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9日,我局受理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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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广安区金安大道三段68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广安区晓钟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
广安区兴平镇 |
广安市广安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
四川华易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024.5.9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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