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依申请公开
  • 各地各部门

广安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05 17:10    访问量: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3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5日-2024311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2123562

  址:广安区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广安区肖水河排涝整治工程

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龙台镇

广安市广安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四川中辰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覆盖广安区花桥镇及龙台镇,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治理段总长10.84km,总清淤长10.84km,分8段治理,其中肖水河主河道4段,肖水河第一段(花桥镇朱家嘴石河堰至秦家院子河段)长5.7km,肖水河第二段(龙台镇申家院子至新华村河段)长1.6km,肖水河第三段(龙台镇集镇段)长 0.34km,肖水河第四段(龙台镇污水处理厂段)长 0.45km;支沟 4 段,刘家河(加油站至肖水河汇口河段)长 2.0km,曹家沟(曹家坝段)长 0.4km,红旺溪(鲤鱼桥河段)长0.09km,沙溪河(汇口暗涵清淤段)长 0.26km.共计新建护岸19.46km,

其中肖水河第一段新建护岸 11.0km,肖水河第二段新建护岸 3.2km,肖水河第三段新建护岸 0.2km,肖水河第四段新建护岸 0.9km;刘家河新建护岸3.2km,曹家沟新建护岸 0.8km,红旺溪新建护岸 0.16km,沙溪河段仅清淤。新建翻板坝1座,改建石河堰1 座,改建翻板坝1座。

一、项目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中将有“三废”和噪声产生并向四周环节排放,主要有:

1.废气:主要为工程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回填,施工材料装卸、运输等过程会产生的施工扬尘、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疏浚淤泥恶臭。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严格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在基础开挖过程中若出现四级及以上风力天气情况应禁止进行土石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在土石方装卸时降低料斗高度,减少卸料落差,文明施工,安排专人对地面进行洒水,减少扬尘产生。施工期间采取雾炮喷雾作业,并对裸露区域遮盖密目防尘网,定期洒水降尘,后期在料场、弃渣场等表面撒播草籽恢复植被,大风天暂停作业。运输道路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运输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箱上沿,不得超高超载;采用洒水加湿后加盖篷布运输;在居民区运输路段设置洒水车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施工期间燃油机械设备较多,对固定的机械设备,需安装烟尘除尘设备。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推土机,尾气排放量与污染物含量均较燃汽油车辆高,需安装尾气净化器,尾气应达标排放,不得使用劣质燃料。施工过程中对干化池淤泥采取喷洒除臭剂、对干化池加强管理减少人为扰动等措施,同时干化淤泥及时清运,运输过程中采用专用密封运输车辆,防止污泥恶臭沿途扩散,并避开人口集中区域;如在施工区有污泥散落,及时冲洗施工区域散落的污泥等措施,以减少恶臭对周边居民和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域周围居民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工程拟在施工场地建设隔油沉淀池对冲洗废水进行处理,废水经除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用水或施工区洒水降尘。在淤泥干化池设置挡墙、排水沟,且在排水沟低处设置沉淀池,排泥废水经排水沟汇集并经沉淀处理后排入河道。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工程开挖、场地清理等使用施工机械的固体声源噪声和施工车辆的流动声源噪声。施工过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休(12:00~14:00)和夜间(22:00~6:00)施工,如夜间需进行施工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建设单位应首先征得项目所在地环保、建委、城管等主管部门同意。合理布设噪声源,对高噪声声源加隔声工棚,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防止由于松动部件的震动或降低噪声部件的损坏而产生很强的噪声。装卸、搬运木材、模具、钢材等严禁抛掷。材料运输选择最优路线,尽量避开人群聚集区域,对于无法避开的人口聚集区域,则要求运输时间点避开出行高峰期,途经路段附近有城镇居民点路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避免因施工物流运输对周边城镇的环境带来影响。

4.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废弃土石方规定弃渣场进行回填处置。对于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等)部分回收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政府指定场所进行堆放。同时,为确保建筑垃圾处置措施落实,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与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时,应要求承包公司提供废弃物去向的证明材料,严禁随意倾倒、填埋,不得出现超载、撒漏、不到指定地点卸货等现象。施工区设置垃圾桶,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袋装收集后,全部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间

本项目为河湖治理工程,营运期无废气、废水、噪声排放,无固体废物产生。

【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