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持续规范养老服务、旅游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净化老年人消费环境和促进旅游行业市场秩序与服务质量双提升,切实维护老年群体和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养老服务、旅游行业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养老服务行业重点线索
1.以“养老讲堂”“关爱老人”“健康咨询”为幌子,通过私域直播、社群推送等方式,夸大普通商品和服务功效,误导老年人购买的行为;
2.以“健康讲座”“免费试用”“专家义诊”“限时秒杀”为名义,吸引老年人参与并借机夸大养生服务、产品功效,诱导老年人非理性消费的行为;
3.虚假宣称产品为“高科技”“量子”“航天专用”“进口特效药”等,虚构成分、治疗功效,夸大产品疗效、虚构用户评价,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劣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保健品等行为;
4.以各类养生、医疗名义为噱头,虚构、夸大自身资质及从业人员情况,或以虚假、夸大宣传产品功效等手段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5.冒用知名机构、科研院所或假借重大活动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老年人接受高价服务或购买高价产品的行为;
6.通过扮演“受益者”“专家”,以虚假分享、现身说法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人购买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7.采取网络“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8.养老机构存在虚假承诺服务、服务缩水、“纸面服务”、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的问题;
9.对养老服务采取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等价格欺诈违法行为;
10.养老服务机构及周边经营单位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物价、强制捆绑消费、不合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11.无证照、超范围从事养老服务、康养服务等经营行为;
12.养老机构食堂、配套餐饮单位食品原料不合格、后厨管理混乱、超范围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的问题;
13.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对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或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旅游行业重点线索
1.对酒店星级或等级等作不实、夸大宣传,发布过度美化不实的照片诱导消费,以“低价团”“特价团”为噱头诱导消费者参团后,不提供相应服务、服务缩水、强制购物、变相加价;
2.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餐饮、住宿、购物等经营主体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收取未标明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3.虚构旅游产品或服务内容、夸大优势,做虚假商业宣传,诱导消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4.以“政府补贴”“政府合作”“以购代捐”“扶贫项目”名义,利用虚假言论诱骗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的行为;
5.虚假宣称旅游产品为“官方授权”“独家代理”,虚构优惠政策,构成虚假商业宣传的行为;
6.旅游行业经营者之间通过回扣、返利等财务或其他手段贿赂对方,谋取交易机会、抢占客源的商业贿赂行为;
7.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线索征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线索征集方式
(一)举报电话:12315、0826-2343073。
(二)举报邮箱:gasgaqgzj@sina.com。
(三)来信举报: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安市广安区银顶街92号,邮编:638000)
四、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人应当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线索,对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二)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情况和反馈处理结果,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障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问题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6日