耕作层进行剥离,单独收集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复垦或新开垦耕地或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所需资金列入建设项目概算。⑤妥善处理农田灌溉水利设施,对施工开挖可能破坏的灌溉水利设施,开挖前另建替代管道,避免中断农业灌溉。⑥项目涉及的土石方应及时清运,严禁临时堆置于永久基本农田内。⑦施工期间应对施工废弃物实行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处理,严禁随意弃置污染永久基本农田土壤。⑧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⑨施工完成后做好现场清理及恢复工作,包括田埂、水渠妥善处置等,尽可能降低施工对农田生态系统带来的不利影响。⑩采取评价提出的废水、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不对周边的基本农田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二、项目营运期间

    拟建项目为天然气勘探项目,勘探结束后井口采用封井器封井,施工结束,污染源也随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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