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严格审核,根据《关于印发〈县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建设规范〉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规范〉的通知》(川就局办〔2015〕21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广安人社办〔2025〕114号)等文件精神,四川亚美律师事务所、广安市广安区北辰街道北街社区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符合见习基地认定要求,拟认定为广安区就业见习基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5日,在此期间如有单位或人士有异议,请与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联系,监督电话:0826-2353088。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