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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5 16:07    访问量:     字体:【

根据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健康局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广安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根据《公告》规定,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广安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定于20241127日(星期)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一张两寸彩色免冠照片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并准备体检费用约550元(考生提前自备现金),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证件不齐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集中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安区希望街2号)。

三、体检标准及项目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四、体检结果及复检

(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二)体检结果将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公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健康局(广安区凌云东路600号)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的单位或考生负责。

(三)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招聘公告的相关规定进行递补。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建议体检考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三天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三)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四)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六)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体检(聘用)资格。

(七)参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因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参加体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近视的考生请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

咨询电话:0826-2248599

 

附件:

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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