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后,2024年5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2123562
地 址:广安区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安区西溪河浓溪镇新民段防洪治理工程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浓溪社区、新民村 |
广安市广安区浓溪水务技术推广站 |
重庆瀚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道长5.0km,其中新建堤防2.126km,河道疏浚5km。广安区西溪河浓溪镇新民段防洪治理工程起点:E106°35′00.145″,N30°31′47.005″,终点:E106°36′59.000″,N30°31′21.000″。 |
一、项目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中将有“三废”和噪声产生并向四周环节排放,主要有:
土石方等。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首先应考虑回收利用,分类回收送废品回收站,无法回用的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本工程开挖料全部用于填筑及回填,无弃土。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集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间 本工程为防洪治理工程,属于生态影响型项目,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的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