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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8 16:08    访问量: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后,2024年5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2123562

地  址:广安区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安区西溪河浓溪镇新民段防洪治理工程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浓溪社区、新民村  

广安市广安区浓溪水务技术推广站

重庆瀚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综合治理河道长5.0km,其中新建堤防2.126km,河道疏浚5km。广安区西溪河浓溪镇新民段防洪治理工程起点:E106°35′00.145″,N30°31′47.005″,终点:E106°36′59.000″,N30°31′21.000″。

一、项目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中将有“三废”和噪声产生并向四周环节排放,主要有:

  • 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具尾气、运输扬尘、河道疏浚淤泥臭气。通过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施工场所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及时洒水抑尘,保证施工道路上始终保持无明显尘土状态;同时,减少施工物料的露天堆放及减少裸露地面等,必要露天堆放的物料和不能及时处理的裸露地面及时采取不透水的隔尘布完全覆盖或放置在顶部和四周均有遮蔽的范围内,对作业点及时清扫,以避免二次扬尘;施工机具尾气影响具有明显的间歇性特征,且单台设备污染物排放量不大,经大气扩散稀释和植物吸收后,影响是短期的和局部的,施工结束后影响也随之消失;运输车辆、淤泥运输车辆要控制车速并采取封闭措施,且在车辆驶出工地前,对车轮、车身、车槽等进行冲洗除泥,以防止车身带出泥沿线造成扬尘;疏浚的季节建议选在冬季,疏浚料的气味不易发散,同时采取喷洒除臭剂的方式降低臭气影响。       
  •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基坑排水。生活污水通过租住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直接外排。通过在施工场地布设排水沟和隔油沉淀池,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充分利用枯水期施工,基坑排水采用明沟排至集水坑,再由水泵抽至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部分用于施工期生产用水,不能利用的部分沉淀处理后排放,不会将泥沙带入地表水体。
  • 噪声:主要来自堤防基础挖填、河道疏浚、混凝土及物料运输的设备运行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尽可能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并且注意经常维护和保养,使得施工机械设备保持运转正常,同时要定期检验设备的噪声声级,以便有效地缩小施工期的噪声影响范围;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对固定的高噪声设备进行噪声屏蔽处理,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施工现场设置彩钢板围挡,以增加噪声的衰减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应保持通道和道路畅通,控制运输车辆的车速,限制车辆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途经村镇时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夜间禁止运输等管理措施,尽可能降低运输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 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土石方等。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首先应考虑回收利用,分类回收送废品回收站,无法回用的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本工程开挖料全部用于填筑及回填,无弃土。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集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间

本工程为防洪治理工程,属于生态影响型项目,项目运营期无废、废、噪声固废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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